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随笔

时间:2021-10-18 15:18:45 随笔 我要投稿

关于散文随笔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起散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狭义上的散文是指与诗歌、小说、戏剧并行的一种文学体裁。那么你真的知道要怎么写散文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散文随笔,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散文随笔

关于散文随笔1

  我是一个性格相对较内向的女孩,从小就特别的害羞,只要和陌生人说话,就会脸红的像颗苹果,所以我特别的不喜欢上体育课,因为上体育就意味着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抛头露面。直到后来,学校强烈要求,要想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体育成绩必须达标。我才被迫亲近了体育。

  我开始试着和同学们一起玩乒乓球,令我颇感意外的是,我虽然不喜欢体育,但是体育似乎很喜欢我。我的乒乓球学习速度非常快,不到两周时间,我就能和老师对上一局了。不过,这也只能说我比较擅长球类,羽毛球我也是第一次接触,就能打得很顺手。

  跑步就让我倍感吃力了,尤其是短跑,要求的是速度。我是当时出了名的乌龟,好友都开玩笑说:哪天兔子睡觉去了,你一定可以体育及格。我记得我的50米短跑能够及格,就是因为我做了一只勤奋的乌龟,顶着烈日在操场上,来来回回跑了八遍,且每一次都稍微有进步,才再第九次时正好踩着及格线过了。

  其实,细细想想,体育也没什么不好。不仅可以锻炼身体,还能磨砺意志,渐渐的便也喜欢上了体育。或许在大庭广众之下,抛头露面的次数多了,再也没有以前那么害羞了。现在我非常的感谢体育这门课程,如果不是因为它,或许我至今还是一个羞羞答答的女孩,一见到陌生人就会脸红。

  喜欢上体育,做一个开朗的女孩,努力的向上发展,芝麻开花节节高。此刻,越来越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是明智的。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不仅缓解了紧张的学习气氛,也是身心得到了尽情的释放。当你拥有了良好的心态,何愁自己的人生之路不会更加辉煌呢?

  现在,我每天都会做些小运动来锻炼身体。我喜欢慢跑,当心情觉得压抑的时候,我就会绕着操场一圈儿又一圈儿的跑着,往往七八圈下来,所以的不悦全都飞到九霄云外了。另外,爱上体育还可以减肥瘦身,现在,真庆幸自己及早的爱上了体育。

关于散文随笔2

  清晨,刚刚下过一场雨,雨很大也很急,不一会就过去了,空气格外的清新湿润。

  我坐在椅子上,向窗外看去,天显得那么的蓝,云也在静静地漂流,静静地在天空流淌。

  病房里十分安静,母亲靠在枕头上,似乎睡着了,病房里的药水,一滴一滴地滴着,时间在这一刻仿佛静止了,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我坐在椅子上向窗外看去,天显得那么的蓝,云也在静静地漂流,静静地在天空流淌。

  病房外的阵阵喧嚣声,打破了这宁静的一切,我忍不住好奇心,走出了病房。刚一出门,就看见一群人围在手术室前,不知道在讨论着些什么。我挤过拥挤的人群,进入眼帘的一幕,让我震惊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躺在救护车的急救床上,目光呆滞,眼睛瞪得很大很大,眼珠仿佛要从眼眶中脱落似的。口也张得很大。我不知道老人在此之前经历了什么,不过我想,老人一定经历了什么难以想象的事。老人那洗得有些褪色的黑色短袖上,沾了许多不知名的红色的小颗粒,还有许多早已干掉的泥土,老人黝黑的皮肤上,有许多伤口,血液早已干涸,像盛开在贫瘠土地上的一朵鲜花,那么的红艳,那么的娇艳。

  在嘈杂的人声中,有一个声音特别的清晰:“大爷,大爷,把嘴张开,张大点。”一个护士一手拿着氧气袋,一边弯着腰靠在老人的耳朵旁说着。老人好像什么也听不见,只是瞪大眼睛,呆呆地望着天花板。护士也不知道这样做了多久,额头上布满了汗珠。过了一会儿,老人被推进了手术室,那个护士也直起腰来,去干其他的事情了。

  人群渐渐离去,正当我打算离开的时候,另一个焦急的身影,闯入了我的眼中。他是一个个头一米七,略微有些发福的中年男人。他在手术室前,拿着手机来回走着,好像在等谁的电话,很着急的样子。我想那是老人的儿子吧,正当我准备回病房的时候,中年人的电话响了起来,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慢慢向他走去,走近,我听到了他们的对话,这时我一切都明白了,心里感到一阵莫名伤感。原来不是老人的儿子,只不过是邻居。

