高中故事作文

时间:2021-10-15 20:55:02 高中作文 我要投稿

【精华】高中故事作文集合七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故事作文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华】高中故事作文集合七篇

高中故事作文 篇1

  回头再看看那树木掩映里的亭台,回味着千佛山山顶的风光,我下山的脚步愈发轻松。嘴里磕着香喷喷的瓜子,身边走过三三两两气喘吁吁正向山顶进发的游客,我带着一种成功征服者的语气,对他们说:“再坚持一下,山顶很近的,马上就到了!”

  “儿子,快过来!”爸爸在不远处叫着我,“你看看这个。”我以为又是什么小吃或风景画,懒懒地应声过去。顺着爸爸指头的方向,我看见了几个散开的木条,摆在琳琅满目的小摊上。“孔明锁!”早听说过这个东西,是一种看上去很简单却又极不容易破解的益智玩具。我拿起一根木条,看了看,掂了掂,心想:就这么几根木棍,能有那么难?心里这样想着,脸上便现出不屑的表情。

  “小朋友,第一次玩吗,这个没这么简单啊!要不你试试!”摊主先拼一遍,让我观摩。我立刻蹲了下来。只见他飞快地左拼右靠迅速地拼起来,然后又轻轻抽出其中一根,刚刚构架在一起的木条又全散开了。

  “看,就是这样!”看着好像没有什么难的嘛!

  “这个三十块一个。如果你可以拼起来,白送!”

  我的耳朵中只回荡着最后两个字“白送”。什么,别小瞧我,等会有你哭的时候。摊主语气里的轻松激起了我挑战的欲望。平时,我最喜欢钻研数学难题,没有什么可以难倒我。这个东西我拼定了。我丢下瓜子,撇下一切快乐,探究起这小小的孔明锁来了。那千佛山的风景和各样各色的特色小吃早就飞到九霄云外去了。正如平常考试看到奥数题一样,我一心一意的只关注眼前这几根木条。

  孔明锁有六根,五根木条上都有位置不同的凹处,而拼到最后必须空出最后一条的空。可我拼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便暗暗与这可恨的孔明锁叫上了劲儿。“这根在这”“不对,这根地方不行。”我小声嘟囔着,细察每一个角落,把每一种情况都试一下,就是不行。有好几次,似乎离成功很近了,可还是失败了。心里开始着急起来,手心里已经慢慢沁出了汗水。围在我身边的人群散开又聚起,天上的云朵飘走又飘来,我只沉浸在这个孔明锁的世界里,手在动,脑在想,眼在看,甚至呼吸也都屏住了。我的全部身心都投入到孔明锁中,拼着拼着,巨大的树荫渐渐淹没了我娇小的身影。“走吧。”爸妈催促着我。最终我也没有成功。我很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地站起身来,活动活动已经酸麻的双腿,心里别提有多懊恼了。

  我一个数学尖子生,就这样被一个小小的孔明锁打败了!一路上,我闷闷不乐。车窗上,是夕阳涂抹的一片殷红。望着西沉的落日,我的心情也跟着它一点点下沉。也许我的智力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好。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

  “小子,怎么了?一次小小挫折,就受不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是很自然地事情。重要的是无论遇到什么,我们都应该鼓足劲头搏一搏,让自己不会后悔。孔明锁虽然没打开,但是你让爸爸妈妈看到了你投入进取,不服输的一面。做什么事情,都应该有这样的劲头。努力过,才不会后悔。”爸爸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

  是啊,没成功,我很遗憾,但是我并不后悔。想想刚才独自沉浸在拼装的世界中的情形,我突然有了一种满足感。成功固然让人欣喜,但在这场只有我一个人的战斗中,我费尽心力独自坚持这么长的时间,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快乐更值得骄傲呢?

高中故事作文 篇2

  人类其实是最脆弱的动物,经不住似水流年,终究屈服在流沙般的光阴里。

  我终于发现父亲完美的发质上兀地生出几根刺眼的白发,闪闪地立在父亲的头上,一时间我不敢抬头望他,生怕对上白发那挑衅般的眼神。父亲,开始老了!

