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作文

时间:2021-05-21 22:59:15 随笔 我要投稿

【推荐】随笔作文7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随笔作文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随笔作文7篇

随笔作文 篇1

  人生的第一次总是令人新奇而难忘。每一个第一次都是我们成长足迹中的里程碑,都会给我们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记。一个个第一次,就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布满了单调的深色夜幕。

  记得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夏日,使人受不了的天气,让我和舅舅不由自主地走到了“大都会溜冰场”。看着人们呢娴熟的步伐,使我也不由得想去试试。

  舅舅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

  问道:“怎么样,想不想试试?!”

  好奇心促使我拼命点头,生怕失去了这次机会。

  买好票,穿上溜冰鞋,做好一切准备,我便快步走向溜冰场。

  迫不及待想融入冰上世界的我双脚踏进去还未站稳,脚下想抹了润滑油似的,“啪!”屁股便和冰来了个零距离接触。

  不懂技巧的我惊慌失措的爬起来,只听“扑通”一声,我又摔了个双脚朝天。

  在一旁幸灾乐祸、捧腹大笑的舅舅急速跑过来,把我扶了起来。我一边揉伤痛处,舅舅一边告诉我“进入时千万不要太鲁莽,一定要扶着栏杆走。”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又拍了拍胸口。

  我小心翼翼的站了起来,双手伸过去把住栏杆,像跚跚学步的婴儿,在冰上走了几圈。

  渐渐地,我胆子大了起来,把刚才摔跤的样子抛与九霄云外。于是我把双手放下,脱离栏杆,把两手展开,保持平衡。开始我的心还怦怦直跳,走了几步,感觉还挺好。于是我又把保持平衡的双手放了下来,又走了几步,顽皮的冰跟我开了个“玩笑”,使我的身子向后一仰,与他来了个“超级热吻”。这是我想起了舅舅对我说的话,看来做什么事都不可以一步登天,一定要脚踏实地地去做。

  这就是令我记忆犹新的第一次冰上世界。

随笔作文 篇2

  在什么都想尝试,什么都不服气的年纪和一帮爱闹的人一起度过短暂的青春。没有人知道你是谁,在既想让别人知道你是谁又急于羞涩闪躲的年纪,身边的人总是换了一波又一波。在人群中与一帮人相挽前行,不是因为合群只是害怕让别人以为你很孤独。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课,一个人坐一张桌子,一个人下课,一个人去图书馆,一个人在夜晚走回宿舍。我是羡慕可以一个人在群伴而行的人群中坚定的一个人做着事,我竟会害怕别人以为我性格孤僻没人愿意和我在一起所以才会一个人,怕人侧目一脸疑惑,在被人盯着看得太久我竟会手足无措,总觉得自己有哪儿不得体,可自己又做错了什么呢?

  其实自己并非性格温和的人,却会将怒色隐藏,并不认为有时候将情绪抑制有什么不对,只是过分让步不仅丢失了自己更会让一些人得寸进尺,在今后总会做起事来让自己很不舒服。胆小的人总喜欢依赖别人一起去干什么什么事,可总忘了今的路没有一个人可以陪伴,注定孤独。

  现在的自己始终定性不足,我总觉得在刚开始在一个新的环境里生存的时候,我一定是最努力的,当看到了一点起色之后就停步不前,与开始相比我是在退步的。然后会因为身边人的启发再从新出发,没有长性的干一件事情是我的致命,却也很高兴我慢慢从绝望也开始对自己充满了信心,因为也完成了一些如果是过去的自己怎么也做不来的事。

  在大一新生刚来的时候,作为学姐 ,我可以不要face的在一群军训的小绿人中大喊:“毯子三十一条,赔本卖了。”也可以不要脸的穿着引人注目的衣服为了让人侧目顺便卖点东西,倒腾了一圈,从师大到哈学院再回到自己学校,只赚了不到四百块,在几次觉得丢脸又坚持下来把东西全部卖光,我开始发现原来打不死小强的精神也在一点点的开始建立,若是我认准的事也变得固执的越来越难改变了,与之前跟风善变我更喜欢现在的自己,有时会不可理喻,有时会因为分歧和亲近的人争吵,可比起从前懦弱的胆小鬼,我至少进步了,虽然又有些偏向于另外一个极端。