  我回到病房,母亲已经醒了,母亲问我外面发生了什么,我告诉了母亲:“希望我老了以后,不会变成这个样子。”说着,母亲看了看我,我看不出母亲的表情。药水快要滴完了,我出去叫了护士来换药,过了一会儿,护士来了,来的是刚才为老人输氧的那个护士,汗珠已经不见,不过表情有一些沉重,我想大概是因为刚才的事情吧。

  第二天早上,我在病房里闷得慌,出来溜达溜达,一出门,我见一个人拿着寿衣,匆匆忙忙地从我面前走过,这时,我的心又咯噔了一下,我回了病房,母亲还靠在枕头上,我靠在窗户边,向天空望去,隐约看见一抹色彩。

关于散文随笔3

  惆怅北风起,慨叹梦复空。晓来窥见镜里,憔悴旧时容。更恨陌生人物,尽入余之梦境,梦魇几时穷?喜悦他人事,寂寞我独拥。

  暗凝伫,思良久,还朦胧。世间情爱,奈何与我总匆匆。缘起只得相识,缘灭不得相爱,和忍问苍穹?能有多少泪,来和老歌中。

  ----《水调歌头·梦后》

  只是一场梦而已,我又何必太在乎呢?

  许多的事情并不是一个人说想就想,说忘就能忘得了的。有时候,觉得自己很乐观,像那种没心没肺,好了伤口忘了疼的人。或是过于懒散,连基本的喜怒哀乐都能抛弃掉,完全不管周围的变化,独自生活在个人狭小的空间里,幻想着人生的将来时,一切都按照自己的意愿导演,犹如世外桃源。然而,虚构的片段经不起现实残酷的冲击,瞬间就灰飞烟没。每每看到身边触手可及的物品,听见陌生人的交谈,看着互联网上此起彼伏的信息,不亚于一场场噩梦即将来临。有时候,自认为可以卸下心上的那份重量,于是放任自己去打麻将,去看电影,去狂吃狂喝,讨得一下午的欢愉,可日落而息之时,便是万劫不复的罪恶开始肆虐,缠绕之际,慢慢禁锢着自己,便有了一段段连自己都不熟悉的梦。

  一个人究竟要经历多少的苦痛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呢?别人都说,梦昭示着即将发生的事情,在我梦里那些陌生的人,陌生的事,我都不熟悉,又怎能与此扯上关系,然后任其毫无根由,随时随地的强加于我身上。这荒乱的年代,这迷乱的思想,这彼此错乱的真实与表象,分不清,也道不明,这来若万马奔腾,去若清风拂面的滋味!

  我真的不能太在乎!

关于散文随笔4

  我选择辍学,我太不懂事,不应该把压力全都给母亲一个人,我应该承担起责任的。

  我怀揣憧憬,独自一人来到杭州,然而工作并不像想象中那么顺利,明白了社会是如此的现实与残酷,它可以将我的梦想一点点剥蚀,成为一个没有希望、没有朋友、没有事业的人。我工作之后就过的很辛苦,养活自己都快成了一道难题,每天只能混日子。

  我喜欢一个女孩子三年,从陌生人成为最好的朋友,为她做一切,我想,那段日子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没有人比我更在乎她了……

  不需要她为我做什么,不需要她也喜欢我,只要能听到她的声音,看到她的样子,和她说说话,不拒绝我对她的好,这样我就满足了。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吧,即便你已经倾其所有,还是愿意把仅剩的一切都给她。可惜我从来没有勇气表明心意,我在感情这一方面永远都是懦者,有些东西不是努力了就能拥有的,我自知和她不会有结果,知道那层窗户纸一旦捅破,我们就会形同陌路。

  这几年我过的并不开心,也很孤独,很多时候无法面对她,我就选择回家。父亲每次都很开心,一家三口平平淡淡吃顿饭都能让我泪流满面。我和傻父亲在一起,他总能带给我欢乐,从没想过会有一天我们可以不谈学习,不谈工作,不谈事业……可我有时想和他像正常人一样交流,告诉他我暗恋一个女孩,我什么都不能给她,也知道结局是什么,可我还是那么固执的不肯放下,我很痛苦,我该怎么做,他却无法告诉我,只是傻傻的笑……

  无论我怎么做,好像都感动不了一个人,我觉得没什么可以留恋的了,回到了自己的城市,这几年都在为她活,我想,我该为自己、为父母好好活了。

关于散文随笔5

  关于于丹,下面从受众的角度来谈一下。

  我们把于丹讲座的受众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别人都说这个好,跟风,将来和别人谈话的时候可以作为一个谈论的资本。这就像看电影,一部大片出来,不管评价好不好,总要去看一下。