  依旧按照所谓的惯例,假期结束后一直都是父亲送我上学,我毫不犹豫地爬上父亲的摩托车后架,然后享受地闭上眼睛,聆听摩托车马达发动起来的声音,“突突——突突”,连续不断而又有节奏地在我心上跳动着。

  “走喽!”随着父亲一声吆喝,摩托车听话地跑了起来。父亲熟练地掌控着摩托车,就这样在一条平淡无奇的乡野小路上颠簸着前行。父亲不会像母亲一样对我唠唠叨叨,更别说哄我开心了,所以,一路上我们像对陌生人一样不说一句话,只有我知道父亲一直默默地爱着我。

  风衣呼啦啦地响,摩托车仍在狂奔,我们已经上公路了。路旁光秃秃的白杨树急速后退,我躲在父亲身后,贪婪地享受父亲在冷风下的体温,偶尔闻到父亲身上淡淡的烟草味。是啊,那张看似冷峻没有湿度的面容,早已饱经风霜。不知道何时,父亲学会了抽烟。我从没有怀疑过父亲的能力,随着目光游走,我看到了父亲宽阔的双肩在厚重的羽绒服下依然轮廓分明。不知道多少个白昼,父亲挑着砖头,一担担地往来于工地;无数个夜晚,母亲,一次又一次地为父亲上药,鲜红的勒痕映入眼眶,母亲也只是叹气。

  风中,父亲的头发放肆地张扬,一不小心,我发现了父亲的秘密——无缘无故多了几根白发。我没有绝望地哭出来,更没有绝望地感叹父亲身后还未走完的路,这些都不是重要的,不是吗?我当时做的,只是轻轻抚摸了它们,触觉告诉我,它们是坚硬的,比任何一根黑发都要顽强。父亲习惯性地拢了拢头,调皮地挠了挠头发,我在心里暗笑:原来父亲也臭美呀!

  悲哀!我不得不承认,岁月的洪流冲走了父亲太多的东西,尽管一切被冲刷得很干净。父亲的故事是真实的,光阴已见证了一切!

高中故事作文 篇3

  小时候,我的邻居是一户富裕的家庭——夫妻两口子十分恩爱,还悉心照料着他们的女儿,欣欣。那时,当我从幼儿园回到家後,我便会听到邻户传来美妙的琴音,那便是欣欣所弹奏的优美乐章。吃过午饭後,我便会从邻户的门隙中窥探正在练习芭蕾舞动作的欣欣,她那优雅的舞姿总有一种魔力吸引别人驻足欣赏。而我只是个爱到游乐场,与一些我不认识的小孩打成一片以及因玩至满身泥巴而被妈妈拖回家打骂的调皮女生。回想起来,那时候的我还挺羡慕这位小公主头上的「光环」,因我只有在旁看份儿……

  虽然我和欣欣的生活截然不同,但我们却在彼此之间?

  哈哈!可别要被我老爸稳重踏实的闷蛋形象所骗到,其实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孩子,而他疼爱着这个儍呼呼的我。毎天当爸爸一下班回来他便会抛下那个沉甸甸的公事包,跟我説一些由他创作的有趣故事。虽然爸爸毎次説故事的时候,都会挂着一对充满血丝的眼睛,但他依然耐心的把毎个精彩的故事章节以语话的方式,呈现於我的眼前。

  有一次,我在幼儿园与欣欣分享一些由爸爸创作的故事候,欣欣出乎意料地被这些章节所吸引,她回家後更恳求毋亲允许她参与我家的毎天故事时间。而这些奇妙和快乐的故事使得两个稚嫩的面孔一同被这些故事带到趣味丰富的王国,使得两颗纯真的小脏一同感受到冒险者沸腾的血液在流动,使得两个透亮的小眼睛一同看见故事中那惊心动魄的山崖……

  就这样我的童年便变得十分充实。虽然欣欣依然是能歌擅舞的公主,我依然是在泥巴打滚的脏小孩,但爸爸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却把我们的生活串连在一起,使我们能找到一本充满童年回忆的故事书。

高中故事作文 篇4

  记得有一天,我们匆匆地吃完了早饭。我回到了房间正准备写作业,妈妈把我叫到她的卧室里,递给我一张纸。上面写着星期六上午的作息表:7:00—9:00必须写完作业;然后,要把碗、筷洗干净,其余时间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我随口就把这个事情答应了。