  试着开始认真读书,其实是想配的上某些人。看着优秀的他虽然不帅也比我大了些许,当我还背着小书包刚进入大学的时候他已经站在毕业的尾巴上了。正在准备考研的他,天天泡在图书馆里学习,本来就不在一个学校上学,要考上了研究生他会去一个更好的学校,至少在我看来是我不能达到的高度,差距让我开始不安,唯一能做的只是缩短差距,即使今后不在一起,至少感谢他成为自己完成梦想的一个动力。我要考上H大的法硕。即使我知道他是万万不可能等我的,即使我知道最终会在与他走还是坚持梦想中做一个选择,即使我知道他是不可能为你留在一个城市,即使是有许多的不确定,可还是觉得自己的青春有了另外一种颜色。

  总有一个人会想让你成为更好的自己,只为了站在一个平等的高度,也许他还没有嫌弃你可自己已经开始嫌弃自己,因为已经爱上了他。

随笔作文 篇3

  小时候,端午这天家家户户都会有特定的食物—棕儿,出现在家家户户的饭桌上。棕儿吃起来吧!有种苦涩的味道。一般为了去掉此种苦味,饭桌上都会摆着白糖,这是最初的去苦涩的方法,后续,逐渐可以用肉、枣、红豆、来去除苦涩的味道,当时棕儿一般以黄色的六边形,亮相于餐桌上。如今不管是颜色,还是形状,都是千变万化,形态各异的。

  为何只有端午棕儿,才会出现在餐桌之上。大们的回复是:“后人为纪念投身汨罗的屈原”。

  屈原是谁呀!翻开历史的篇章,屈原(约公元前340或339年~公元前278年),战国时期楚国诗人、政治家,出生地楚国丹阳,湖北省宜昌市,芈姓,屈氏,名平,字原;又自云名正则,字灵均,战国时。楚武王熊通之子屈瑕的后代。

  少年时受过良好的教育,博闻强志,志向远大。早年受楚怀王信任,任左徒、三闾大夫,兼管内政外交大事。 他提倡“美政”,主张对内举贤任能,修明法度,对外力主联齐抗秦。因遭贵族排挤毁谤,被先后流放至汉北和沅湘流域。秦将白起攻破楚都郢(今湖北江陵)后,屈原自沉于汨罗江,以身殉国。

  屈原,年少时,可谓意气风化,不单是高官,还深受楚当权者的信任,有能力也有平台,借改革达富国强兵之举。精忠报国之心,显露无疑。正当一切顺风顺水之时,张仪出现了,张仪运用捭阖纵横之术,深受楚当权者信任,慢慢的就和屈原疏远了。屈原逐渐从楚国的政权中心,流落外地。发出了,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无奈。可叹他,满腹经纶敌不过,丰功伟绩少人提。就在张仪的计划步步实施时,楚国也必将灭亡。楚国子弟多才俊,尸横遍野在郢城之后,无力回天,爱国情怀热血红,全赴汨罗江水中。

  楚已是国破家亡,瞬间楚人轮为亡国之奴。如果当初当权者信屈原,不信张仪,或许又是另一翻景像。

  屈原一跃,渔夫们划起船只,在江上来回打捞他的真身。有位渔夫拿出为屈原准备的饭团、鸡蛋等食物,“扑通、扑通”地丢进江里,说是让鱼龙虾蟹吃饱了,就不会去咬屈大夫的身体了。人们见后纷纷仿效。一位老医师则拿来一坛雄黄酒倒进江里,说是要药晕蛟龙水兽,以免伤害屈大夫。后来为怕饭团为蛟龙所食,人们想出用楝树叶包饭,外缠彩丝,发展成棕子。

  古代智慧,我辈只能望洋兴叹了。为了能让屈原从形式当中吃到棕子,可谓是展万家之所长。

  饭团和棕子原材料均为米,饭团没有任何包裹为鱼虾所食,棕儿多了棕叶的包裹最终为屈原所食,两者本为白米,多了棕叶之后,色泽上却能有着天差地别之感,饭团遇水立即分化,棕儿遇水,紧紧相依。刚出炉的棕儿,拔开瞬间,热气腾腾,咬一口还有种苦涩的味道在其中,饭团放久一点,就会变质,而棕儿放久一点,除味道有所差别,质却没有变。棕儿代表的人物——屈原,和月饼所代表的人物——嫦娥,已流传世界,不朽的中华民族。虽是云里雾里的典故,典故必会源源流长。

