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报告

时间:2024-02-12 09:48:15 实习报告 我要投稿

毕业实习报告精品(2篇)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毕业实习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毕业实习报告精品(2篇)

毕业实习报告1

  一、实习目的

  根据学校对本科生的毕业实习要求,我在信用社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毕业实习。毕业实习的目的是: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增强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学习业务知识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理论,获取本专业的实际知识,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具体要求如下:

  培养从事信用社前台工作的业务能力。了解并熟悉储蓄前台人员的的日常业务和工作流程,学会进行工作。

  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去参与到具体的前台工作中。

  培养艰苦创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形成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的良好品德。

  预演和准备就业。找出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并在以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为求职与正式工作做好充分的知识、能力准备。

  二、实习内容

  实习过程

  7月1日,我开始了我的农村信用社实习的过程。早上8点半,伴随着信用社大门的打开,大厅不一会就人来人往。大家都忙碌着,我无所事事着。主任说这样吧,这个月的第一期黑板报就你负责。总算有事做了,说干就干。高中的时候担任过出黑板报,还好基础不至于太差。其实也没写几个字,关于“信用社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普法知识,却忙碌了大半天。不过效果还是不错的,有顾客谈起来,心中也是很高兴的。下午,我在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下首先学习信用社工作必需的基本技能,包括点钞、捆钞、珠算、五笔字型输入法、数字小键盘使用等。这似乎给了我一个难题,本来自以为信用社业务相当的简单,却没发现我原来有这么多基本的技能不会操作。看着同事熟练的点钞,真是很羡慕,而我只能从一张一张数起。还时不时的出错。对于珠算,刚开始我一直无法理解为什么不用计算器,这不是更方便吗?后来慢慢才了解,原来信用社柜员经常需要查点现金,看是否能账实相符,而人民币有多种卷别,在点钞时需要累加,这时使用算盘就要比计算器方便,因为计算器显示的结果超过一定时间便会消失。经过一个星期的苦练,我虽然还不能熟练操作信用社的基本技能,但大致也掌握了其中的技巧,所谓熟能生巧,主要是靠以后勤加练习了。而且很幸运的是,能得到信用社同事们多年来的技巧心得,对我来说是莫大的帮助。百张点钞24秒的大师姐更是手把手的交我,倍受鼓舞。在数字小键盘上也有长足的进步,速度中上后准确率也是百分百的。

  于是接下来,实习指导老师便让我学习储蓄业务。储蓄部门目前实行的是柜员负责制,就是每个柜员都可以办理所有的储蓄业务,即开户,存取现金,办理储蓄卡等,凭证不在想对公业务部门那样在会计之间传递,而是每个柜员单独进行帐务处理,记帐。但是每个柜员所制的单据都要交予相关行内负责人先审核,然后再传递到上级行“事后稽核”。此外我还学习了营业终了时需要进行轧账和中间业务轧账,学习如何打印流水平账报告表、重要空白凭证销号表、重要空白凭证明细核对表,审查传票号是否连续,金额是否准确,凭证要素是否齐全等。在信用社实习,学习柜员间每天交接工作时的对账是必不可少的,对账时除了要核对现金账实是否相符外,还要查看重要空白凭证是否缺失,传票是否连续等等。而柜员间对账也是很有程序的,一般先清点现金,然后再是清点重要空白凭证如存折、银行卡、存单等。经过一段时间的强化学习并背记储蓄业务的交易代码和操作流程后,我开始学习信用社的会计业务,即针对企业的业务。对公业务的会计部门的核算(主要指票据业务)主要分为三个步骤,记账、复核与出纳。票据业务主要是指支票,包括转账支票与现金支票两种。对于办理现金支票业务,首先是要审核,看出票人的印鉴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相符,方式就是通过电脑验印,或者是手工核对;再看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要素等有无涂改,支票是否已经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支票是否透支,如果有背书,则背书人签章是否相符,值得注意的是大写金额到元为整,到分则不能在记整。对于现金支票,会计记账员审核无误后记账,然后传递给会计复核员,会计复核员确认为无误后,就传递给出纳,由出纳人员加盖现金付讫章,收款人就可出纳处领取现金(出纳与收款人口头对账后)。转账支票的审核内容同现金支票相同,在处理上是由会计记账员审核记账,会计复核员复核。

  三、总结

  这次实习,除了让我对农村信用社的基本业务有了一定了解,并且能进行基本操作外,自己在其他方面的收获颇大。此次毕业实习是我步入社会前的一个平台,为我今后踏入社会奠定了基础。