  我做完了作业,随手拿了一本童话书细爵慢咽地看了起来,这本书是《安徒生童话》。我坐在沙发上就像一匹饿狼一样,贪婪地读着。书里的故事情节像磁石一样吸引我,我双手捧着书目不转睛地看着,早把妈妈分配的事情忘的一干二净了。忽然,妈妈下班回来了。糟了,我还没干活呢!我不好意思向妈妈说明了情况,妈妈听了后说:“你看书吧!”我高呼:“妈妈万岁!”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我们有书不能不看,要多读多看。书;是我们学习中的粮食,只要用心能有许多收获。我喜欢书,书可以提高我的写作能力,书是通向知识大门的钥匙。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一点都不错!我从小是个书呆子,每天我都要看书,书既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更是我的好老师。

  无论是上街还是外出旅游,我都喜欢到书店逛逛,看到喜欢的书,我就要买。爸爸妈妈出差问我要带什么礼物,我总是毫不思索就回答:“书!”以致于别人的爸爸妈妈多数带的都是吃呀、穿呀、玩呀等礼物,而我的爸妈总会给我带回几本这样那样的书。每年,新书报征订时,我都要妈妈给我弄一套新书目录,从中挑出我喜爱的来订阅。得到新书,是我最高兴的事。

  买书多了,渐渐地,我的小书架里装满了我喜爱的书。按类分,有故事书、作文书、参考书、工具书、还有许多科技类的书;.按内容分,有数学的、语文的、英语的、自然的、科幻的、哲理的、等等。厚厚薄薄、大大小小、新新旧旧,它们或站或躺,挤满了我的小书橱,大约已有一百多本,每一本都令我爱不释手,每一本我都舍不得丢弃。

  每天,我都要将看过的书摆好整齐,都会为它们扫扫灰尘,还会像探望老朋友一样,看看它们,摸摸它们。

  自从上一年级老师教会我查字典后,我就经常借助字典阅读我喜欢的书。书读多了,思维开阔了,就爱经常问为什么,爸爸妈妈总是不厌其烦地回答我,可有时,连他们自己都搞不清我的问题。一个夏日的晚上,我望着天空,想出了一个问题:天上一共有多少颗星星呢?于是,我带着这个疑问去问爸爸,爸爸笑了笑,说:“天上这么多星星,怎么数得清呀?傻孩子!”我不服气,就去请教了我的好老师——《十万个为什么》。里面说到,用我们的肉眼,只能看到三千多颗。如果借助太空望远镜就会看到更多的星体,随着科学的越来越发达,我们人类还可以飞到太空去探索宇宙的秘密。我骄傲地对爸爸妈妈说:“哼!还是我的‘老师’有本事。”

  记得四年级上《社会和自然》课时,学到“水”是生命之源,为了学习更多的水知识,我仔细阅读了我珍藏的“新时期少年科普知识动漫百科全书”——《水》。我学到了更丰富的水知识,我知道了水的诞生,还知道水可以分为气体水(水蒸气)、液体水(雨、海水、江水、河水)、固体水(冰);软水、硬水;地面水、地表水、地下水等等。书中说,水是万物生长的源泉,但水污染又会给人类带来疾病,而水污染的主犯又恰恰是人类自己,乱排工业废水,乱倒生活废水的行为,给生存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书中还说,水对人类的作用是很大的,不但维持正常的生存需资,还可以灌溉、发电,但缺水已成为整个地球的问题。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环境、节约用水。保护好环境,就是保护地球,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我把这些知识讲给爸爸妈妈听,从那时起,我就和爸爸妈妈约定,我们家要把洗手、洗衣、洗菜的水存起来,用来拖地、冲厕所。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可不读.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读书也使我快乐。在书中我认识了面对困难自力更生的鲁宾逊,聪明的福尔摩斯,智慧的华生医生,调皮的汤姆索亚……在这许多书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快乐星球》这本书。说起这本书,我还要从看电视剧说起。自从《快乐星球》播出后,我每集都不拉地看,电视剧演完后,我都还沉浸在那些精彩的剧情中。

