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日记

时间:2023-09-01 19:31:04 日记 我要投稿

我的日记(通用4篇)

  一天将要结束了,一定有不少感想,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写一篇日记了。那么日记有什么格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日记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日记(通用4篇)

我的日记 篇1

  我真不应该将这些玫瑰种在这儿。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瞧,那些蔓生的玫瑰与菊花挤挤挨挨地共处一片花槽,看上去是多么古怪。更要命的是,这些恣意滋生的枝条还伸到从我家房间到庭院的小径上,不时地勾住我的腿,抓住我的衣袖,甚至要划破我毫无防护的皮肤。毫无疑问,这一丛玫瑰真是种错了地方。

  不过,这也不能全怪我。我种下它的时候,它还没那么大一丛。那是一个午后,我在花园里修修剪剪忙乎了好一阵,正准备将那些剪下来的.冗枝抱出去扔掉时,我的一位朋友来了,我的这位酷爱养花种草的友人,当即就怂恿我从这些差点被扔掉的杂枝中挑出一些种起来。

  我本无意再要一丛玫瑰,但又不想太扫这位朋友的兴,就随手从那些参差不齐的残枝中抽了一枝就近插入身边一个齐腰高的砖砌花槽中。

  我这样做实在是不用费吹灰之力的:一来这个花槽刚刚松过土;二来,它还有其它任何地方都无可比拟的优势:我甚至无须屈身弯腰。

  我想,肯定是这个花槽还有其他什么独特的品质正好适合这一剪枝,因为,才几个星期的功夫,它就生芽发枝,并开始向四方八面疯长。每次给它修枝的时候,我就想:一定要给它搬个地方——只要天气合适、只要有空、只要……

  直到一年以后,那个花槽仍旧滋养和包容着它的这丛外来户。春天,我终于戴上园艺手套,拿起铲子,来到花园里准备为这些花丛找个新家。意外地,我发现这丛绿色中,有生以来第一次萌出了几朵稚嫩的花苞。它会开出什么样的花来呢?会和它的母枝拥有同样的色泽吗?强烈地好奇心顷刻涌上来,盖过了我那本来就已迟到的决心。我想,还是让它开过花再移走吧。

  结果,从那一年的3月起,贯穿整个4月,一直到5月,这一丛花让我饱饱地美享了它桃红色的灿烂容颜。当最后一朵花儿凋谢时,我再次来到花园,拿起工具,这一次,我可真的要动手了。

  可是,我把它们安置在哪儿好呢?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当它们花开烂漫,自己从房间的窗户一次又一次地欣赏如画美景的日子来。要不是种在那里,我又怎能有幸看得如此风光?要不是它们的枝叶延伸到花园小径,我又如何能将这丛纷纷攘攘的花儿全部尽收眼底?那些种在合适地方的花朵,我每天又能几次跨入后院,欣赏它们的美姿?

  有时,偶尔有点错位,比起永远循规蹈矩的各归其位来说,能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欢愉。

  我将铲子扔在一旁。

  我想,只要我们还住在这座房子,我就会让这丛玫瑰呆在那儿。每个春天,我都会急不可耐地守候它第一朵花苞,然后美美地在它慷慨的开放里沉醉一个春天。

  这花儿种错了地方吗?

  可它却找了最好的地方,真的。

我的日记 篇2

  真正的嗜好是一种私有制的、完全投入的、不功利的、有时在别人眼中是无聊但自己是享受的一种真正人生乐趣。只有对生命充满热情的人才会有真正的嗜好;只有不功利的人才会享受到嗜好的真正的乐趣。这都是我享受过并得出的经验,我记得我读书的时候有许多远大理想,但一样都没有实现,现在却变成有许许多多嗜好,且推陈出新,前仆后继地涌现,并不断发扬光大。

  嗜书。我读小学的时候就爱看书,且读得非常杂。本来看书是一好学的表现,但那时却经常被妈妈没收,罪名是不正正经经读课本,而花时间读她认为无聊的闲书,浪费时间。但我总是偷偷地读,在回家路上读,在被窝里读。由于那时读书不求“功名”,因此读书未能读出名堂,不能成为父母眼中标准的读书人。而此不良“嗜好“却延续至今。由于不求“功利”,才使我在这个无声的世界里得到无穷的乐趣。