  首先感谢信用社给我这个机会让我来到这个集体,在联社为期一个多月的实习是我走出校门,踏入社会的第一步,这个阶段是我从学生步入职场的重要的过渡,对我来说有很大帮助,为我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这次的实习,我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为详尽而深刻的了解,也是对这几年大学里所学知识的巩固与运用。从这次实习中,我体会到了实际的工作与书本上的知识是有一定距离的,并且需要进一步的再学习。虽然这次实习的业务多集中于比较简单的前台存贷款业务,但是,这有利我更深层次地理解金融业务的流程,使我在金融单位的基础业务方面,不在局限于书本,而是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我觉得在学校和单位的很大一个不同就是进入社会以后必须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在工作岗位上,我们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要对自己的岗位负责,要对自己办理的业务负责。如果没有完成当天应该完成的工作,那职员必须得加班;如果是不小心弄错了钱款,而又无法追回的话,那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如果业务不精通,损失的不仅是你更是顾客们的宝贵时间

  其次,我觉得工作后任何人都必须要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并努力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做一行就要懂这一行的行规。在这一点上我从实习单位同事那里深有体会,比如,有的业务办理需要身份证件,虽然客户可能是自己认识的人,他们也会要求对方出示证件,而当对方有所微词时,他们也总是耐心的'解释为什么必须得这么做。现在银行已经类似于服务行业,所以职员的工作态度问题尤为重要,这点我有亲身感受。人总免不了丢三落四,身份证没带又赶时间,因为没能办理而愤愤不平,粗言秽语的会一大堆。难免会点燃无名之火,硬碰硬到底谁怕谁?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心中有准则能约束自己。职业准则不允许你这样,也不能够如此。之前在柜台实习时,也发现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比如:对待客户的态度,首先是要用敬语,如您好,请签字,请慢走;其次与客户传递资料时必须起立并且双手接送,最后对于客户的一些问题和咨询必须要耐心的解答。这使我认识到在真正的工作当中要求的是我们严谨和细致的工作态度,这样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有所发展。

  最后,在信用社里每一位员工都是我的老师。我虚心学习经验,将所学的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多思考,多总结,多请教,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积极性。我觉得到了实际工作中以后,学历并不显得是最重要的,主要看的是个人的业务能力和交际能力。我深刻的体会了这一点。学历只是一张证书、只是代表你接受的文化教育的程度,但并不能完全的展现个人。以实际说话,也许你能说出很多新兴词汇,可是顾客不懂,那你就算不上是个优秀的员工。实习的时间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多月,但是我感觉我的收获还是很大的。我要感谢我的信用社的老师们,当我在业务上遇到什么不懂的问题请教他们时,他们都会悉心帮我解答,使我大大提高了对信用社务的熟悉程度,这对我的实习经历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因此,我体会到,将我们在大学里所学的知识与更多的实践结合在一起,使一个专科生具备较强的处理实务的能力与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才是我们实习的真正目的。

毕业实习报告2

  在实习报告的篇首,我首先要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指导和帮助的人民检察院的领导、老师们致谢,感谢公诉科的工作人员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支持、指导和帮助,感谢我的实习指导老师检察官,也要感谢学校、学院领导和老师对我此次实习的支持和帮助。随学校的安排,我于检察院实习,我的实习被安排在业务最为繁忙的公诉科,我的实习指导老师是检察员和。公诉科是一个有着十多名年轻干警的科室,去年审结案件五百余件,是一个充满激情和活力的集体,同时这里也是一个快节奏的工作场所。经过自己做的一些了解检察业务的家庭功课,以及在科室内的一小段时间的调适后,我就初步适应了这里的工作。检察官的工作简单说大致为几个环节:接到案件→研究卷宗(了解案情、整理证据、查看强制措施是否合法等)→录入→告知→提审→分析→出庭支持公诉(普通程序)→审核→结案存档。当然有时候也有需要退补的案件。这些环节并不是孤立的而是需要与科室的其他人,与公安部门、法院以及狱政部门经常沟通联系。而在处理一些案件的过程中,还需要经常同一些国家机关、政府部门联系。

  一、实习目的

  在检察院实习的学生,主要学习法律监督业务及有关侦查、批捕、起诉、公诉等检察业务,认真分析和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检察业务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了解律师提前介入、审判方式改革等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实习内容

