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培训总结

时间:2021-02-03 16:42:53 培训总结 我要投稿

【精品】青年教师培训总结三篇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能使我们及时找出错误并改正,为此要我们写一份总结。总结一般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青年教师培训总结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青年教师培训总结三篇

青年教师培训总结 篇1

  我有幸作为一名青年教师的辅导老师,陪同我们小语13班38名老师一起走过了这7个月的培训学习,见证了他们的学习和成长。在此,自己也是感受颇多。

  一、 青春就是实力

  在开班的“破冰”活动中,当我和尚老师一说出我们的活动要求,每一小组的老师,就在组长的带领下紧张有序地设计着每组的组名、组徽、组训,甚至有的组在小组展示时还有组歌和才艺表演。短短的几分钟大家思维碰撞出美丽的火花,这让我感觉到青春就是最好的实力!

  二、 交流是智慧的总结

  在本次培训过程中,我们小语13班进行了多次的网络研修,每次到了我们约定好的时间,大家都会准时进行交流,并且在交流过程中,大家总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什么疑问提出来大家一起探讨,虽说没有长篇大论,但都是自己的一些切实的做法,真实有效。在集中培训过程中,再次得到中心校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忠恳地建议、殷切地希望。真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名师点悟”来得快、来得准!

  三、 用心学习,终有收获

  用心学习,终有收获。我们学校的张青芳老师是20xx年的特岗,平时在学校里工作做的都挺好,课讲得还不错,就是一直不敢讲公开课。经过这几个月的学习,教学实践,再加上这次活动的学习心得、教材课标研读、同课异构,在微型课比赛中她脱颖而出,据她本人来说,这一次次的历练,培养了她讲公开课的胆量和技巧,使自己受益颇多。

  在最后一次的“教坛新秀”乡级比赛中,我有幸被中心校领导任命为主考官,认真聆听了15位老师的微型课,并根据每节微型课设计了从课标和教学实际相结合的答辩题。一天的时间下来,我是又累又幸福。累的是紧张的心情,幸福的是灵魂,一节节出彩的微型课和对答如流的答辩,使我深受感动,同时也为我们乡的教育充满了希望。

  四、 累并快乐着

  每天的教学工作、学校的一些事物、回家还有生活的琐事、孩子的学习需要辅导(一个二年级,一个幼儿园),本来就满满的工作,再加上每月都有班级网络研修和三四十篇的学员老师的作业需要改。作为他们的辅导老师,责任心使我对每位老师尽心尽力地负责。有时,极个别老师的作业还要催促好几次,等你把作业积分上传了,又有老师发来作业,怀着“我是他们的辅导老师,要尽量辅导他们都做好”的想法,只有再次批改、修改积分、上传积分,为此多次都工作到深夜。

  这次辅导工作对我来说:累是累了些,好在我结识了走在教育前线上的精英,深感自己还需更加努力;累是累了些,好在我的搭档尚姐姐体贴,照顾我孩子小,有几次都是她操劳的;累是累了些,好在看到了大家进步的身影;累是累了些,好在自己也在这次辅导中一次次有所收获——

  用心,终有收获!

青年教师培训总结 篇2

  教师是学校最丰富、最有潜力、最有生命力的教育资源,更是学校的宝贵财富,其中青年教师更是学校的未来和希望。因此我校非常重视青年教师的成长与培养,有效利用各种机会开展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培训工作,把青年教师的培训工作看做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在培训内容上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提高了青年教师的各种教育教学实际能力,为我校取得良好的办学成效起了重要的作用。回顾我们的工作,主要小结如下:

  一、固本培基,在“学”字上下功夫1、加强理论学习。

  理念是先导,学习是保证。要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必须继续加强教师的理论和业务学习,为此我校指导青年教师学习教育心理学理论、现代教育技术、先进的教育思想及教学方法,更新了他们的教育观念,了解了未来教育发展趋势。同时我们又采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网下学习和网上博客交流相结合的办法,把整体培训与实践应用结合起来,使先进的教育思想牢牢扎根于每位教师心中,从而更有效地指导了自己的教学实践。本学年,我校为培养教师常思考,勤动笔的好习惯,结合学校的特色,开设了学校教研博客“杏坛博海”,鼓励教师将自己的所得所失利用网络平台与同行交流,促进了相互的交流和互相的提高。

  2、实施“青蓝工程”。

  我校为每一位青年教师选配有经验、有能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担当师傅,建立“师徒协作”的共同体,师傅帮助徒弟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及每学期具体工作计划,每学期按计划开展工作,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以老带新”,“以优带新”,“以学促新”等方式,带动整体教师队伍业务素质的提高。通过骨干教师对青年教师的跟踪培训,即指导备课听课评课总结等环节,推进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的整体提高。通过师徒结对活动,让青年教师尽快掌握基本的课堂教学组织程序与方法,引导青年教师尽快打造高效课堂。同时安排青年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校内、校外培训,使青年教师的事业心、责任心、师德水平不断提高。

