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作文

时间:2021-02-27 23:15:13 随笔 我要投稿

精选随笔作文合集7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随笔作文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随笔作文 篇1

  一、案例现象:幼儿个案追踪记录

  轩轩是班级乃至幼儿园的“明星好宝宝”,一提起孩子的名字,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她的各方面能力突出,表现优秀很优秀。最近我好几次都发现在游戏中的她像是班级里的统治者,分配别的孩子去做什么,去玩什么,只要有一点不爽就会停止你玩的权利。我一看到这样的行为,我刚走过去想去阻止些什么的时候,她发现了我,马上让停止玩的孩子回归了他们的队伍。我暗喜是不是她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对了,马上改正了。当时的我也没去在意,可是接下来的几次区域活动我又发现了这样的事情,她每次都作为“统治者”,分配孩子的活动,有些孩子会不开心跟我来告状,但是对于同伴的告状,轩轩似乎非常敏感,一经被他发现,她就会实施“报复”,直到报告的孩子吃亏才肯罢休,即使当时不能“报复”,她也会找机会,直到达到自己的目的为止。经过一个月的观察,我发现孩子这样的行为,是老师和孩子对她太优秀太多的表扬,导致她自信心太满满,让她过于的骄傲了。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她总是低着头不说话还会掉眼泪,问她这样做对不对,她会说这样不对,但是也不会承认错误。

  二、案例分析

  轩轩的表现一直都很棒,上课回答问题都能很棒的回答,不管是什么活动都积极的参加,在平时都很棒的表现,常规也是很棒的。可能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老师对她的表现每次都是赞赏、表扬,导致她太过自信,太过骄傲。

  三、措施与效果:

  所有的孩子都有闪光点,也有缺点。我们不能放大孩子的优点而忽视孩子的问题。对于轩轩这样特殊的孩子来说,采取强硬的教育手段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常以对平常的孩子为主,发现孩子的优点,但是发现了她的缺点也当众批评,让所有孩子都知道我们都是一样的,平等的。

随笔作文 篇2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3

  五月的天等异常炎热,夜里一个人在宿舍待着,也能坐出一身大汗来,打开窗户偶有丝丝微风吹来才觉得有些舒坦。

  可能是宿舍外是田野的缘故吧,经常有各种虫子光顾,这些虫子来到舍内,作为主人的我本该欢迎之至,但他们却不知疲倦的围着灯光转个不停并发出各种嘈杂的声音,让我有些烦躁。因而招待他们的也只有我那无情的拖鞋,也不知这一个月来有多少生命成了我的鞋下亡魂。

  今天夜里,天气依然炎热,还是一个人拿着手机,没精打采的看着些不咸不淡的新闻。突然,耳朵一动,听到平时自己放杂物的箱子里传来了“沙”“沙”“沙”的声音,这让自己更加烦躁。不用多想,肯定又有客人来访。立马从椅子上跳起,拿好“武器”来到箱子边,可能它也感到危险的降临,立马从箱中窜出,拼命逃跑。我不假思索的手起鞋落,就这样一只虫子躺在了鞋下。移开一看,哟!是指小强,但还没死,还在地上不停挣扎,也不多想,又用力的一脚踩下,看到它一动不动的躺着,我想着这下应该死了吧,就这样关灯睡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打算清扫一下昨晚的“战利品”。忽然,看到一只小虫子在地上不停地蠕动,细细一看,瞬间亮瞎我眼,是昨晚那只蟑螂,这下让我彻底明白了为什么它会被叫作小强,而小强这个名字也第一次那么深入吾心,让我有些发省。

  是啊!小强尚能从那样沉重的打击下还可努力的活下去。那我们呢?有比它强壮万倍的手臂,有比它更加精细发达的大脑,还有比他先进的工具。然而,我们面对生活中的一些挫折,能如小强一般的活着吗?小强确实惹人讨厌,然而他身上这种精神确实值得我们思考。其实,细细想想,自然界中的万物每天都在努力的与各种威胁在抗争着,而我们作为万物灵长的人类呢?世界各个角落都能听到有承受不住各种压力而自杀的报导,这是我们人类的悲哀啊!蝼蚁尚且懂得偷生,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更好的生活下去呢?

  “叮”“叮”“叮”一阵清脆的铃声将自己的思考打断了,一看时间,快上班迟到了,放下扫把往单位赶去……

随笔作文 篇4

  大家好!我是今天的导游,欢迎来雁荡山旅游。进了大门,请注意安全,领好自己的小孩。

  雁荡山不仅景色美丽,而且它的名字也很有诗意:因山顶有湖,芦苇很茂密,结草为荡,南归秋雁多宿于此,故名雁荡。历史上被称为我国“东南第一山”,以水奇秀驰名中外,被列入名山行列,山中环境怡人,冬暖夏凉,泉水清澈,空气新鲜,是游览,避暑,修养的好地方,整个景区方圆450平方公里,有8大景区。

  今天,我们前往参观的是北雁荡山景区——灵峰夜景。灵峰夜景的朦胧美妙不可言,常为游人津津乐道,也是灵峰及雁荡山各大景区游览中最具特色和最具代表的景色。灵峰日景耐看,夜景更加销魂,因为灵峰的奇峰异石在月光的映衬下,犹如涂上了神秘的色彩,构成了一幅幅泼墨画,灵峰夜景更具形象美了。

  在雁荡山有句民谣:“牛眠灵峰静,夫妻月下恋,牧童偷偷看,婆婆羞转脸”。这四句话是夜景的主要几大景点的总概括,也是我们今晚夜景的一个大线索。当夜幕降临时,灵峰变得静悄悄了,只有一对夫妻在朗月下亲热相恋;一个调皮的小牧童却在偷看这对恋人谈情说爱。这时正在寻找孙子的老婆婆忽然撞见他们,不好意思地把头转了过去......

