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

时间:2021-12-13 17:37:16 申请书 我要投稿

财产保全申请书15篇

  在经济飞速发展、人们往来越来越密切的今天,需要使用申请的场合越来越多,申请书是我们平时提出请求的一种书信。写申请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财产保全申请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产保全申请书15篇

财产保全申请书1

  申请人: XX有限公司 电 话:

  被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电话:

  请求事项: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为使判决顺利执行,申请人诉前申请了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xxx万元的财产,贵院采取措施冻结了被申请人的XXXX支行(仅冻结:xxx元),后查封了X台xxx机,由于X台XXX机不是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订购的,且不能估算价值,因此特向贵院提出申请对X台XX机进行解封,而变更增加冻结被申请人的另一个银行帐户。

  此致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2

  申请人:李______,男,______岁,汉族,______省______市人,______个体服装店店主,现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被申请人:赵______,男,______岁,汉族,______省______县人,______台球厅老板,现位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请求事项:

  请求扣押被申请人的8台台球案,并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万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

  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2万元人民币,以开办______台球厅。双方约定一年之后还钱。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索要借款,被申请人以经营状况不好为由,拒绝还款。申请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诉于______区人民法院,要求被申请人偿还2万元借款,法院已受理此案。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从朋友薛______处得知,被申请人欲转让其台球厅,并打算去南方作生意。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资金,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人民法院扣押被申请人8台台球案,并冻结其银行存款1万元人民币,以保证判决的执行。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3

  申请人:______,女,白族,19____年07月16日生,住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男,白族,19____年12月07日生,_____人,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20___)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20_____).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______________,存款_____,__________分行开户;

  2、活期账户:_____分行开户,存款_____,卡号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和好,经协商一致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法申请撤诉。特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二项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谢谢。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4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一、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________共价值_________元。

  二、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支付_________直至________全部付清为止。

  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____________一案,经贵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审理完结,并下达了(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在该调解书(判决书)中双方约定由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各项费用共计_________元,此款期限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给付________元,调解(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________却在之后对本应承担的赔付责任至今拒不履行,对申请人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229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强令被申请人给付上述款项,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附:财产线索:

  被申请人账户___________,有余款___________元。

财产保全申请书5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纠纷,于× 年× 月× 日向你院提起诉讼。由于被申请人有可能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特申请给予财产保全强制措施。

  请求事项: (写明要求保全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

  (写明要求保全的财物情况,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与要求保全财物的关系及财物名称、数量、质量、形状、花色、品种、所在地点及现状等。申请的理由主要写明需要保全的财物遭受侵害情况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及在判决执行中的意义)。 证据和证据来源:

  写明能够证明申请请求的证据的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若证据在申请人手里,应随同申请书一并递交法院;若证据不在申请人手里,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线索)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6

  申请人:XXX 男 汉族 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X 身份证号:230231XXXXXXX 手机1394XXXXXXX

  被申请人:XXX 男 汉族 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X 身份证号:230231XXXXXXX 手机1394XXXXXXX

  请求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查询及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 65320xxXXXXXXX,存款 500000.00(建行XX支行)XX年存入

  2、活期账户:农行XX支行 账户 65320xxXXXXXXX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已向贵院提起诉讼,现因家庭共同存款控制在被申请人的上述账户内,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特向贵院申请保全。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家庭共有的房产一套。坐落在XX县XXXX小区,面积XXX平方米,市场价值XX元。

  特此申请

  此致

  拜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7

  申请人: 王XX,女,白族,1983年07月1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XX路XX号11栋3单元2楼2号,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X,手机:139872XXXXX。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张XX,男,白族,1971年12月07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XXXX职工宿舍3栋4单元202室,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0872—23XXXXX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20xx)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20xx)。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XXXXXXXXXXXXXXX,存款200000。00(二十万),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

  2、活期账户: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存款300000。00元(三十万),卡号6227XXXXXXXXXXXXXX,账号XXXXXXX;

  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和好,经协商一致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法申请撤诉。特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二项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谢谢。

  此致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XX二00一年五月二十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8

申请人: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撤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事实和理由

  前承贵院做出()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准许申请人因________纠纷一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贵院提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查封了______所有的车牌号______车。今因申请人与对方达成了________纠纷赔偿协议书,并已履行完毕。财产保全的事由已消除,申请人特向贵院请求撤回上述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9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扣押被申请人车牌号为冀XXX号小型轿车一辆,申请保全的数额为人民币1.5万元;