  一个星期天,我和妈妈一起到新华书店去。正在我浏览书架上那些琳琅满目的图书时,忽然发现书架上摆着许多本《快乐星球》这个发现真是让我喜出望外。我立刻从上面抽出一本《快乐星球之电脑奇遇记》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啊!书中的情节立刻把我带到了快乐星球上,我好像看到“多面体”在和“冰柠檬”在做实验;一会又把我带到了丁凯乐的学校里,看到胖哥和金刚在东方老师的课堂上扔纸团……总之,书里的内容真是太精彩了。正在我看的起劲时,妈妈过来拍了我一下让我回家,我马上向妈妈提出要买这本书,一向重视我读书的妈妈当然是立刻就同意了。

  回家的路上,妈妈只要一进商店去看衣服,我就赶快找个地方坐下来看书。原来最不喜欢跟妈妈进商店了,可今天我却盼着妈妈在店里多待一会,嘿嘿,因为我就可以多看会书了。终于到家了,一进家门我就迫不及待地坐在沙发上,与书中的人物同喜同忧,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顾不上了。

  这本书我已经看了十几遍,每看一遍我都能从里面发现新的东西,有新的感受。我多么想像乐乐一样也能到快乐星球上去玩,也能像乐乐一样结识几个有本事的朋友。从这些故事中,我深深体会到科学不是万能的,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大家团结互助,携手共进,人生的火车才会开往理想之颠。也许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吧。现在又出版了第二部,第三部,我也买来几本。每天晚上睡觉前看,还和同学交换着看。

  自我懂事以来,我就特别钟爱书,书可以说是我们的知识朋友,老师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而书却是知识的源泉。

  有一年暑假,炎炎夏日,去游泳池游泳就是最好不过的了,但我没有那样做,我一有空就跑图书馆,找一找好看的书。那次,我带着希望去图书馆,希望能发掘一些有用途的书,书倒有很多,可没有一本合我的意。忽然,一本书从天而降砸到了我的头。当时,我被书砸晕了头,大声骂道:“谁那么没有公德,拿书来砸我。”图书馆所有的人都看这我。顿时,我的脸烫烫的,主动地把书捡起来。这本书表皮字迹模糊,非常残旧,但里面的内容仍然完整无损。这本不知名的书深深地吸引着我,从以拿起它,我就不舍得放下,直到图书馆的阿姨叫我才知道时间不早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还一直记挂着那本书。夜晚,我一直都睡不着。到了第二天,我黎明就起床了,还没来的及吃早饭,就冲出家门,生怕有人把那本书拿走。到了图书馆,门还没开,我就坐在门口,一边吃早餐一边等,终于等到了最开心的时刻——门开了。我冲进图书馆,那本书还完好地摆在那里。我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着。经过十几天的早出晚归、水配面包的日子,终于看完了这本书,还收集了一大堆心得和笔记。

高中故事作文 篇5

  十年前的冬天,我跟随着母亲透过凌晨稀薄的光线踏上江边的小船。站在船头,江风不停地吹着,肆无顾忌地拨动着帽子上的绒毛,迷离中我看到远去的土地和奔腾的江水隐没在灰蒙的天色里。第一次我对逝去的事物感到恐惧。

  北方,一个与我的出生地背道而驰的名字,强迫式地收容了本不属于我的七年的回忆。走下汽车,迎面吹来一阵风,很疼,像被人打了一巴掌。我刚涉足的土地给了我一个教训:小子,这不适合你,哪儿来哪去。我又何尝不想,只是回头的路已被白雪阻断了,面对着那覆压天地的白色,我明白有些东西已经无法改变了,于是我紧紧抓住母亲的手小心翼翼地走在覆着薄冰的路上。虽然我知道即使将要摔倒,母亲也可以及时将我拉住,那年我的重量在母亲手里是微不足道的。但我不敢,看着周围好奇的表情,我一边感受着自己的无知,一边怀念着千里之外温暖的阳光。

  我的身体不是很好,吃的是和别人同样的食物甚至更好体质却是成正比地下降,天冷的时候,我唯一能做的只是坐在暖气包围的屋子里,抓着大把大把的药,透过结着霜花的玻璃觊觎地望着过街老鼠一样四处闯祸的孩子。这样日子持续了多久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冬雪在窗台上光顾了七次。最后的一次,我大病了一场,母亲必须动手喂我吃饭。大病初愈后,母亲望着虚弱的我,爱怜地说:“今年我们回家,你会好得快点。”我从来没见过母亲的眼睛这样亮过,于是我微微点头同意了。