  第二种,不管出于什么一种情况看了于丹的讲座,觉得讲的很不错,讲的很有道理,但是这个讲座并没有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什么改变。这种人就像没事在家里看了一个电视剧,自己感动得流点泪,但是纯作一种消遣。

  第三种,我个人觉得是听讲座的最高境界,就是听了,信了,然后就照着去做了。现在有些评论说于丹是“文化奶娘”,听众是怎样的被麻痹了,怎么样的不能自己思考了。我觉得这个说法很有道理,但是真是这样不好吗?老子说:“上士闻道,勤而行之。”听了一个道理,就按着做了,这才是真正的上士。整天想来想去而不见实行的人才是最失败的,时间浪费了,精力浪费了。有人要问了,那听到的要是错的呢?我要说,如果一个道理你第一次听没有发现什么不妥,就说明它已具备了相当程度的合理性。如果能做到“定于一”,守住一个观念去好好地实行,你会发现生活原来是很简单的,是很轻松的。于丹讲的有道理吗?你也许会说她俗套,她讲的是老生长谈的那些东西。那么为什么大家讲了几千年还是这些东西呢?就是因为它们是真理。所以与其辛辛苦苦地再去找什么捷径,方法,不如老老实实地照着这些去做。但是这是很不容易的,非上智与下愚不能办,孔子说:“唯上智与下愚不移”,正是夸他们的意志坚定。

  第四种,由于我们大部分是处于上智与下愚中间的普通人,所以我们很难做到第三种人。记得中央电视台做过一个关于于丹的节目,主持人是阿丘和张泉灵,张泉灵最后总结说:“我们可能学不到于丹的口才,可能学不到于丹的思想境界,但是我们可以学到于丹总结生活的态度。”学会于丹总结生活的态度,我把这作为第四种人。有一次看报纸,上面说于丹坚持写日记坚持了四十年,我觉得这正是她总结生活的明证,也可见她“定于一”的功夫。于丹的讲座,首先明确一点,不是学术讲座,而是“心得”,也就是个人的见解。当然很多人可能看到她教授的名头,往往不加细想就以为这是专家在研究的《论语》。但是《论语》本来就是讲生活的,从一个角度上,我们是不是可以说,把它仅仅作为一个学术来研究本身就是对它的不尊重?其实于丹也是借《论语》下蛋,借《论语》之名阐发个人的想法,也就是她总结生活的成果。之所以能借,是因为生活本身就是那些道理,所以她不但可以借《论语》,还可以借《庄子》,她再去借别的书来阐发思想我们也不用惊诧。于丹怎么可能对这么多的书都有这么深入的研究呢?做第三种人很难,做第四种人也不易,而且是一件很辛苦的事。聪明累,即是对此类人说。最令人烦心的是有时意识到一个道理很好,但是往往不得定下心来去实行。难得糊涂!真羡慕第三种人啊。(我不谦虚的说一句,我大概是第四种人了,但不是从于丹学来,而是另有一些原因。)

  第五种人就是批评于丹的人,对于这一种人,我不再细分。这里的讲的“批评”,我们用专业的说法,包括“夸”和我们平时所说的“批评”。我上面之所以在自认第四种人时声明是“不谦虚”的说法,正是因为我还有一部分停留在这个阶段。这一种人是聪明而没有到一定程度(即上所谓的“上智”),或者自作聪明,他们没有像第三种人那样学到于丹的“质”(基本上就是生活的质,讲出生活的质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很多人都可以讲),也没有像第四种人那样学到于丹的“神”(总结生活的方法)。他们听了于丹的讲座,或是出于反思的精神,或是有抵触的情绪,不甘心直接接受。好点的,比较要强,不甘原接受嚼过的东西,要自己去找,或许可以成为第四种人;不好的,根本没想过于丹讲的东西可以用在生活中,就开始从什么社会意义,影响来讨论“于丹”现象。

  大家看一下,受众中哪种人比较多呢?是第一种和第二种,有些人说什么大众被麻痹,于丹讲座中有什么政治意识,其实没必要那么杞人忧天,有多少人真正在关注于丹讲的内容?我说这话是带着遗憾和失望的。第五种好像也不少。不过也许我划的界线太分明,中间应该还应允许存在过渡,比如虽然没有达到第三种,但是对于丹讲的某些东西丢特别有感触。又每个人似乎都在总结生活,不过大多比较散乱。

关于散文随笔6

  吃鱼时,妈妈总挑鱼头和鱼骨头吃,而把鱼肉留给我吃。这时我就会问妈妈:“您为什么这么爱吃鱼骨头呢?鱼骨头很好吃吗?”妈妈听了总是笑眯眯地说:“你猜呢?很好吃啊"妈就这么怪,每次问她,她都叫我猜,可我总也猜不透。从此每次吃鱼,我都很“自觉”的把鱼头和鱼骨头留给妈妈。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我终于明白了其中的原因。我也为之前的行为感到幼稚。