  如今,端午已成法定节假日,棕儿已进千家万户,端午和中秋,逐渐变成团圆的象征。

  棕儿味虽苦涩,我辈不能忘。端午节已被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中,我辈绝不能忘,屈原精忠报国之心,我辈更不能忘。

随笔作文 篇4

  我坐在书桌前,望斜阳。

  黄昏时节,是白天与黑夜的过渡点,它和朝霞一样,预示着白天与黑夜的相互转变,只不过是略有不同。

  唯一的不同点是,

  朝霞似乎更偏向于白天,它所带给人的感觉更是希望与向上,所以是光明。

  而黄昏似乎更偏向于黑夜,它所带给人的感觉更是无望与低落,所以是黑暗。

  我用右手支着下巴,望天空。

  天空被黄昏的来临染上了一层金黄色的边,投下的光也被染上了金黄色。

  缓缓斜下的夕阳仿佛是要落入海洋之中,它是从地平线上落下。

  而慢慢攀上的朝日仿佛是要躲在白云之上,它是从地平线下升起。

  我趴在书桌上,望远方。

  黄昏的韵味似乎是带着唯美色彩的悲情故事。

  它似乎很孤寂,从未与别人说过话。

  它像是一只迷路的小狗,

  本应该摇来摇去的尾巴耷拉了下来,

  本来是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黯淡了下去,

  本应该是抬起的小脑袋也低了下去,对着地面。

随笔作文 篇5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6

  今年暑假,妈妈带着我和外公外婆去了一趟俄罗斯,开启了暑假的走出国门之旅。

  我们主要游览了俄罗斯的政治中心莫斯科和经济中心圣彼得堡两个城市。在俄罗斯的五天里,我们先后参观了克里姆林宫、冬宫、夏宫和叶卡捷琳娜宫,悠久的历史和浓郁的欧洲艺术文化深深的感染了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映像。除了浓郁的艺术气息外,湛蓝湛蓝的天空、大朵大朵的白云,还有满大街金发碧眼的俄罗斯人民也是让我记忆深刻。比较遗憾的是在克里姆林宫没能跟普京总统见个面,不然我一定请他给我签个名,合个影,因为他是我的偶像!

  这真是一场难忘的异域之旅!

随笔作文 篇7

  有阳光的地方,必定有阴影一面。

  影子从来不曾你的身边缺席,从出生到死亡,它随处可见,但是对于你来说,它确实你独一无二的存在。

  它很简单,从不哭泣,从不欣喜,只会听你诉说一天的故事,听你无聊的自言自语,它一言不发,默默的跟在你的身后。

  阳光所到之处,才有它的存在,而阳光消失之后,它也悄无声息的失踪了,人们未曾察觉它的存在或者消失,只是重复着平常的事。

  昏暗的路灯下,带着耳机,慢吞吞的走在人群稀少的大街上,影子越拉越长,漫不经心的刷着手机里的一条条微博,时而生气,时而感伤,而它随着你的动作,没有人懂得它们是怎样的情绪。

  小时候,朋友们聚在一起,总喜欢踩别人的影子,据说踩到会长不高的,但是这只是父母给孩子开的一个玩笑,影子的玩笑,随着一天一天的长大长高,影子也变了。

  每天平平淡淡的生活早已经习惯了它的存在,所到阳光之处,必定有它的存在之处,黑色的外表,黑色的动作,如果它有表情,是不是和自己一样…

  影子也是孤独的,而它也是个孤独的存在,每天每夜,都是独自,你可以和别人说话,但是它不能说,它跟随着你,伴随着你,当你独自一人时,你还有它。

  简简单单的世界里,它是每一个人独一无二的存在,我们没有想过,如果没有它们的世界,将会是怎么样的?

  影子的世界,是你彩色的生活,是它孤独的存在,也是你独一无二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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