  (一)阅卷

  在检察院接收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之后,首要的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就是阅卷,即阅览卷宗,只有通过阅卷,检察机关承办案件人员才能确定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办案的程序是否合法,才能审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够罪,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客观性和真实性,是否确实充分等。

  我着手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是寻衅滋事案,基本案情是

  因为此案是我办的第一起案子,尚未入门,就给了我一本已完结的案子的卷宗,让我作以参考,怎样阅卷,阅卷时应注意哪些,怎样做阅卷笔录,因为这些与后续工作制作审查报告、起诉书有直接关系。我就仔仔细细把案卷看了几遍,内心确信对案子已了如指掌,但当问我几个问题,如公安机关是如何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有无法定量刑情节?我发现自己却一点也答不上来,感到羞愧极了,暗暗决定以后办案要认真、再认真。事后总结,终于知道我能叙说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到归案的整个过程,而对案件的具体情节(往往是定罪量刑的关键环节)却没有清楚掌握,就是因为阅卷时做到了全面了

  解却没有做到重点突破。告诉我,初学习办案,阅卷应注重:

  1、分析犯罪嫌疑人是否构罪?

  2、构成何罪?公安机关定罪有无不当?

  3、有无法定量刑情节?带着这三个问题再去阅卷,就会知道如何去做,知道从哪些方面入手,重点是看什么,从而去审查事实有无不清,证据是否不足,在提审犯罪嫌疑人就知道讯问什么,不至于盲目讯问,也顺便节省时间。

  其实阅卷的重点也是阅卷所要达到的目的,以寻衅滋事案为例,阅卷的目的首先是分析犯罪嫌疑的行为是否构罪,通过阅卷,可知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素不相识,且在与被害人并未发生纠纷,毫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击打被害人,造成一名被害人轻伤,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寻衅滋事罪。再看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公安机关定罪也无不当。鉴于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可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

  (二)提审

  提审犯罪嫌疑人是检察院公诉科审查起诉工作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检察机关有监督职能,检察机关提审犯罪嫌疑人,主要目的是核实公安机关取得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否与事实相符,同时对与案件的定罪量刑有密切关系的案情进行查实。实习期间的第一次提审时跟着去的雁塔区看守所,由于是第一次,负责讯问,我只负责记录,但在心里对如何提审多少有了点底,以后的提审中我也多次参与讯问。

  其实,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一件需要技巧的活,但由于我参与提审的都是些案件事实比较清楚,证据比较确实充分的,犯罪嫌疑人也能够如实交代其作案事实,一般讯问没花多少精力。不过,简单的讯问还是要有点技巧的`,这样可以重点突击,节省时间。讯问主要是核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达到构罪要求,是否具备法定量刑情节,所以讯问时一般从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即主体、主观、客体、客观四个方面入手,然后再从法定量刑情节方面讯问。经过这一番工作,对整个案件作何处理,基本上心里都已有谱了。

  (三)制作审查报告、起诉书等法律文书

  当承办人员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已经确实充分时,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也行将诞生了。审查报告有固定的格式,只是因各个案件案情及对其的处理结果不同,审查报告便又个个显得与众不同。报告内容主要有九大部分:

  1、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

  2、案件侦破简要过程;

  3、移送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与意见;

  4、审查、复核证据、退查、自行补充证据经过;

  5、依法审查后认定的事实;

  6、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

  7、对证据的分析论证;

  8、需要说明的问题;

  9、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根据公安移送的卷宗和检察院的提审工作,再对号入座填写上述内容,在此不作详细论述。

  起诉书代表一起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的完成,它代表检察机关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呈现到法院面前,因此,对起诉书的制作要求十分严格,尤其是经依法审查查明的事实部分的写作更是如此,要做到言简意赅,不能太详细,太详细则容易使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抠字眼,钻牛角尖,也不能太简单,要保证整个法庭听到起诉书后,知道被告人所作何事,所犯何罪。

  (四)出庭

  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员才有资格享受的,所以,对我一个实习生来说,能够单独出庭支持公诉是件很奢侈的事情。但幸运女神眷顾了我,使我享有了这样的机会。实习期间,我有幸跟随一起出庭参加了一次公诉。在这里,我了解到公、检、法是如何合理分工、相互配合的,公、检、法为一家在此得到充分体现。

  (五)整卷

  整卷其实是最不需要动脑筋的事,但也是最不容易做好的事,它要求认真、认真、再认真;细心、细心、再细心。只要有极度耐心和耐力的人都能将其做好,就如贝贝姐所说:只要你能一次把卷漂亮地整理好,凭这分细心,你就能做好任何一件事。