  嗜茶。我喜欢饮茶,爱收藏别致的茶具。最爱在闲适的星期天,一个人静静地听着音乐,把一套套心爱的茶具拿出来,慢条斯理地品。品一口西湖龙井,茶汤的.气韵,幻化出江南水乡温柔而秀丽的风光;品一口陈年普洱,就像漫漫人生,来来往往的功名利禄,原来都轻于浮云。只有时间,才是真正的智者。在静静的流水声中,心静了,理明了。喝茶,是一种心情;品茶,是一种心境。

  嗜赌。但不精,花名叫“慈善赌后”,在麻雀界十分受欢迎,因为我爱经常犯不该犯的错误,比如“叫胡”时明明可叫“三飞”,却要叫“偏张”,有时还会明明“自摸”也把牌甩出去。要命的是屡教不改,所以在麻雀界十分受欢迎。需然输了钱也心痛,想想算是用钱买个好名声吧,就适然了。

  我还好色。喜欢美女,我每去一个地方旅游,都很在意出色的美女,如果遇到姿色妙曼的女子,我会“色迷迷”地跟着她,评头品足一番之后,在其不留意的时候偷拍一张“艳照”,然后放在电脑和男同胞们一起得意洋洋地欣赏一番。不过在此声明,小女子性取向正常,女人味十足,只是天性贪玩而已。

  我还有许多不良的小嗜好,时代在进步,玩儿推陈出新,小女子又贪新嫌旧,所以一言难尽。总之,我喜欢游戏人生,不过态度认真,是个奉公守法有正义感的好市民。我记得舞蹈家杨丽平说过:“我是来这个世界看一看的。”那么我说:“我是来这个世界玩一玩的。”

我的日记 篇3

  我的好朋友的有点有许多:学习好,体育好,对他人友善,如:上回数学考试试卷批完了,我和其他同学都很紧张,而他和跟本没考试一样,试卷发下来了,我偷偷看了一下他的试卷“竟然全对”他回来了,我把试卷一给他看,高兴得眉飞色舞。而我错了四个,这真是个明显的比较。

  有一次他送我一个“最贵”的礼物——一个本子它是我最珍贵的动西,它胜得过一切。

  他体育也很好,在跑道上他如同一只猎豹,跑呀跑,好像永远不累,看开始跑400米跑了——跑完了,我看他的成绩之后赞叹不止:用了1分47秒。

  他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朱宜扬”。

我的日记 篇4

  XX年04月14日星期四天气:晴

  在我们的生活中,除了上课,课余时间就是玩捉迷藏,跳跳绳子,骑一骑车,荡荡秋千,多没意思啊!要是能踢踢毽子该多好。于是,我就决定做一个毽子。因为我听妈妈说她会踢毽子,我可以向她请教请教。知道吗,在生活中,我也做过许多小制作,可就是玩玩就不要了,但是,我做的.这个小毽子,却让我特别喜爱。从此,我就对毽子着了魔。

  记得我刚要做毽子的时候,隐隐约约想起了妈妈曾经跟我说过:“做毽子要用毛线,铜线,细铁丝和剪刀。”我便拿来了一些毛线,到外面买了个铜线,给奶奶拿了一根细铁丝,再拿了把剪刀。这样,东西就其全了,我高兴极了,我兴奋地说:“哈哈,?八?字有一撇了。“妈妈正经过,问我要干什么,我显得已经把毽子做成功的样子,得意地说:“我要做毽子。”妈妈说:“那你要努力。”

  我先拿起毛线,可不知道怎么做,我就去问妈妈,问完,我就开始做了。我先把毛线折成一条大约一分米长的,就这样,一直对折,一直对折,等到折到一定的程度后,用一根细铁丝绑在毛线的中间,得绑紧。再把剩下的细铁丝绑在铜线上,还是要绑紧。最后,我就用剪刀把毛线剪开,就成了一个毽子了。我做完了,就迫不及待地踢了起来,可就是不会踢。

  虽然我不会踢毽子,但是,我还是要慢慢学。这个毽子虽然不好看,但是我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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