  一个双休日,我和妈妈到外婆家做客。在吃晚饭时,外婆从厨房里端上来一盘鱼,妈妈拿起筷子要夹鱼骨头时,刚好外婆也要夹鱼骨头,结果她们两人争了起来。后来妈妈发话了:“妈,这样的东西您都吃了儿十年了,今天就让我一回吧!,外婆说不过妈妈,只好答应了。

  外婆和妈妈为什么都那么爱吃鱼骨头呢?这个问题又在我的脑海里打转了。今天我一定要弄个明白。饭后,我趁着妈妈去厨房洗碗的功夫,我就缠着外婆让外婆说出原因。外婆起先怎么也不肯说真话。后来我假装生气了,她只好说:'’其实鱼骨头一点也不好吃,我也不是很喜欢吃鱼骨头,只是想把鱼肉留给孩子们,只要他们吃得好,我这当家长的心里才踏实!”哦,原来是这样!原来妈妈每次挑我不太喜欢吃的东西,都是为了我呀!妈妈,您好伟大啊!

  在我心中母爱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关于散文随笔7

  一切都没那么容易——记闪耀一夏实践队后勤组的艰辛工作

  凌晨五点,夜幕还没有褪去,后勤组员已经开始了他们新一天的忙碌,大概只有厨房那微弱的灯光知晓他们的艰辛,理解那一顿顿香喷喷的饭菜后所付出的汗水。

  笔者去采访的那天要做的早餐是煮汤圆,那时水已经烧开,只需等待组员们来和面。后勤组凭着在家里妈妈做汤圆的经验开始了和面团。滚烫的开水使得和面的双手变得通红,他们回想起自己母亲的双手曾经也这样经历过,几番感慨顿时从中而发,自己原来一直都不了解母亲的辛苦。只有当真正自己亲手经历时,才发现,一切没表面看起来那么容易。

  就这样,六个组员花了将近一个半小时的时间终于把汤圆都加工完成。但是,生活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上帝时不时会跟你开个玩笑。当队员们品尝第一口汤圆时,才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和面的时候没有糯米粉,导致煮熟的汤圆没有嚼劲,口感很不好。看到伙伴们吃汤圆的种种表情时,组员们心里不禁有几分愧疚和无奈。

  是的,生活的一切都没那么容易。一群从未真正去适应社会的90后要在短短的时间内学会如何去融入团体、统筹兼顾与分工合作,是一件极难的事情。“以前在家只是煮几个人的菜,现在一下子要煮几十个人的分量,光是炒菜就是很大的挑战,要费很大的力气。这里买东西也很不方便,加上要考虑花销问题、大家的口味等等,几乎每顿饭都要准备很多工作……虽然工作很艰巨,但我相信我们可以渡过难关,因为我们是最闪耀的。”后勤组队长群芳笑着说。

  不过,不光是后勤组,其他组的组员也是如此,每天重复繁忙而复杂的事情。三下乡还在继续,“闪耀一夏”实践队的所有成员都在接受风雨的洗礼。成长的,不只只有小孩子,还有那一个个辛勤付出劳动的队员。

关于散文随笔8

  写在开头:

  一直想把身边的或温暖或伤感的小故事用文字记录下来,所以决定把它们写在一个系列里,记录着我们的故事。

  我们的故事,还没有讲完;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

  关于爱情

  在微博上看到一个段子:“对于谈恋爱我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我只想发财”。这句话直击内心啊。我偶尔也会去想象我的爱情会是什么样子的,但最后要么不了了之,不忍继续想下去,要么就是回归到了影视剧或者小说里的恶俗情节。影视作品和小说把爱情描绘得很难得,很美好,男女主角总要历经千难万险,斗小三、胜婆婆才能最终修成正果,当然,在我看来,这也许也是为了凑集数和凑字数。

  现实生活中也不是没有那样的爱情,毕竟艺术来源于生活。爱情这个词,终归太抽象,我等单身人士还是无法参透,我本来都已经放弃去探究这种费脑力的事物了,但最近发生在我身边某些事情却又让我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父母与我都在外地,同一个省,经常会一起离开家。这次我与母亲提前两天离开。离开家的前一晚,我妈因为厨房里的一些小事被奶奶误会说了几句,其实是我爸做事的时候没做好,我奶奶年纪大了又喜欢唠叨。这么一来我妈就不开心了,吃饭的时候就开始数落我爸,开始委屈,本来我爸是没吭声的,后来大概也是被数落烦了就回了几句,两个人就扯到离婚上了,我在想离婚是不可能的,不过这估计得生气挺久吧。