  “家”是母亲对一个大范围地名的浓缩,我一直知道母亲是很想回去的,那里有她的兄弟姐妹,但几年来我一直未曾听母亲提起“家”这个字眼,当第一次听母亲说出“回家”,我竟有些彷徨。握着从窗上刮下的冰霜,感到它在融化,冰冰凉凉的,很舒服。七年,不短了,如同星辰般似近而远地虚无缥纱。而每年当我吃着北方的元霄和饺子时,总能不由自主地联想到圆润的汤圆和柔韧的年糕。我想,我还是想家的。踏上火车的一刹那我有些恐惧,一如来时……

  躺在卧铺车厢里,看着窗外连绵数里的白桦林从眼前飞逝而过。我努力地拼凑着残缺的记忆,试图让它完整。我怀着一份近乎虔诚的心理想像它七年的样子。两天的不眠不休中,我的体力竟奇迹般恢复了大半。母亲是对的,毕竟我的血脉里流动着南方河流的节奏,一张一弛间牵动我的灵魂。

  一切都没变,走在田间的小径上,欣赏着无垠的绿色在微风中招摇,呼吸着清新的泥土的气味,身处酷寒烈雪的人是无法想像这种情景的。我快乐地叠加童年的趣味,和当初离开时一样,不是吗?我放开双腿急急搜寻七年来时时在记忆中频频出现的`东西。

  就是这条河了,繁密的翠竹,清澈的河水,圆滑的鹅卵石,对岸稻田的芬芳,河里戏水的乡野小孩,这是七年北方生活中想念最多的南方的画面。可是,真正站在了河边,我却有些茫然。繁密的翠竹不再繁密,清澈的河水不见清澈,河面上铺满了半枯的水葫芦,仅留下一丝空隙给浑浊的河水一个残喘的空间。而戏水的乡野小孩呢?他们都到了哪儿?在我站在了记忆中最亲切的地方,袭上心头的却是从未有过的陌生感。

  回来很久了,我去过很多的地方,它们已经少有能保持原貌了,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些东西从心里一点点地逝去。有一天,我打村里的大榕树下走过,一个无意间闯入眼帘的影子令我硬生生地收回正要迈出的脚步。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小诚,还记得我吗?”然后摆出一副很随意的样子,要知道一个孩子刻意地掩饰紧张是十分可笑的。但我笑不出来,因为在眼前的是过去最好的朋友。小时候的我性格有些自闭,不喜欢玩,不喜欢说话,在上幼儿园前连一个朋友都没有。上学第一天,一个男孩坐到了我身边,毫无顾忌地说笑而无视我的冷漠,有时我怀疑他对着空气是否也有这样的热情。他的问题很多,我总是被动地说着诸如“嗯、噢、好、不”之类既干脆又节约的语言,再后来莫名其妙地成了朋友。他站在我面前打量着我:“你——小克?”我点点头,这是我最想要的答案却惊讶地发现自己竟高兴不起来。他变了很多,曾经灵活的身体,已经臃肿了,双手粗糙干裂。除了眉目依稀可辩,我似乎很难再找回过去那个我熟悉的影子了。小诚开口了:“你回来了?”“是”“还走吗?”“是”“在北方过得好吧,穿得这么光鲜,发财了吧,兄弟我可没有你有福。”我无言以对,这是小诚吗?在脑子里构思了无数次的相见就是这样的吗?不是这样,又应该是怎样的呢?记得那一年,在这棵榕树,我和他默默地看着天上飘落的雨丝。“你可以不走吗?”虽然幼稚面对分别也会感到难过,我搭着他的肩说:“不可以!”我还记得也是那一年,在北方的第一个冬天,我对母亲说:“妈,我好想小诚。”她笑着说:“等回去的时候,他早就不认识你了。”“不会!”这是我第一次如此执着于一件事。当瑟缩在被窝里时,和他在一起的时光一直抚慰着我孤独的心。不料再见时是这样的尴尬,本不应该发生却又自然而然地发生了,让我难以捉摸。我明白,我们回不去了。讽刺的是离开时在这棵树下分别,七年后又在这里结束。佛曰:缘起缘灭自有定数。我们的“定数”是什么,我已经不想知道。一切都结束了,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也许他所认识的也永远只是那个未曾离开的我而不是眼前这个衣着光鲜的家伙。望着远去的背影,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叹口气,再次匆匆离去。