  (六)其他工作

  主要有:

  1、填写法律文书。如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等;

  2、送卷。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卷,送到公安局法制办;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将其案卷送到法院立案庭;

  3、制作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提纲,对需要退补的案件,写清需要公安机关补充的证据;

  4、文印、加盖公章。公章是司法公正的象征,所以必须要盖正才能体现威严。

  三、实习总结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依照我国《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我很荣幸有机会到检察院作毕业实习,通过一个多月的实践学习,我对检察院有了更深刻的体会,了解检察系统的架构,认识了检察系统各部分的职能运作,也使我真正接触和熟悉到检察人员,尤其是公诉人员的检察工作实务。实习还使我亲身经历了一些法律实务,学到了一些办案经验,这些不仅可以弥补我的实践知识的不足,还增加了一些新知识,对于巩固并检验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积累实际业务经验都很有大帮助的。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得到以下认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了国家设置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并对人民检察院的职权、组织、活动原则和行使职权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正是据此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机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公诉科是人民检察院下设的最为重要部门之一,承办对辖区内公安机关和该院内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2、实际法律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它强调事实胜于雄辩,尤其是刑事案件。检察官

  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检察官在开庭前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最为重要的就是认真的审查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和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对案件的证据审查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

  1)是否存在犯罪事实;

  2)证据是否合法来源;

  3)证据是否充分;

  4)各证据之间有没有矛盾之处;

  5)各证据主要证明什么问题;

  6)证据之间是否能够形成证据链;

  7)犯罪的数额是否达到了定罪的要求;

  8)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个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关于证据的这些工作尤其在审查报告和补充侦查提纲写作中尤能体现。关于证据的搜集,证据的整理,对于证据的把握和运用,以及对于证据链的认识,我相信以后将对我有很大的帮助。

  3、法律监督权是我国检察制度的最大特色。我国是宪政一体化的国家,处于四权分立的状态。立法超然于行政、检察、司法这三权之上,司法并不处于至上的地位,而是受立法的制约。而立法将监督司法的权力赋予了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理所当然的拥有监督法官的权力。这里的原因首先在于我国成文法的设计正好为检察机关监督法官提供了可能,法官和检察官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根据事实判断案件,任何人都可以依据成文法判定案件是否实体公正,因此检察机关就有了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给予监督的可能。其次,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吸收了西方国家当事人主义的合理成分,庭审模式开始向当事人主义模式转变,但是我国只是部分地借鉴了当事人主义的做法,公诉机构在法庭上不仅代表控诉一方而且还是法律的监督者,监督这个审判活动的进行。这种诉讼模式并没有将法官置于超然于检察官之上的地位,也为检察官的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可能。

  4、跟随检察官到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也是我在实习期间经常做的工作。提审不是随便问问就可以查清犯罪事实真相,也是有方法和技巧的,尤其是对那些多次被捕的惯犯,他们都或多或少具备反侦查的能力,极难从他的供述中得出真相,只有通过巧妙的运用证据逐步凿穿他的谎言,才能使犯罪嫌疑人伏法;如果是同伙作案,同时也不能让他们知道各犯罪嫌疑人之间谁说了什么,不然的话就容易会造成串供。

  5、法律文书,如告知、讨论笔录、审查报告、证据提纲、起诉书和公诉意见书的写作。我在实习期间有跟着老师学习法律文书的写作。审查报告的重点在于审查清楚法律事实和证据事实。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公诉意见书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公诉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公诉意见书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公诉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公诉意见书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公讼主张的机会。因此,法律文书的重点应该要是有所侧重地清晰表达。我还学习了文件、告知、卷宗档案的制作,认识到法律工作的

  严肃与严谨。

  6、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就如学校的法律诊所教育模式。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

  在这将近两个月的实习生活中,我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检察院的神圣职责,尽管我们我们接触了不是很多的东西,却真正系统地了解了检察工作和对待检察工作的那份严谨。实习已经结束了,但我相信不管以后我是否从事检察工作,这期间的实习所得都将是我人生中一笔不可或缺的财富。它让我明白了要踏踏实实做人,堂堂正正做事。它也带给我许多信心,让我认识到:只要认真肯干,虚心好学,就没有做不好的事。

  最后由衷地感谢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对我这样一名普通实习生的支持和周到细致的安排,感谢我的指导老师!最后就用那句我们牢记于心的话语结束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