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作文

时间:2021-04-28 23:00:59 随笔 我要投稿

有关随笔作文7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随笔作文8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随笔作文7篇

随笔作文 篇1

  这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培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散作家、哲学家。他不但在文学、哲学上多有建树,在自然科学领域里,也取得了重大成就。

  培根是一位经历了诸多磨难的,复杂多变的生活经历丰富了他的阅历,随之而来的,他的思想成熟,言论深邃,富含哲理。这本书就是他的言论集。“求知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狡诈者轻鄙学问,愚鲁者羡慕学问,唯聪明者善于运用学问。”读书为学底用途是娱乐、装饰和增长才识。在娱乐上学问底主要用处是幽居养静;在装饰上学问底用处是辞令;在长才上学问底用处是对于事物的判断和处理。因为富于经验的人善于实行,也许能够对个别的事情一件一件地加以判断;但是最好的有关大体的议论和对事物的计划与布置,乃是从有学问的人来的。在学问上费时过多是偷懒;把学问过于用作装饰是虚假;完全依学问上的规则而断事是书生底怪癖。学问锻炼天性,而其本身又受经验底锻炼;该人底天赋犹如野生的花草,他们需要学问底修剪;而学问底本身,若不受经验底限制,则其所指示的未免过于笼统。多诈的人渺视学问,愚鲁的人羡慕学问,聪明的人运用学问;因为学问底本身并不教人如何用它们:这种运用之道乃是学问以外,学问以上的一种智能,是由观察体会才能得到的。不要为了辩驳而读书,也不要为了信仰与盲从;也不要为了言谈与议论;要以能权衡轻重、审查事理为目的。

  有些书可供一尝,有些书可以吞下,有不多的几部则应当咀嚼消化;这就是说,有些书只要读它们底一部分就够了,有些书可以全读,但是不必过于细心地读;还有不多的几部则应当全读,勤读,而且用心地读。有些书也可以请代表去读,并且由别人替我作出节要来;但是这种办法只适于次要的议论和次要的书籍;否则录要的书就和蒸馏的水一样,都是无味的东西。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与笔记使人精确。因此,如果一个人写得很少,那末他就必须有很好的记性;如果他很少与人会谈,那末他就必须有很敏捷的机智;并且假如他读书读得很少的话,那末他就必须有很大的狡黠之才,此可以强不知以为知。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学问变化气质”。不特如此,精神上的缺陷没有一种是不能由相当的学问来补救的:就如同肉体上各种的病患都有适当的运动来治疗似的。

  “地球”有益于结石和肾脏;射箭有益于胸肺;缓步有益于胃;骑马有益于头脑;诸如此类。同此,如果一个人心智不专,他顶好研究数学;因为在数学底证理之中,如果他底精神稍有不专,他就非从头再做不可。如果他底精神不善于辨别异同,那末他顶好研究经院学派底着作,因为这一派的学者是条分缕析的人;如果他不善于推辞知彼,旁征博引,他顶好研究律师们底案卷。如此看来,精神上的各种缺陷都可以有一种专门的补救。

随笔作文 篇2

  常常在太阳探晨的时刻,独自伴随着即将离去的夜风和夜幕留下的一点点静态,在喧嚣的街市上徘徊,看满目的的风景不说一句话。总觉得眼前的繁华是我的一片苍凉,

  月儿还挂在西边的天上,已经逝去了她刚才的光芒。望着西边的泛白的天,似乎有几分风月的存在。但是,那多姿多彩的风月不属于我,或许至少不属于我的现在,仅仅属于我的过往。那东边天底下渐渐升起的霞光,也渐渐地映照在地平线上,映照在街市楼宇的窗机上,映照在山岭的枝杈叶片里,映照在江川奔腾的漂流中,映照在已经陈旧的秦歌汉赋、唐诗宋词的轻吟里,与我毫无关系。我只想在这样的一个早晨,离开这个喧闹的境地,寻一块属于我的静谧。那里或许能有一岭原生态的花草,就在那已经有三两个花骨朵的树丛下,掘开下面的泥土,把我的半生的烦恼和与日俱增的苦闷,连同你的贮存在内心的忧伤,统统地埋葬掉,然后携着你的手走遍天涯。

  琴声在晨曦里从远方飘来,有谁知到,这琴声之所以久远,大概可以追溯到《枉凝眉》的时代。那个时候,黛玉焚烧的那些诗稿化作青烟以后已经成了你的灵魂;她葬花时候滴在那花瓣上的一滴滴青泪,已经化作一溪细流,在你的心间涓涓地流淌。我知道,那涓涓的流水的下面,是你久久不能安抚的隐痛。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忍受着也许是永远也抹不去的隐痛?难道你要把它带到未来的另一个世界里去吗?那一颗背叛了的阴影笼罩着你在静夜里的心,那夜幕里独饮一杯苦酒、独思一卷闲愁的时光,有谁能与你共分享?你爱的和爱你的人又如何能化作一缕轻烟,卷走你的隐痛呢?