  显然我闺女不怎么合格,不够了解他俩。

  第二天临出门的时候我妈不小心把充电宝给摔了,不知所措的,就把我爸叫过来了,我爸就说让她别带了,她说不带的话手机没电在火车上就看不了电视了,我爸一边责备她笨,手上已经开始在找工具修。后来时间真的来不及了就只能先走了。在离开县城的大巴上,车还有两分钟就要启程了,我妈接到了我爸的电话,说是充电宝修好了,给她送过来了,问我们在哪里,我妈说车还有两分钟就要走了来不及了,车子刚发动我就看到了我爸,我妈跑到车门接过了我爸递给她的充电宝,那一刻我脑海中闪过各种电视剧车站离别的桥段,突然很感动,我们是在县城坐大巴的,从我家到这里坐面包车最少40分钟,而我爸是骑摩托车来的,并且是他送我们上的面包车,他回家还得把充电宝修好。我是该惊讶他修理的速度,还是他骑车的速度,但当时我没有太多的惊讶,只是满满的感动。我笑着跟我妈说:我爸他这么远跑过来,居然只是为了给你送充电宝。我妈的回答是:他一定是为了出来浪,然后顺带把充电宝给我。当时我体会到的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冷冷的狗粮在脸上胡乱的拍”吧。影视剧里男女主角轰轰烈烈山盟海誓的爱情固然感人,但我却更感动于这种平淡中的感情,也许这并不算是爱情。

  他们那一辈,甚至是现在我们年龄相仿的很多人,走进婚姻都没有所谓的爱情,他们大都是通过别人介绍认识的,然后双方父母觉得不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将他们的未来联系在了一起。我一直很好奇父母的相遇是什么样的。根据我听到的我妈跟我姑以及其他人聊天的只言片语,凭借我多年看小说和电视剧的经验,我脑补出了他们的故事。也许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我爸妈20多岁的某一天,突然被他们的父母提及婚姻大事了,就开始找人做媒。媒婆来到了女方家里,开始谈论男方的诸多优点,然后又跑到男方家里说女方的贤惠俊俏。然后两个人就开始先试着相处。我觉得此处可能有我爸对我妈一见钟情,我妈对我爸日久生情的桥段。一直觉得其实他俩性格是互补的,我爸属于那种沉默寡言,不善交际的那种人,而我妈性格则比较活泼外向。所以我爸应该是靠才华吸引住的我妈。虽然我爸学历不高,但是并不妨碍他在我心中传奇的形象。我觉得我爸年轻时一定是村子里不太露面却人人夸赞的风云人物,会写书法,会画画,会做木匠活,会修理,会做饭,还会捯饬各种小玩意儿。据说我爸小时候就把家里的八卦钟给修好了,我们家老房子里墙上一些图案也是我爸倒腾上去的,据说那时候村里一个姑娘还喜欢过我爸呢。

  在我脑海中残存的回忆里,他们有过吵到大打出手的时候,就是现在他们也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吵得凶了会提到离婚这样伤人的字眼,但我却很理所当然地觉得他们不会走到那一步。

关于散文随笔9

  遇见,没有惊艳的开场,没有华丽的告白,是一段美好的缘,一段邂逅,给了素不相识的人一个开端,就像杰克与露西,如此动人的爱情,在悲怆的灾难面前,努力抵御其带来的毁灭,只为诠释那最动人的遇见。

  如果杰克知道泰坦尼克号会有沉船的悲剧,也许就不会在踏上船去。亦或他知道一段美好的情感就在前面等待着他,就算悲剧发生也会毫不犹豫。这就是命运创造的巧合与未知,一切就好像冥冥之中已有定数。遇见,在某个不经意的转角。

  相遇是缘,相知是分,等待许久或许只为一段遇见。世界很大,我还是遇到了你们,只想说,真的感谢缘。哪怕只有一瞬间,你们也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深深的脚印。哪怕只是惊鸿一瞥,随即转身天涯,你们的笑靥如花还是让我无比怀念。

  秋风吹着散落一地的枯叶向前,诉说着冬天到来的讯息。突然想到,曾经在我生命里舞蹈的你们,天冷了,还好么?各奔东西的你们是否还记得,那日我们车站的挥泪告别,是否还记得,树下眺望远方、拥抱未来的特写。我们就这样遇见,这样离别,只是不知何时才能再见。我们就像相交的线分开后按照自己的轨迹向前,时光未老,人已分散,但聚散都是缘,我会记得我们曾经相遇的闪烁点。