  两个月过得很快,我又要踏上那艘有些年头的船然后继续我的生活了。母亲告诉我,不久后我们还要回来,说完脸上露出孩子般单纯的笑容。可惜,对我来说没必要了,曾经拥有的宝贵的东西已经失落了。下次回来会怎么样,我不想去想。走进船舱,随便找个座位,闭上眼睛,然后平静地等待着…

高中故事作文 篇6

  “丽娟,出来吃饭。”王兰花的大嗓门一喊,将马丽娟从自己的思路中勾出来。“哎,就来。”临出门之前又看了一眼自己现在的样子,总是怎么都看不厌,只是在外人看来就有些奇怪了,例如刚进门的王兰花,原本是想看看她怎么还没有出来,就看见了她盯着镜子一直看的样子。

  “看自己就能看饱。”好笑的开口说话。

  而马丽娟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竟然没有走出房间,不好意思的笑笑,挽着妈妈的手就往门外走。

  “姐,快来,咱妈做了好多好菜。”说完一脸垂涎的样子看着眼前的饭菜,那样子是恨不得将盘子吞下去。

  马丽娟大概一看,都是很家常的菜,可是心里很暖。而且从她弟弟的渴望来讲,这一家并不是什么有钱的家庭,为了给女儿补身体,也是狠心的出钱买。

  “就你馋。”王兰花虽说是在说儿子,可是心里也不是不伤心,当家长的最怕给不了孩子和别人一样的,偏偏自家的条件也就那样,给孩子们吃什么好的都要犹豫半天。就连家里的电视也只是黑白的,还是孩子的大伯不用的。

  带着马丽娟走到桌边,走到自己的位置上面。第一个动作不是自己吃,而是夹起盘子里面的大块肉,每个孩子的碗里放一块,最后给自己的丈夫一块。

  也许小弟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可是其他人都是知道的。马丽娟一直知道家长的爱的深沉,可是毕竟很多年没有感受到了。心下感动,同样去夹肉想给王兰花,正好遇到了另外两个人的筷子,像是知道彼此的心情,没有人收回筷子,而是将肉夹给王兰花。

  “做什么虚的,我自己会夹。”王兰花嘴上很凶,可是面上的笑意出卖了她,看来只是个嘴硬心软的人。

  马小弟专心的吃着饭,听到王兰花说话之后抬起头,一脸迷茫的样子很惹人爱,众人看着他又笑了。

  被众人笑的他也不恼,手下的动作也没有停,将碗里的饭菜都扒拉到嘴里,看来平时是不吃这些好的,毕竟还是一个孩子,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

  接下来的氛围都很和谐,一家人也吃的饱饱的在原地坐着,原本就是在房子的小院中央摆的饭桌,现在也不着急着收拾。马丽娟很有兴致的看着院子里面的摆设,新奇的看到几株植物也在院子里面。

  “那是什么?”马丽娟没有多想的直接问出口,才意识到不对,万一家里人怀疑自己怎么不知道就坏了,该怎么解释还不知道。现在想想也很恼,刚在医院的时候就应该说自己失忆了,现在哪还有那些烦恼。

  “姐,你真笨。”马小弟一脸嫌弃的看着她,“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那是葡萄架,那边的几株是石榴。”

  还好没有被怀疑,而且从马小弟的话中可以知道以前的马丽娟是个有点大大咧咧的性子的人,又或者说是个记忆力不怎么好的人。

  “还不兴姐多问你几次,你这就恼了?”说话间露出自己被人说笨,很伤心的表情。要说如果是其他人看见肯定不当真。可是马小弟还小,真的以为自己的话让姐姐伤心了,一脸小心思的看着她,小心翼翼的解释着,“不是,是我说错了。姐姐很聪明,什么都会,尤其会做好吃的。”