  珍贵的东西往往都是来的那么难,获得的时候需要千折百转的磨难。但是一缕执着的情愫就会像这清晨山路边那小草叶子上的露珠,晶莹透明;你伸手去摘取她的时候,阳光已经把她袭走了,留给你的是一抹希望。于是你就必须在你走过的崎岖的山路旁坐下来,静静地等待,等到了第二个黎明送来的清晨,那晶莹的露珠还会再次出现在你的面前,却已经不是昨天的那一颗露珠了,她一定是更加清新更加明丽的珍珠。你用你孤独的等待换来的这颗珍珠,就会属于你的后半生。你可以把她热烈地亲吻和润吮,把她的灵魂都吸收到你的每一根血管里。她也会从心底感受到你的爱、你的亲情、你的珍惜。他甚至会感到自己原来从未有过的'那种渴盼已经有了自己的归宿,应该感谢你,同时感谢自己的八辈祖宗。

  惜怜的心是你与生俱有的,可是这种怜香惜玉的情态往往会被罪恶的马蜂蛰了一口,成为伤痛。就像那绽放着的花蕊受到了暴风骤雨的摧残。回想起那已经成为过往的漫长的时段,红尘轩昂的烟道上,我已经感受到了那被摧残的花瓣焕发着余香,就像是玫瑰虽然被人摧残后,她虽然羞涩而倦怠,但那花瓣和花蕊里的芳菲依然不减。怜惜地拾取这枝玫瑰,插到我自己的花瓶里,等待她的灿烂。用这灿烂的余香去美化我们的梦想已久的如画江山,在如画的江山里欣赏自己失去的华年。

  这是一个晴朗的清晨,朝霞漫天的时候,我已经在闹市里消失。因为我就是那一颗黎明送来的露珠。天涯何处无芳草?有芳草的地方,就一定有我。我常常借着月下的清风而来,又借着霞光中的琴声而去,带着我热烈如火的爱,忘记既往的伤痛,踏着你的阳光飘向大海的边缘,飘向天涯,去追溯我失去的流年里的那份真谛。

  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是对就是错,但是我自己却不知道自己是对是错。那么既然已经走在这人生的滚滚红尘里了,就要坚持不懈地走下去,错了也不要后悔,矜持的执着,最后即使是错了也是对的。相爱的人在一起的快乐不仅仅是衣食住行的幸福,必然伴随着心灵的无限酣畅。渴望着早晨离开喧嚣以后,回到属于自己的天地里,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奶茶的芳香,端起来轻轻地吮一口,润透自己的肝肠。就这样走过人生的路,哪怕是崎岖凸凹,又能何妨?

  之所以这么说,就是因为已经走过了无数个人生的交合点,读懂了人间的忧伤。在青春的脚步里踏着人生的苍凉,跋山涉水奋斗不息,继承者祖先的精神遗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都放在悠悠的长河里,任其洗刷,任其流淌。泪水洒过一路,渗透在已经遗忘了的脚印里,还是认着性子往前走,绝不彷徨。

  不知道何年何月,能放弃一切的一切,忘却所有的所有,携着你的手,把珍藏在心底的爱煮沸,泡一壶爱的浓香,让你品尝。让那温淳的香味在你我的心中荡漾。荡漾成那冲天的海浪,击破苍穹,点燃九霄之外的天堂。从此,不再惆怅,不再迷茫;不再忧愁和苦恼,不再忧郁和彷徨;不再在意自己孤寂的伤痛,不再纠结逝去的过往。

  易得的东西一定不是什么珍品,比如走在大街上,突然起风了,漫天的沙尘,迷你的眼睛,抽打着你的脸,想躲躲不开,想逃逃不了。此时还是要远远地望着天边的昏暗的的云,那里面是否有我被蹂躏的灵魂,期望着去不懈地追寻,追寻那里边未曾萌发过的爱,想重新找回来,放在我的身边的田园的泥土里,给她浇水,让她萌发,显露新的生机,绽放出含苞欲放的花蕾。

  的确,人的一生是苦短的,苦短的岁月里却孕育着无边的苦难和苦恼。认清了自己的人生,却永远也回不到前世今生。固有的已经成为固有,不必再去追究,只要把自己的眼下把握好,让自己的人生没有白白地在人世间的红尘里走一遭,也就心满意足了。等到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走到了奈何桥上,心态坦然吧!

  爱就是这样的迷离古怪,有情人难成眷属,已经成了人世间的千古遗恨。当我们远离这个喧嚣烦恼的世界的时候,我们就有了属于自己的爱,那个时候,带着这份永恒的爱,陪着你走遍天涯。

随笔作文 篇3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4

  夜晚多么寂静,伤感总是存在的,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我沉思着,总是情不自禁地回忆往事,总是情不自禁加快心跳,总是情不自禁地落泪,眼泪不是说留就可以流的,几份悲伤几份泪水。

  有的时候,不说不代表不想说,当受到你们责骂时,我忍,一笑带过,可能就是你们开的玩笑罢了,我不在意,但我经受不起严重的打击,你们觉的没什么,我呢?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不是我不知道,只是我不想伤害你们,可能你们也有过同样的想法,我可能也伤害过你们,欺骗过你们,你们的做法呢?能够讲心比心吗?