  岁月匆匆,蓦然回首,那些春天里的邀约,如今早已长满青苔。你我相逢于秋季,未曾花开的浪漫与美好,却落果成我人生中不朽的传奇。

  有缘的人,总在花香蝶舞时相遇,在正确的时间里相知,不早也不晚。

  无缘的人,即使对面也是擦肩,不过没有得失,也就没有遗憾。

  一切来的,都会过去,而一切过去的,都不会再回来。不过一切都是成长的痕迹,或得或失,生命终要静静流淌直到消逝,我们能做的只有感谢与珍惜。一句珍重,一声念想,涌上心头。这世间的遇见,没有早晚,没有对错,珍惜才是最美丽的拥有。

关于散文随笔10

  初冬的闲雨总是无情地打在窗外的屋檐上,听他们说今年的雪即将来临;雪花是晶莹剔透的白,雪水却是冰凉彻骨的寒,即便如此,我仍旧期待那躲藏了大半年的雪儿;醉人心坎的雪,我希望在这寂寥无限的寒夜里,你可以为我带来像雪儿一样的冰洁至纯的她!

  悠悠坠落的雪花,温柔到了极点,飘落在伞面的弧线上,发出嗤嗤的动作,像点燃的头发丝,除了冷颤却没有烧焦了的温暖;温顺的雪花,摇曳着落下,滴在早已失去温度的车顶上,为车子罩上了冰冷的外衣;雪花悠悠而下,用它庞大的数量终于在地面上镶出了一层薄薄的,像晶莹剔透的珍珠一样的雪的痕迹。

  雪在下,她全然不顾周遭的一切,随心所欲地飘落。惊得孩子们呼呼大喊:瞧,那天上下盐粒啦!雪一直在下,她是要把世界换身银装,不是翠绿欲滴的,不是墨绿耀眼的,也不是枯黄沉寂的。

  雪在下,她的到来让大人们紧缩着脖子,像是要缩进外套里去;她的到来也让孩子们把身子裹得圆溜溜的,乍眼望去,当真是那杂剧团的小丑。

  总之,她的到来让世界安静了许多,也更加得寒冷了! 温柔的雪花会一直飘落着,她要用一夜的时间去装饰这个世界,是彻底的改变。明天的世界是神奇的银装素裹,也是刺骨的寒潮滚滚,温柔与尖锐同在。

关于散文随笔11

  “生命中的好东西往往如此,极便宜又极耐用。”“我喜欢相信他的话,我喜欢想象和他一同跨入永恒。”“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充满了愉悦。”“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张晓风说。

  我看过许多散文,但晓风的文字却深深震撼着我。她的感情细腻而纯净,世间万物在她眼里,永远都是美好的;她的爱是一种执着与坚毅的爱;她的同情是一种无私与绵远的同情;她的力量是一种收敛自如的光芒。感谢她的纯朴与干净,净化着这混沌的世界及污浊的人心。

  有人拥有权力,有人拥有学识,有人拥有钱财,有人拥有快乐。你可曾想过,自己到底拥有什么?有得到就会有失去,到底有什么永远属于我们?当然是亲情。有人抱怨自己错过太多,并不是所有好事都会让我们碰上,哥伦布去新大陆没带我同行,莎士比亚《李尔王》的首演我没接到招待券……被错过的,可多着呢,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

  世界万物都有它的名字,每一个名字都是美好的,都值得我们尊敬。

  不知名就是不经心。每次问名,就像一小段人生,去了哪儿,干了什么,吃了什么,在那里留下了哪些痕迹,它又在回忆中占了多大的地方。人生一世,问的都是美好的名字,一样好吃的菜肴,一块红得半透明的石头,一座山,一种衣料,一朵花,一条鱼……

  就算是斗争,也要知道对方的名字,既不可以赢得不清不楚,也不可以输得不明不白。

  问名者只是一个与万物深深契情的人。

  自始至终,晓风是一个喜欢问名的人。

  我也是。

关于散文随笔12

  无论是电视剧、电影、小说几乎没有一部不以爱情贯穿整个故事的,即使不是以爱情为主线,但或多或少都会涉及到爱情,况且大部分故事都是以爱情为主线。从古至今,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爱情成为永恒的主题。

  每个时代的背景不同,地域不同,人们对待爱情的态度不同,但是渴望一份永恒的爱情是相同。中国现代的偶像剧、言情剧的结局往往都是如大众所愿,男女主人公的总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可是尊重历史背景下的爱情故事往往是现实的,结局也是令大多数人悲叹的,可那才是真实的,是正真的爱情。

