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委托书

时间:2021-03-27 19:30:19 委托书 我要投稿

有关公证委托书范文集合五篇

  被委托人在行使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在很多事务中都会使用到委托书,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委托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证委托书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公证委托书范文集合五篇

公证委托书 篇1

  申请与受理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证明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最新公证委托书样本最新公证委托书样本。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

  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最新公证委托书样本合同范本。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1、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业务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如下[有*号的为常用出国公证]:

  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

  证明继承权;

  证明财产赠与、分割;

  证明收养关系;

  *证明亲属关系:如:亲属关系证明、家庭成员证明

公证委托书 篇2

  委托人:何××,男,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重庆市江北区××××

  ×× ×××,身份证号:51111111111111X××。

  张××,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重庆市渝中区×××××××××,身份证号:111111111111×××× 受托人:张××,男,一九×年×月二日出生,现住重庆市九龙坡区×××

  ×××××,身份证号:1111111111111××××。 我们(××和××)系夫妻关系,在九龙坡区××××××号住宅一套(房权证号:房权证100字第26××××号),现欲转让,因工作繁忙,特委托张××为我们的代理人,并以我们的名义办理如下事项:

  1.取其房屋定金。

  2.代为配合买方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相关一切手续及收取银行放出的款项。

  3.代为办理银行按揭还款及领取《房地产权证》,及到房交所解除抵押和领取《房地产权证》。

  4.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并收取售房款项。

  5.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物业交接,水电气及有线电视的过户手续。 受托人在其委托权限及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权限:全权委托,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上述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为止。

  附: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户口本复印件,委托人的结婚证复印件。

  委托人:

  年 月 日

公证委托书 篇3

  一、需要注明的委托授权内容

  1.办理银行按揭借贷手续;

  2.代签有关银行按揭需要的借贷合同、保证合同及授权委托书;

  3.办理该房房地产权证及领取手续;

  4.办理按揭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委托人可按需要增加或删减委托事项。

  甲乙双方协商的调查时间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此期内,乙方负责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 如遇到难度较大,且案情复杂,或甲方提供线索材料不全,有误等多种因素, 需延期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延期时间。

  委托书致:_________________公司我单位现委托 (姓名)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_____________设计工作。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______________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整个__________过程中,该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代理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代理人签字样本)日期: 年 月 日竞标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未成年人办理按揭,监护人需要委托他人代办手续的,须表明以监护人身份授权。例:

  委托书

  委托人:李XX,女,19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X市XX路XX号,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

  张XX,女,20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X市XX路XX号,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王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X市XX路XX号,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

  兹有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全称),账号:__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_______、_______两位同志(职务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本单位前来贵行办理以下业务: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因委托人身处国外不便行使其在 公司的股东权利以及履行董事职责,特委托受托人为代理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董事职责。

  李XX是张XX的母亲,是其法定监护人。

  现由李XX和张XX共同购买XX市XX路X号X栋X单张X房,本人李XX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办理有关手续,现委托王XX代本人及女儿张XX办理上述房产的相关事宜:

  1.办理购房的相关手续,包括代签购房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缴交房款、契税等手续;

  2.办理银行按揭借贷手续;

  3.代签有关银行按揭需要的借贷合同、保证合同及授权委托书;

  甲乙双方协商的调查时间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此期内,乙方负责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 如遇到难度较大,且案情复杂,或甲方提供线索材料不全,有误等多种因素, 需延期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延期时间。

  因本人购买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幢号房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借贷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借贷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借贷银行办理该借贷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4.办理该房房地产权证及领取手续;

  5.办理按揭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该房验收及入伙手续。

  代理人在上述权限内代理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本人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自二○○五年三月一四日起至办理完上述授权事项止。

  代理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李XX

  二○一四年XX月XX日

公证委托书 篇4

  人没在国内,让亲友委托房屋买卖,需要一份委托书,并且要经过公证认证手续,但是有时候看到是中国领馆公证,有时是中国领馆认证,到底应该是怎样,哪种可信呢?

  这个问题是很多涉及到这种情况的人经常想弄清的一个问题,正如下面的情况:

  我已经做好上当的准备 不知道谁能帮帮我 啊 买一个房子 卖房子的户主在国外 说是中国公民 他妈帮他卖房子 开回的委托书 第一次 错了好多地方 身份证什么都对不上, 我上网查 委托书需要公证 当地的政府公证 在去大使馆认证 , 但他妈和中介非说没事 给过户就行 折腾2月了 中介老忽悠我 感觉他俩是骗子 我还不能说不买 你说他去中国驻美国大使馆 开的公证书有效吗 他妈非说他是中国人 就去大使馆开就有效 有好心的人帮帮我吗 周二就交易了。

  其实问题的关键是弄清楚这个在国外的人身份,是入了外国籍,还是只是在当地工作,学习或旅游,持有的还是中国护照。

  1、入籍,则需要首先到公证员处公证,然后外交部或州政府认证,最后中国领馆认证;

  2、持中国护照,有两种选择,一是和上面一样,另一种是直接到中国领馆公证。

  两者的区别是,领馆公证必须本人亲自去,不能代办,如果委托人年事已高,不方便去,建议代办。

公证委托书 篇5

  外国公司在中国起诉一个中国人,法院要求办理外国公司主体资格认证和授权书认证,这个该怎么办?

  根据我们法律规定,外国公司在国内打官司,必须委托中国律师来办理。在办理之前要提供外国公司主体资格和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文件,法院方可采纳受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法院参与诉讼可以亲自进行,也有权通过一定程序委托我国的律师或其他公民代为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印发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也在第30条中明确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其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与此同时,我国是《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外国人所属国的领事可以依据该公约的有关规定和我国同有关国家签订的领事条约在我国法院代理其本国国民的诉讼行为。应按照国内起诉状有关格式提起诉讼文书,要尽量选择精通中国法律的专业人士参与。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签收有关法院诉讼文书。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应提交已经掌握的全部证据,对于不能在举证期间内提交的证据,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延期申请。对于在国外形成的证据,需要履行证据所在国公证在加使领馆认证的程序。

  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流程:当地公证员公证,该国外交部认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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