  在你们眼里我可能我变了,人总会放松情绪,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发泄,没有一个人懂我,我只能无声的尖叫,自己安慰自己,对自己说到,人生的道路十分漫长,努力奋斗,打造出输液自己的一片天地,失去一只手的人还在努力地为小小的精彩鼓掌,健康的我为什么要放弃为生命喝彩的勇气和机会呢?总觉得我的心里有两种呼唤。

  我有千万想法,我必须抉择出一条对每个人都有好处的,让每个人的伤害值减到最少,抛开所有烦恼吧,相对于生命来说,平常生活中的那些烦恼都算不了什么,事实上,每天早晨醒来,只要能看见一缕阳光,确定自己的眼睛还能看见这个世界,我们还有什么烦恼呢?每天晚上躺在舒适的席梦思上,发现自己还能健康地存在着,确定自己真实地存在着,那还有什么忧愁呢?因为一点小事就埋怨?因为别人比自己好就不服气?没有物品能够十全十美,人也是如此,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人生路上的绊脚石越来越多,我们要咬着牙,努力奋斗,当上帝关上一扇门,一定会打开另一扇窗,只有用心去感受,去发现。

  这一刻我已落泪,我不想解释所谓的某某,更无力解释了。

随笔作文 篇5

  远远从巷子里传出一声声“嘟嘟嘟”沉闷的声音,好像是敲击地面所发出的……

  一座座古老的平房稳重的坐落在满是泥土的地上。墙面因为年代久远,早已被雨水冲刷得失去了原本的样子,显得斑驳不堪。甚至墙面还长出了青苔,滑腻腻的。墙角的杂草也因为无人清理而生长的十分茂盛。显出一副黑色主体,白青配调的淡色画。

  每天骑着单车经过这条小巷时,地面坑坑洼洼的,很是颠簸。

  年迈的她总会坐在一张腿色得已经看不出原本颜色的椅子上,手里拿着一支拐杖,支撑在地上。眼神呆滞地望着经过小巷的每一个人,一动不动。岁月无情地在她脸上刻下深深浅浅的沟壑,我没有看到她笑过,她总是面无表情。混浊的眼睛里平静无波,像深幽幽的水井。身材颇为臃肿,腿脚又不方便,所以长年拄着拐杖。走动时,只能用拐杖敲击着地面,然后一点一点的挪。

  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岁月磨光了她所有的棱角,消殆了她所有的激情,连笑容也消失了。如今只剩下沉淀下来的娴静与平淡……

  你说,我们会否有一天也会如她一般?

随笔作文 篇6

  大家一定都 知道清明节吧!这不,清明节就要来临了。家家户户都在准备青团,当然也不了我们家喽!

  一大早,接到外婆的通知,早点过来帮忙包青团,当我们到了外婆家的时候,外公外婆早已准备好材料了。

  首先,我们把揉好的青面粉团,搓成一个个不大不小的小圆球,然后到了最关建的部份了,那就是“挖坑”,“坑”即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得大小适中。我照关外婆 的样子,先用大拇指在面团的中心,搓一个小洞,然后用食指和大拇指并用,一点一点儿地从上往下,把原先那个点儿大的洞越挖越大。“呀”我成功喽!我兴奋地叫到。当我把它递给外婆装馅时,外婆连连称赞,让我信心十足。爸爸也不甘示弱,耍起了他的绝技——东北二人转。爸爸手拿两个面团,开始用手指转上几圈,开始那个球还是慢慢 扩大,最后居然离开了爸爸的指尖,不偏不倚地落在了爸爸的掌心上而且完好无损,真叫人赞吧不已。

  最后,开始印花纹了,我自告奋勇地举手,外婆签应了。我把一个个胖乎乎的青团放入青团印中,用手摁一下,再用力往桌一敲,一个带有花纹的青团,就立刻立在了桌子上,真叫人眼饭馋。

  就这样,一个个青团就做好了,有甜的也有咸的。尝了一口,那味道真让人难以忘记。

随笔作文 篇7

  小木偶现在拥有了人类所有的表情,他向蓝鼻子小女巫道了谢,就往城里走去。

  到了城内,小木偶决定为老木匠买几件漂亮的衣服,可小木偶没有钱,只有满满一口袋的空气,因此他的嘴巴不由自主地弯了下去,他想:“我要是有钱就好了。”忽然,天上掉下来了一个金币,小木偶怒气冲冲地说:“是谁扔的东西呀,没看见我正不开心吗?”他一说完,就想把那东西扔掉。他低头一看:“原来这是个金币呀!”小木偶开心地跳了起来。

  他一落到地上,就买了衣服,急匆匆地跑到老木匠的家。他一进门就把衣服递给了老木匠。

  老木匠问:“这东西是哪儿来的?”小木匠把这件事讲述了一遍,可老木匠说:“这东西我不要!”小木偶问:“为什么呀?”

  “因为,这不是你用劳动成果换来的。”老木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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