  正真的爱情并不都是两情相悦下的浪漫,不是你追我赶在花前月下,不都是红尘作伴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正真的爱情是受很多条件的束缚,最终有的人走到了一起,而有的人不得不放弃对方。《平凡的世界》里的孙少安和润叶的爱情活生生的被世俗拆散,虽然双方都心不甘情不愿。但是最终孙少安理智的结束了他们的爱情,而润叶直到正真接受李向前的那一刻才正真理解了孙少安。在与少安分开的很多年里,润叶都没有从他们的爱情中走出来。为了他们全村人的希望,为了帮助她的二爸,少安选择了与润叶分开,而润叶却没办法理解,她无法理解少安为什么不坚持下来,她觉得是少安错了。

  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相爱就是相互的,如果有一方不爱了,那么一厢情愿就不是爱情了,再怎么纠缠也无济于事。两个人最初走到一起都是希望给对方带来幸福的,也相信对方会给自己带来幸福。即使爱情是自私的,但也应该好聚好散,才不枉费曾经在一起的幸福时光。

  人生是单行道,一但曾经同行,就永远有一段生命交融,再也回不到你是你我是我的云淡风轻。曾经相爱的两个人,一但分开了,悲伤、痛苦是必然,如果这些都没有,那么只能说明没有用心去爱。理智在爱情里根本不存在,只有不爱了,才能理智。少安最终选择了理智,所以他失去了一段正真的爱情,可是他也悲伤、痛苦过。也许只有时间才是最好的疗伤的'解药,时间才可以让爱情的伤口慢慢愈合。多年后,当润叶接受了李向前之后,她的爱情伤疤才慢慢变淡。

  正真的爱人是在你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陪伴这你,都和你一起留下快乐和忧伤的足迹和旋律,一直不离不弃的人。打败我们的不是彼此的疏远和背叛,而是你的经历,我没有参与,两情若是久长时,必须朝朝暮暮。那些云淡风轻的爱情和曾经的匆匆过客,不能成为正真的爱人,只能成为曾经的美好经历。

关于散文随笔13

  时间对岁月,对苍生,对大地再次进行了洗礼。

  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了7。1级地震,造成了重大伤亡。地震发生后,为做好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工作,中央军委主席乘飞机前往玉树地震灾区,看望慰问灾区干部群众,实地指导抗震救灾工作。也许上帝想要灭亡玉树,也许大地想要摧残玉树,太多的也许太多的伤痛集聚在了玉树,但我相信玉树会长青。

  神州大地,历经磨练。经得起伤痛的考验,记得5。12的汶川地震举国同悲。那时的我也曾落泪,我想为什么上苍要带走这么多无辜的生命,为什么大地会如此抖动,为什么,我不知道。但这次玉树的震颤使我朦胧的懂得,懂得了生命的含义。也许是有了生命的存在引起了上天的不满,也许是上天对我们的考验。我相信,神州大地经得起考验,我更加相信,玉树会长青。

  万物生灵,不会毁灭。经得起时间的洗礼,地震已经过去了数天,生命的钟表依旧在延续。风,断续吟怀;雨,依旧飘扬。我24小时,48小时,72小时……,生命的最佳救援时刻已经过去,但我们没有放弃,我们相信生命的最后一秒得等我们自己喊停。我们会摆脱这一切的,法罗门说过“一切都会过去”,我想把这一句话送给玉树的同胞,相信我们的能力,相信我们强大的祖国,相信玉树会长青。

  逝者离去,成为永恒。经的起心灵的抨击,在这场灾难面前,我们大悲,国旗降半旗,表明的是我们对生命的尊敬,表明的是我们对逝者的尊敬,表明的是我们对心灵的尊敬。我们放飞了千纸鹤,我们洒下了格樱花,我们会相信去天国的路上会有常青的玉树,我们更加相信玉树会在漫漫人生的路上长青。不倒的玉树送我们希望,我更愿意我们的希望会造就一片玉树林。

  春天来了,在我们的面前是生机,是美好明天的希望,是一切幸福的开始。玉树,一个可以是梦开始的地方,当然更应该是一个能够将梦延续的地方。我坚信,格樱花不落,玉树不倒。

关于散文随笔14

  写了好多故事,仍学不会自知。看了很多结局,还是不知道自己怎么接下去。道理活生生地摆在那里,但只是用来看看而已,并不适用于现实。

  人生来的事儿就很多,个个都要赶着奔向未来,忙着离开。低着头,在前路上看不到以往飞扬的神采。而站在原地的,自顾自地转着笔,不时辗转反侧失失眠,面临早衰。早衰的前因无非是面对某人某事要做出选择,而做出选项的后果便是早衰。毕竟无论哪个选项,都要等待经历一番波折来印证后面的故事或者事故。但他们不擅长用后悔来告慰自己,也不喜欢用忏悔去缅怀过去,所以在这样的年纪里,灵魂总想要发疯,肉体也不愿意正经。于是乎让意识保持着漠视,只用躯壳去经历。不再苛求自己假戏惺惺。

