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作文

时间:2021-03-08 16:41:58 随笔 我要投稿

精选随笔作文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随笔作文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随笔作文6篇

随笔作文 篇1

  我一直以为爱情是一种美好的东西。爱的感觉是深刻而深切的,世上除了她恐怕就没有什么更值得人去亲身体验一番了。像我们这样太过平凡的人,放弃我们触手能及的,而去追求遥不可及的,那才是最最愚蠢的。超明通达的智慧应该是我的最终的追求,然而,当我确信真正的智慧不可能为普通的人获得时,我虽未放弃原由的追求但猎获触手可及的爱情,不再让我认为是庸俗和低贱的事了。当然我比谁都清楚,爱情有时就是一句咒语,一切的不详都有可能随她而来。“灾祸”“昧心的愚蠢”“被恋者奉赠的轻蔑”。我都统统接受,因为我的心永远在他们之上。培根的忠告应该记住,但爱情的美妙也决不要放过。

  “爱情总会得到报偿,要么得到被恋者的回恋,要么得到一种深藏于心的轻蔑。”“人的天性中潜藏着一种欲施爱于人的倾向,如果世人不只是将爱施与某人或某几个人,那爱就会自然而然普及众生,从而让自己变的高尚仁慈。”

  《谈读书》

  读书有三用:怡神旷心,增趣添雅,长才益智。蛰伏幽居时读书怡神旷心,读书对高谈雄辩能增趣添雅,博览群书得来的才智会使人在需要运筹帷幄通观全局时从容不迫,并能克服经验只在处理熟悉事物时才得心应手的不足。

  讲究实际者往往鄙薄读书,头脑简单者往往仰慕读书,惟有英明睿智的人才会真真运用读书。读书可使人充实。读史可使人明智,读诗可使人灵透,学数学可使人精细,学物理可以使人深沉,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

  读书要讲求方法:有些书可浅尝辄止,有些书可囫囵吞枣,少许重要的书则要细嚼慢咽,认真领悟。读书不可存心吹毛求疵,亦不可寻章摘句和尽信书中言论。

随笔作文 篇2

  盛夏,各家的窗子都开着,所以,每当下楼走过外楼梯的拐角处,我就会听见噼噼啪啪的发牌声,隔着朦胧的窗纱打眼稍稍一溜,就会瞧见有人正在修筑长城——打麻将是也。他们中有我熟悉的,也有我不认识的,其人员虽常有变化,有一点却不会变,那就是麻友们开战的钟点比上班还准时。其日复一日之流连,竟一边诉苦说打出了颈椎病,一边还是电话频传,上阵踊跃。放眼今日之大江南北,长城内外,那些大大小小冠以老年活动中心的场所不用问,一定是麻将牌场。正是:海国有天皆麻坛,江城无地不牌声。无怪有人戏曰:正经人那有不会打麻将的!

  我不好此道,甚至连牌上那刻着的,什么条子、什么万、什么东风西风之类的东西,我也看不懂!当然,更多的原因还是我不想看懂。此念何来?说来话长。二十几年前麻风兴起之时我就职于某部门。那时单位里有人就玩麻将,令我不解的是:其麻将之战必计之以铜,而多数情况又是麻局连着饭局的他们,一到饭桌必互对输赢。结果必是输赢不对账,必是争执大起,以至于至弄得面红耳赤,酒都吃不消停。我心下疑惑,玩得起怎么就输不起?又何多报输而少报赢?若此戚戚,诚信安在?而情分不是越打越薄吗?自那时起,我对麻将就避而远之!而后,为仕途风气所迫,有时还真就得违心地逢场作戏一番,所以,我就曾多次被同志们拉上牌桌并热心相教:怎么抓牌?怎么打骰?怎么吃?怎么叉?何为和?可我就是一直学而不会。

  其兴盛焉!其源而何?开始,我还以为麻将是舶来品,一查百度,竟为国货!词条大略为:麻将起源中国,史溯千年,清朝中叶定型。有人说麻将基本张数为108张,代表水浒里的108位好汉。 也有相关资料记载,江苏太仓积稻谷。粮多雀患频生,官吏为奖励捕雀,制筹牌以记雀数,筹牌所刻符号数字,既可观赏游戏,也可作兑奖凭证。所谓护粮牌是也,因其玩法、符号和称谓无不与捕雀有关,故称之为麻雀牌。还有人将麻将玄说为儒释道,天地人,合而为一的产物。曰:饼为坤, 条为乾,万为众生万物。天地人、日月星为三生万物之终极。四人四方为四季,十二张牌为天干,加一天或地牌,每人十三张,按顺时针方向抓一打一,天地成牌而为和。

  词条所载其源长矣!于兴叹之际,我不得不承认先人玩物心思之缜巧!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文化!多亏有了它,否则,当下跳完了广场舞的大妈和晨练结束的大叔们,情寄何处? 看那四四方方 似天井更似四合院的麻将格局 非封闭之产物而何?当今世界,能够和国际象棋相比的高雅游戏是围棋、象棋而非麻将 。但国人的最爱却恰恰是麻将,改革开放任重道远矣!