  3、组织外出培训。

  多方位地为教师提供提高和培训的机会,以获取先进的课改信息,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本学年,黄英、黄雄英、丁婕妤老师定期参加市骨干教师的培训,刘艳老师参加崇安区班主任骨干培训班的学习,全学年组织青年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观摩活动,外出交流学习达80%以上。

  二、内引外联,在“研”字上求实效

  1、以教研促提高。

  一个优秀教师必须能准确把握新课程标准,吃透教材,教法灵活,上好每一节课,才能胜任教书育人的天职。针对青年教师刚走出校门的现状,为尽快提高青年教师的教研水平,以教研组为单位,在教研组长的带领下,围绕“专题式校本教研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课题,先进行专题研讨,然后带头上好上教学研讨示范课,再推动全体教师参与研讨,实现激发教师以课改理念指导课堂教学实践的目的,我校利用每周教师集中学习时间,对教师进行校本专题电子白板在教学中的应用的培训。为提高教师的研究水平,本学期组织数学青年教师围绕有效的课堂教学撰写案例设计和教学经验总结。

  2、在反思上下功夫。

  在教学反思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各教研组和学科组在观摩学习的同时还组织教师围绕各项专题进行研讨。在期初,数学教研组就组织全体数学老师围绕“小学数学学业评价”、“有效教与学”、“如何有效地在课堂教学中发挥学生的集体智慧,进行合作学习”、“如何使解决问题的策略教学更有效”等问题定期开展研讨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每一次的探讨,都能留给教师一些启发,提高了自身素质。老师们通过学习、研讨,对教学中的引导设计和有效计算教学的重要性又提升了认识,也充实了自己在教学领域的经验积累。20xx年4月xxx老师代表崇安区参加无锡市教育学会20xx年小学数学优质课评选活动获一等奖。

  3、在教学中显特色。

  我校继续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培训,提高了青年教师使用现代教学技术电子白板的`能力。20xx年12月在我校承办的区“基于交互式电子白板学科教学研讨活动”中,xx老师执教的小学数学课《认识三角形和平行四边形》,xx老师执教的小学语文课《识字四》,xx老师执教的小学英语课《Seasons》获得一致好评。

  4、在培训中促交流。

  我校重视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的提高,以训练保持量,以比赛促高。本学期开展了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的训练和比赛,包括板书设计比赛、教案设计比赛、出卷比赛、古诗文知识竞赛和老师解题比赛。通过各种形式的比赛,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功明显提高,驾御课堂的能力和水平也有不同程序的进步。

  三、努力进取,在“术”字上求发展

  全体青年教师通过参加培训,不仅丰富了自己的教育理论知识,提高了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能力,而且增强了政治思想觉悟,提高了投身于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全体青年教师努力把所学到的现代教育理论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应用到自己的教学与班组管理中去,在平凡的教学工作中努力进取,勤奋开拓,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

  本学年青年教师的培训工作虽说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许多进步,但离学校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在今后的青年教师培训中,我们将围绕区教育局“特长教师”“通才教师”培训的要求,增强对青年教师师德教风和敬业精神的培养,增强对青年教师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增强培训工作和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培训纪律要求,加强对培训效果的考核,有效提高了青年教师的各种教育教学实际能力。

青年教师培训总结 篇3

  在学校的领导下,本学年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大会议精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全国优秀老师座谈会上的讲话》、《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我对师德师风教育的重要意义有较明确的认识,对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也更熟悉了。处在新世纪的当代中国教育,究竟需要具备怎样素质的教师队伍 我认为首先必须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其次,必须转变传统的教学观念;第三,必须改革旧有的教学模式;第四,必须改变封闭的教学方法;第五,必须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对照教师法和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自己教育生涯,作如下分析:

  一、热爱教师的职业是做好教学工作的前提。对教师的职业要热爱,忠于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通过长期教育工作,逐步地对教育工作产生了感情,通过自己的劳动使一批又一批的青少年学生有了较多的知识,看着自己劳动产生了巨大的价值,内心也是非常的愉快,感到工作是很有意义的。天天与青少年接触我深深地感到同学们的纯真,即使是最顽皮的学生,他们的可塑性仍是非常大的,只要多关心,从爱护他们的角度去教育他们,他们都会变成很有出息的人材。问题是我们作为教师对他们关心帮助太少了。高素质的教师还不是很多。中国需要一大批高素质的教师来承担我国的教育事业,所以人们说教师的职业是阳光下最伟大的事业是十分有道理的。有人说如果有来生我再选择教师的职业,以表示对教师工作的热爱,但人并没有来生,所以我不想作假设,我只想说从事了二十多年的教育工作,我觉得没有虚度此生。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本人认为: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笔者认为,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

  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

  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

  但每一位 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笔者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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