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托书

时间:2021-04-20 13:01:55 委托书 我要投稿

房屋委托书合集七篇

  在被委托人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时,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在处理事务上需要使用委托书的情况越来越多,如何写一份恰当的委托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委托书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委托书合集七篇

房屋委托书 篇1

 

  甲方(遗赠人):*** ***村***组人

  乙方(受赠人):*** ***村***组人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将座落在***村新建组高速公里旁一栋三层座北向南的房子遗赠给儿子***,南面是衡枣高速连接线,背面是***,东面是***,西面是***。

  二、本协议自20xx年5月26日期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5月26日

房屋委托书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将其房屋委托乙方进行出租及管理,为进一步明确对甲方所属产权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租赁范围和日常管理的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明确甲方房屋租赁授权委托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事项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行使以下房屋的出租和经营管理权力。

  二、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名称:

  2.座落位置:

  3.建筑面积:

  4.房屋用途:

  5.具体楼层:

  三、委托权限

  1.房屋的出租和日常管理;

  2.房屋的物业管理;

  3.房屋的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4.法律法规规定由房屋产权方负责管理的其它事项

  四、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为__月,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从__ 年__月__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和签字): 乙方(盖章和签字):

  日期:20xx年X月X日

房屋委托书 篇3

  委托事项:

  委托人购买天洁集团湖北置业有限公司天洁国际城一期华沙城的一套房屋(第 幢 单元 号房),现委托为我的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我的名义全权代理如下事项:

  一、与天洁集团湖北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房屋领证委托书范本》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二、办理及领取房地产权证等相关手续,有权递件、取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三、管理上述房屋,代为办理该房屋有关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开户、或过户销户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四、办理出租上述房屋有关手续,签署上述房屋租赁房屋领证委托书范本、收取租金。代理人有权选择承租方并确定租赁价格,代收、支出有关的一切正当费用。

  五、办理上述房屋的有关转让手续,签署房产买卖房屋领证委托书范本并收取售房款,代收、支出有关的一切其他正当费用,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六、向房管、国土部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过户登记的一切事宜。

  七、向房管、国土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的变更和领取手续。

  八、代缴纳上述房屋有关的税款和支付一切必要的费用。

  委托代理人为办理上述委托事项签署的一切相关法律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委托授权之日起,至办理完上述委托事项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房屋委托书 篇4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

  (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年××月××日

  公有住房继承问题

  有些居民往往将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引起承租户名变更(俗称变更公房户主)的概念,错误理解为居住房屋的继承,认为原承租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取得承租权,继续使用承租的房屋。来访者产生这一误解的原因,其一在于对新的租赁规定未仔细了解,其二在于将公有居住房屋等同于私有房屋。一般而言,私有房屋因产权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该房屋作为财产,可以被继承,而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取得的仅是房屋使用权,系所有权权能中的一部分权利,因此在承租人死亡时,仅发生一个谁有权继续承租的法律问题。

  根据20xx年7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有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因此在承租人死亡导致承租户名变更的情况下,首先只有在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才有权继续承租;其次,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承租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才有权承租。另外,按以上规定,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人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人中按以下顺序书面确定新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而且免征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继承的。个人继承或受遗赠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经公证的继承或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再到归集部门提取所遗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和办理销户手续。

  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其结余公积金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职工或其合法继承人提取的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房产继承只是继承遗产中的房产行为而已。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遗产继承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出具委托书。

房屋委托书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上海市,房产总价款万元人民币。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元人民币。

  乙方出资元人民币。

  甲方、乙方各出资50%。

  三、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50%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50%的产权。

  四、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由方依法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业装饰装修由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各承担50%。

  八、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

  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各分享50%,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九、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并以现金支付;

  十、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

  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一、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

  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或承担50%。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一方决定出售房产,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应书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产份额。如果接到出售房产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十二、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1、购房首付款元(包括定金)人民币(房款总价款的50%)由

  甲乙双方各付50%,并以现金支付;

  2、主贷人为乙方先生;

  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年;

  4、由甲乙双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各自承担50%;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50%。

  十三、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四、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六、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一次性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十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九、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国藉: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

  国藉: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xx-xx年xx月xx日

  银行按揭购房委托代理合同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bb机/手机: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委托他人全权代理购房委托书格式

  委托他人全权代理购房委托书格式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以下是按揭购房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bb机/手机: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房屋委托书 篇6

  委托人: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

  座落在(证字第号)以的名义登记产权,依法属于共有财产。现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合法代理人,代理执行和处理以下事项:

  一、查询本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

  二、办理上述房屋的查册、调档、评估、测绘等手续;

  三、对上述房屋进行管理、使用;

  四、与有关单位或个人就上述房屋的修缮、改建签订协议;

  五、与有关单位就上述房屋的征用拆迁签订补偿、安置、弃产协议,领取弃产补偿款;

  六、缴纳上述房屋有关的税款和支付一切必要的费用;

  七、订立租赁合约,收取租金,并出具有效的收据,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八、代为出售上述房屋并办理出售上述房屋的手续,全权办理该房屋的递件、缴税、过户、领房产证等所有手续,代签订房屋买卖合

  九、协助买方向有关银行办理上述房屋的银行按揭手续,签署相关的文件;

  十、有权办理该房屋或车位的有关手续并有权办理上述房屋有关电话、煤气、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相关转名手续。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事项的过程中,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

  委托人均予以承认。此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委托书 篇7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赠与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хх县хх乡хх村)与受赠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 хх县хх乡хх村)于хх年х月х日来到我处(或在хх地),自愿签订前面的〈赠与合同〉,并在我的面前,在该合同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ххх与 ххх签订上述〈赠与合同〉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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