  看来以前的马丽娟是个擅长做吃食的,幸好自己也是长期一个人生活,所以做东西完全不在话下。

  “好了好了,姐知道了。”看不得马小弟装小可怜的样子,马丽娟也没有多玩下去。

  而其他人也只是看着他们两个人的互动,家里人的关系好也是能和睦的嘴根本原因,而且以后有什么事也能互相帮助,不会说连个求助的人都没有。

  王兰花休息的差不多了,站起身开始收拾碗筷打算去洗碗。马丽娟可不是只会吃不动弹的人,紧跟着将桌上的东西收拾起来。

  “丽娟,你别动这些。”马爸爸连忙阻止了她,“身体还不好,去房间里面躺着。”老实的汉子也不会说什么好听了,就知道让女儿去好好的休息。

  “爸,没事的。”看着马爸爸又要阻止,“爸,医生说不要剧烈的运动,我就拿个碗筷,又不重。而且我一直在床上躺着,都要生锈了。”

  马爸爸听完女儿的话之后,也就没有阻止了。人也不能一直躺着,否则会越来越体弱。而且自己的女儿是个闲不住的,手又勤快,一直让她休息肯定也不适应。马丽娟看着他的意思是同意了,也就放心的下手去做事。要说一直做事的人,忽然什么都不做,总是觉得哪里不对。直到将手泡到冷水里面也觉得正常。人总是一种奇怪的生物,一直想要过好的生活,但是当变好之后又会觉得不对。

  “你这孩子,怎么直接用冷水。”王兰花才将最后的碗筷拿到厨房,就看到自己的女儿把手伸到冷水里面洗家伙。心疼的直接喊出来,着女孩子的手最是娇贵的,哪

  能这么薄待。一把手就将马丽娟的手拿出来,在自己的围裙上面擦干净。“去拿房间的雪花膏摸上,快别在这里碍眼。”

  原本在听到王兰花的话之后,马丽娟想坦白说自己的问题,可是很快就被她推到厨房外面,也错过了好时机。乖乖的走到房间里面,在镜子附近仔细找找,拿出在隐秘处的东西擦到手上,一种怀旧的感觉。这种味道很久没有闻过了,以前每天都在各种工作里面转悠,都没有时间照顾自己的皮肤,也因此看上去一点都不像年轻的女孩子。

  没有时间涂涂抹抹,在路上看到那些美女也只是感叹一声,更多的想法就没有了。现在想想真的不像个女孩子,甚至连个男孩子也比不上。

  仔细的将雪花膏摊开在手的每个角落,连指缝之间也不放过。

  “丽娟,你怎么了?”忽然听见声音,马丽娟吓了一跳,但是心里素质还算不错,没有直接喊出口。想明白了说话的人是自己身体的哥哥,马丽娟想着正好是个好机会。“哥,我今天起床之后发现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快要哭出来声音,像个来自己哥哥身边找帮助的小孩子。就像以前在外面被人打了,找自己的家人做主一样的表情让马大哥不动声色的脸上也有点变色。

  上前想要将妹妹抱到怀中,可是意识到妹妹已经长大了,不是以前那个哭哭啼啼要自己抱的孩子,只能将动作改成摸她的头发。

  要说马家的三个孩子,老大是王兰花亲自带着的,到了马丽娟和马小弟都是马大哥带大的,从小和他的关系就很好。不过等他们再大一点之后,总是有些生疏了。马丽娟现在的样子让他想到了从前的生活,也知道了妹妹的心中自己也是很有地位的。“你别怕,哥哥带你去医院。”说完就牵着她的手往外走,直接带到马爸爸身边,“爸,丽娟说她什么都忘记了。”

  “忘记了?”马爸爸开始有些疑惑,不过之后想到了什么一脸慌张的看着马丽娟,“丽娟,你什么都忘了吗?你知道你是谁不?”

  “爸,我不知道。”不忍心看着面前人的眼神,马丽娟低下头回答着。

  “走,去医院。”马爸爸也没有多说,带着孩子就出门了,期间王兰花问话也只是说一句就走,更别提想要跟着的马小弟了。

  “老马,你们怎么又来了?”医生还是同一个,而且很疑惑一天看到他们两次。“你快看看,丽娟说她什么都忘记了。”马爸爸可没有心情寒暄,直接说出现在的问题。

  “闺女,你什么时候发现的?”医生听完就问着马丽娟。

  “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而且当时头也很痛。”马丽娟有点心虚的回答着,接着补充道,“我什么都忘了,连自己叫什么也不知道。”

  “你现在头痛吗?”