  每部连续剧里都有个正儿八经的主角和一个腰上系着酒葫芦的逸人。因为每个主角在维持正面形象的同时也要保留一个内心的自己,飘俊洒逸。但人呐,都是荣耀的寄居蟹,躲在虚假的鎏金壳子里兀自愉悦。那个不羁的角色最后都会死去,否则主角不合规则的那面没能收敛,就永远不成预期的大圆满结局。因此生活没有悲喜剧,只有如何自持。

  回想起以前,那些日子有穿梭的十字剑,有长军靴踏在木地板上的铿锵,到现在只剩下落灰的字典,和提及就会苦笑的明天。很多人握不住时光,留不住过往,在自己的战场上损兵折将,败得只剩虚妄。于是他们变成了昨天的未亡者,眼看自己未遂的故事发生在别人身上,偷偷藏起羡艳,默默点赞,暗自苦逼。文艺点说,苦成了一首诗。然而别人的小城是个很美的故事,你的一方土三块旮旯只是不毛之地。放在都市的天桥上,车辆照样川流不息,而你站在边缘,无人问津,一文不值。满腹苦水的你兀自走在成双成对的路上觉得孤单,可这孤单却是城市的狂欢施舍你的残羹剩饭,没有灯火琉璃的喜宴,你都看不到自己颓败的泥脸。世界这么大,你什么都没有,连这孤单都不属于你。

  人人都想活得像首诗,可思想不够手头上的东西差强人意,就都活成了败笔。晴天有雨三两滴,蓦然回首人去时。古藤老树雁归去,日落秋霞,无人寂地。意境就摆在那里,喜欢就自行体会。生活既得写意,也需要写实。有月亮在你梦里唱歌,有窗边的风轻轻附和,有衣衫褴褛的浪人背着破吉他自娱自乐。

  战争年代你跟我说什么情和爱?我只是灿烂千阳下我的蝼蚁。

关于散文随笔15

  近些年来,我似乎对香菜情有独钟,每次去菜市场,总不忘买上一大把香菜回来。洗净,置于竹筐中晾干水,每餐炒菜或者做汤时,顺手抓上一小把,迅速捣碎,撒入锅内,顿时就有一股淡雅的清香味弥漫在空气里。

  其实,香菜本名芫荽。也许是因为它出身太卑微,生长得矮小,又没有辣椒和蕃茄那样华丽的色彩,因而不能引人注目;也许是因为它全身都散发着特殊的香味,因此人们几乎忘了它的原名,都只以其“小名”呼之——香菜。

  记得曾经在一本杂志上看到有人称苦瓜菜为“君子菜”,据说是因为苦瓜跟其它蔬菜同炒时,它不会把自身的苦味沾染到别的蔬菜上而得名的。

  其实,我觉得与苦瓜相比,香菜更有实力荣登“君子菜”的宝座。因为苦瓜最多也只是不把自己的“苦”带给他人,充其量算是符合了“无过便是功”的理念;而香菜则不同,她不仅仅满足于“无过”,而且她还要用自己的芳香来感染他人,让大家跟着她一同“香”起来。这样一来,孰是孰非也就一目了然了。所以,如果来一次公开的选举,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给香菜投上一票。

  香菜不仅品行高洁,百世流芳,而且她还极为谦逊。在那些丰盛的筵席上,香菜,她从来不独占一席之地,总是以“绿叶”的姿态来衬托出那些闪亮登场的“红花”。

  在那美味的汤汁里,撒上一小勺香菜末子之后,就会让汤的色与味都更加完美;在那红烧的大鱼大肉旁边,放上一些鲜亮的香菜叶子作为点缀,就会让鱼和肉更加色泽晶莹、香味诱人。

  不论是盛大的国宴,还是平常的家宴,香菜都会以其朴素的面貌登台,婉若一副小家碧玉的模样。而且她从不占据宴席的中央位置,只是静立于席面的一角,耐心地等待着那个欣赏她的人,等待着一颗能懂她的心。

  我这便想到红尘世俗中的人们,有些人喜欢哗众取宠,不放过一切机会相互拉拢、极力吹捧,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有些人喜欢高谈阔论,每到一处都会滔滔不绝、眉飞色舞,以突出自己的中心位置;而有些人则娴静少言、不慕荣利,总是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只留一身清白、一世清芬自我欣赏。

  做菜,就做一株默默无闻、清香馥郁的普通香菜;为人,当为一个特立独行、洁身自爱的谦谦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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