随笔作文 篇3

  厌倦了世态炎凉

  只想窝在自己的龟壳里

  厌倦了人情冷暖

  只想对自己认为值得自己好好待的人好

  厌倦了喧嚣闹市

  只想戴着耳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厌倦了为别人而活着

  只想为自己绽放一抹微笑

  厌倦了海誓山盟

  只想平平淡淡走下去就好

  我要的其实不多,只要对我是真情实意的就好

  希望在我回头的那一刻,你就在街角处静望着我

随笔作文 篇4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5

  再次回到这个写作平台,什么都没有变呢,还是那样,不过多了一些不熟悉的写作小能手。看来我也要大展身手了呢!虽说我写作能力不强,没准,坚持每天写几篇,看新发的作文,看多了,写多了,我的写作水平就提高了呢!

  前几天,我们学校的两个五年级学生的作文被选中,被发表在某某的报刊上,还得了奖状。心里有说不出的嫉妒,人家小小五年级学生的作文写得如此只好,我这个六年级学生真的好失败吖!现在的小学生真是越来越牛掰了。连我们这些大孩子都比不过咯。

  记得有次参加作文竞赛,竟然得了个第三名,奖品是一支笔。而第一第二名都是比我小的,在领奖台有我的脸都丢光了,有木有,没脸见人了都,太丢人了。不行不行,我要多看些课外书,多学习别人是怎么写作的,了解写作技巧。

  我的语文老师,教我写作。我频繁的上交作文,可都被老师圈很多圈圈,我不断努力,坚持每天上交作文让老师改。有天,老师找我,跟我谈写作,我仔细地聆听。你可以去一些网站写写看,或者找网上的老师,面对面辅导你。我每天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批改你的作文……

  说了那么多,我明白了。我开始在好几个网站上发表我的作文,希望让更多的人看到我所写的作文,让他们提意见,哪里需要修改,哪里要改进,哪里要加强。

  写作,几乎离不开你了,你使我快乐,使我开心,使我放松。我的心事都在我的日记里。我有个日记本,坚持每天写作一篇不少于三百字的。先从最低要求开始,然后再一点一点的加。真希望我的写作之路越走越好,虽然会有些陡坡,可我也要咬牙坚持,不能放弃。若放弃了,付出那么多努力就白费了。

  看着那些写作好好的人,我要争取超越他们,希望我会吧,超越他们,嗯,就这样。

随笔作文 篇6

  星期五放学时,胡老师向我们宣布了一个好消息——下周五秋游!但是,这次秋游并不是出去玩,而是在学校里过一次舌尖上的秋游!要我们做一道菜,比谁最厉害。我听了,心想:我该做什么好呢?

  回到家,爸爸妈妈也帮我想,终于我们决定做“五彩缤纷”。

  这“五彩缤纷”是我给这道菜起的名字。因为我以前吃过,五颜六色,应该是色、香、味俱全的吧!所以,我对这道菜起了这个名字。

  做“五彩缤纷”的材料有玉米粒、青豆、胡萝卜和贡丸,一大早,我们就买好了菜。

  我来到厨房,先把材料都洗干净,再把胡萝卜给切成丁,把贡丸对半切开,然后把玉米粒、青豆、胡萝卜丁和贡丸放在碗里,我要开始烧菜了,心里很激动,妈妈站在一边看着我,不时地给我指导,这可是我第一次烧,可能她心里也,很激动吧。

  先把火调到中火,再往锅里倒一点油,这油可真不听话,一到锅里就不安分地蹦来蹦去,真是太淘气了!不过,油是烧菜的必须品,要是没了它,这道菜就一点也不好吃了!

  我又把碗里的食材一股脑的放了进去,我听到了“玆玆”的声音,好像油和食材们问好呢!

  炒菜也没什么难的嘛!就是拿着锅铲在锅子里动一动,就可以听见翻炒时的“沙沙”声了。

  哦,对了,我忘了加水加盐了!我赶紧加水加盐,“沙,沙”,我再盒上盖,等了三分钟后一盘新鲜的“五彩缤纷出锅了。看,有红色、绿色、肉色,还有金黄色。闻一闻,香气扑鼻。真可以算是色、香、味俱全了!我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呀,这真是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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