  “不痛了。”马丽娟想着自己现在的问题,是不会被设备看出来什么的,不过也不想太麻烦着看各种医疗设备,直接说不痛。

  医生听完也明白了一些,“你这孩子,应该是脑袋里面有淤血,只能等着慢慢散了,要不然去找点老中医看看,试试针灸。”医生也有些不确定,这也就是小城镇,要是大一点的地方也是能看出来的。

  “哎,那我回去看看好了。”马爸爸也不了解这些意思,只是记住了要看老中医,脑子里面开始想着附近地方出名的人,心想着等明天就带着孩子去看。

  “行,我记得隔壁镇上有个老中医,姓张。水平很好,尤其是针灸。”医生自己也是去看过的人,那名声也不是假的,真的很有用。

  “行,那我先走了,你忙着。”马爸爸是个很具行动力的人,说完就将马丽娟和马大哥带回家里。

  直到做到椅子上,马丽娟才算松了口气。可算是将问题交代了,不然总归是要露馅的。

高中故事作文 篇7

  关于笔的故事,要追溯到很远很远以前。当某一天人类的祖先突然萌生一种写东西或画东西的欲望时,笔也就诞生了。

  笔的故事穿插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它总与许多东西直接或间接的交织在一起,密不可分。当人类的祖先在岩壁上留下他们的印记的时候,他手中的石器或许可以叫做笔的前身。当那个叫仓颉的人造字的时候,他手中的刻刀或木棍或许就是笔的雏形。当那个叫蔡伦的人发明纸张后,毛笔作为一种书写工具自此就延续了千年,在中华大地上生生不息。于是就有了神笔马良的故事,于是就有了妙笔生花这个成语,于是就有了王羲之、墨池与<<兰亭序>>

  笔繁衍至今,已不仅仅是毛笔,还有钢笔,圆珠笔等等各式各样的笔,甚至电脑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也是笔。先说毛笔,作为中国古老的书写工具,它为中华民族留下了无数矫若游龙、飘若惊,鸿的书法珍品,与墨、纸、砚并称文房四宝。

  欧洲古老的书写工具是鹅毛笔,由古代埃及人发明。大概是由于欧洲文字的曲线较多不适合用柔软的毛笔书写吧,毛笔并末像其他的中国古代发明那样传入西方。鹅毛笔既能蘸墨水,又能较长时间连续书写使用鹅毛笔,用力大些就可以把字的笔划写得粗些,轻轻用力就可以写得细些。因为它具有以上优点,所以它在欧洲的历史相当悠久。但是它容易漏水,用久了笔尖会被磨秃,不便于长期使用。

  据说有个叫华特曼的英国人在签合同时,羽毛笔漏水,把合同纸给弄脏了,当他去取新合同时,另一个竞争者把合同抢走了。他深受刺激,决定要设计一种先进的笔。他根据植物体内的毛细管输送液体的原理,发明了钢笔。钢笔具有硬度大的特点,硬度大就便于在纸上书写,横是横,竖是竖,很适合中国人书写。

  圆珠笔的发明也有一个小故事:有一个匈牙利人叫比克,是印刷厂的校对员,他发现刚印好的清样含水分多,用钢笔改写会发生模糊现象,他为了克服这种困难,就用圆管装上油质颜料,把笔尖改成钢珠,这样世界上第一支圆珠笔就出现了。

  圆珠笔又叫原子笔,它具有的结构简单、携带方便、书写润滑等特点使它在近几十年风靡世界。圆珠笔的书写原理是利用球珠与纸张的摩擦力带动球滚动,从而带出笔心内的油墨以达到书写的目的。

  圆珠笔基本上分为两类:油性圆珠笔和水性圆珠笔。油性圆珠笔俗称圆珠笔,笔头钢珠多采用不锈钢或硬质合金材料制成。球珠直径大小决定了字迹的粗细。常见球珠多为1mm,0。7mm和0。5mm三种。水性圆珠笔又称宝珠笔或走珠笔。宝珠笔兼有钢笔和油性圆珠笔的特点,书写润滑流畅、线条均匀,是一种较为理想的书写工具。

  好了,笔的故事发展到今天,它还没有个尽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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