  接着,请大家仰望左边的山峰:前面的山巅上,一头老牛昂首向东,好像在等待什么,思念着什么?

  雁荡山到处有美丽的风景,希望你们能细细游赏!

随笔作文 篇5

  这一场雪呼呼啸啸疯狂的刮了近乎一个星期,我站在家门前望着远方平时似山峦的高黄土堆,此时却是一面苍白。

  “呼呼~~”风声在我耳边回响,冰冷的雪无情的打在我的脸上化成水滴,苍茫的天空上灰蒙蒙一片,压低眼睛顺着天边看去,大地、天以及飘忽不止的雪花汇聚成一条直线,挂在天边。

  我刚想走出去,风气愤的把我推回来,像是在对我说:“外面风雪很大,还是待在房间里吧。”

  我可怜巴巴的望着老天,心想我去趟厕所都不让吗?可是老天仿佛没有听到我祈祷,雪依旧不停。

  我不禁有感而发,写下一篇文章。

  雪,你就像是霸道的恶魔,吞噬着苍老的大地,你没有一点情意,无数人的葬在你身下。雪,你就像是温柔的母亲,抚摸着苍老的大地,你充满人间感情,为无数人披上一件厚衣。你从天空上落下,轻轻降落在大地之上,为大地披上厚厚的大衣,掩饰着死气,点缀着生机的到来。你用孩子一般的手掌轻轻抚摸我的脸颊让我感受到你,却又像刀镰一般割疼我的脸颊,你说我是该恨你呢还是该喜欢你呢?

  你把大地变成无比透明的水晶,闪闪发亮,让人珍惜,每个人都感谢你。

  今年的第一场雪,照亮了黑暗的大地,我会替人民感谢你,等待你来年的到来。

随笔作文 篇6

  题记:很久很久没有拿起笔写写东西了,不是没什么可写,只是有些东西在心底不想去碰触。

  喜欢在飘着小雨的冬天,一个人漫无目的走在路上,戴着耳机听着《雨的印记》这首曲子。这时候的我心里很安静,什么可以去想,什么也可以不想,就像被雨水过滤的空气,很纯净。

  现在的生活没有了童年的无忧无虑,没有了童年的敢爱敢恨,没有童年的豪爽洒脱。现在的生活留给我的只是疲惫和无奈,过着家与学校两点一线的生活。现在的我还没找到生活的乐趣。家人说我是冷血,确实就如我看的一篇文章所说,“一个人久了会上瘾,懒惰去恋爱,懒惰去了解人;一个人久了,会越来越喜欢听歌;一个人久了,电话会常常忘记带;一个人久了,会觉得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天宽地广,游走在自己的街道上,我可以没有任何束缚,想闹就闹,想笑就笑,想哭就哭。”

  一直很向往陶渊明那种:“开荒南野际,守拙归园田”的生活。希望有一天可以放下一切,环游世界,去看看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去游览一下神秘的布拉格广场,和心爱的人去寻找撒哈拉沙漠,去找寻三毛那真实的忧伤。

  总是想一个人好好哭一场,哭泣并不是件羞耻的事,淹没于泪水的世界才是最美丽的,如水晶般干净透明,哭后的眼睛总是最清亮的,胸怀是最开阔的,心情是最畅快的。

  踏着记忆的碎片,带着自己的梦想,点亮心中的明灯,让记忆深处的花朵绚丽绽放吧。

随笔作文 篇7

  早上不经意地随手翻起了以前写的日记。

  因为当时参与了一个日更的活动,所以持续记录了几个月。这期间,有的是真情实感地洋洋洒洒地长篇幅,有的则是有点为了打卡记得流水帐。

  可如今再去翻看时候,真的别有一番滋味。

  先不说那些记录心情随笔,承载回忆的文字,把自己再度拉回了当时的境地,脸上不自觉着扬起笑容,眼中默默地攒出了泪花;即使是那几句简简单单的流水帐文字,也能让自己回想起那年那天那一个时刻自己在怎么样的状态。

  想起了那句关于写作的名句:写作,不过是岁月流逝,给予自我的心安。

  在翻看旧时记录的时候,才明白,这样随意地记录,随笔随感,其实都是我们人生中一笔小小的财富,有点儿燕过留痕,路过留印的感觉。这种感觉,也只有去尝试,去感受过的人才真正地懂得吧,毕竟在不了解的人心中,大多只觉得是矫情而已。

  说来,我们所谓的记录,还是写给自己的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