  2、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16日22时55分,被申请人驾驶冀BXXX号小型轿车(乘车人穆某),沿兴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建设街路口时,与沿建设街由西向东行驶的冀AXXX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申请人受伤住院。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依法扣押被申请人驾驶的冀BXXX号小型轿车。

  担保方式:申请人提交1.5万元现金作为担保。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附:财产线索:

  1、被申请人车辆停放其住所(__________)车库;

  2、申请人将提供价值约_________万元的______车一辆进行担保。

财产保全申请书10

  申请人: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

  申请事项

  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_纠纷一案,贵院以(20___)___民___字____号受理。为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措施,冻结查封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现已了解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情况如下:

  被申请人______名下的位于_______房产。

  申请人愿意为以上的诉讼保全申请提供相应的担保。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1

  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收到贵院(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银行存款χχ万元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已被提走的χχ万元货物存款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盖章)

  XXXX年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2

  申请人___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_______,因___________。鉴于上述情况,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被申请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你院辖区内,故向你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人愿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担保。

  如因我方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由我方负责赔偿。

  此致

敬礼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3

  申请人:xx

  委托代理人:xx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恳求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银行的账户资金¥¥万元,账户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对双方的争议事由情况进行描述)。鉴于上述情况,被申请人的转移财产企图明显,情况紧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请求。

  申请人以自己名下的人民币定期存款20万元(附件5:@@@银行定期存款单)为此项申请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申请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4

  申请人:盖xx,男,汉族,无业,住青岛市******

  委托代理人:朱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恳求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银行的账户资金¥¥万元,账户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对双方的争议事由情况进行描述)。鉴于上述情况,被申请人的转移财产企图明显,情况紧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请求。

  申请人以自己名下的人民币定期存款20万元(附件5:@@@银行定期存款单)为此项申请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申请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5

  申请人:路基工程12标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

  施工所在地: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住所:

  申请人收到贵院(XX)六民一初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七十万元保证金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法律、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5条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采取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法发〔一九九四〕二十九号《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发〔一九九二〕二十二号《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精神是一致的,均应当严格执行。对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该案外人对其到期债务没有异议并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但是,人民法院不应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二、履约保证金的性质

  履约保证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提出的一个法律概念,其第二款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但是该法并未对其含义、性质和作用做出解释。

  推测立法本意及考诸工程实践,创设履约保证金的目的,主要在于促使中标方充分履行契约义务。具体而言,它有如下几方面的作用:一、确保招标人权益。可藉由交纳履约保证金来认定中标人有足够的履约诚意,如果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况时,招标人可获得相应补偿;二、督促中标人履约。如中标人欲撤出工程,必须要考虑到保证金遭没收的风险,故可通过收取履约保证金来有效抑制中标人不履行工程的行为;三、保障农民工工资。在发生中标人侵害农民工权益的情况时,可用保证金解决这一问题。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认定履约保证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法》规定的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债务的措施,而与债的法定担保方式有所不同。因此,在建设工程过程中,无论是发包方(招标人)收取承包方(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还是总包方收取分包方的履约保证金,皆为行业惯例,且本质一样,都是为了履约担保。

  因此,履约保证金从交纳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于收取的一方,也不属于交纳的一方,而是应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其最终的归属。如交纳方没有违约,则返之,若交纳方出现违约,则归收取的一方,道理就这么简单。如果把履约保证金理解为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归交纳的一方所有,则该款在性质上就形同借贷,起不到担保的作用,这在法理上是讲不通的,也有悖于创设这一制度的目的。

  三、保证金归属

  申请人和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按行业惯例收取了履约保证金180万元。由于其不具备施工能力,严重违约,自行提出退场要求。此时申请人没收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的条件成就,故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属于申请人所有。尽管如此,申请人依然于XX年11月21日、XX年1月16日两次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有收据为凭。

  四、结论

  从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从履约保证金的性质,从保证金归属中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一、财产保全范围应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

  二、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但是,人民法院不应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三、履约保证金从交纳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于收取的一方,也不属于交纳的一方,而是应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其最终的归属;

  四、根据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属于申请人所有;

  五、履约保证金已于XX年11月21日、XX年1月16日退还有限公司高速路基工程部。

  综上所述,申请人作为被申请人与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案外人,法院不应采取保全措施;有限公司交纳到申请人的保证金效力已定,属申请人所有;事实上申请人已于XX年1月16日全额退还有限公司高速路基工程部;申请人已无法协助法院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申请人向贵院申请复议,退请贵院依法审理,解除对申请人的保全措施和协助执行义务。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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