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劳动合同

时间:2023-06-12 20:06:2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劳动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用劳动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劳动合同

实用劳动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 ( 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代表企业全体职工与 ( 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 签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届_______次职代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行为,加强双方合作,共谋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集体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 协商双方的代表依法产生,协商双方具有平等地位,协商活动依法组织进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对企业和工会双方具有约束力,并要求实际履行。

  第五条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上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企业尊重工会的合法权益,依照《工会法》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六条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教育和帮助职工服从合理的生产调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安全卫生规程,提高劳动技能,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七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贯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工会有权帮助和指导职工签定劳动合同。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按规定可以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企业可在劳动合同期内确定一段时间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需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企业或职工需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书面达成协议。

  第十二条 企业或职工要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裁员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二)提出裁员方案;

  (三)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四)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五)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五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合同纠纷,工会主席依法承担该委员会主任职务。

  第十六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理。

  第三章 职业培训

  第十七条 企业根据本企业特点和条件,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对职工组织有计划的培训。

  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职工转岗教育制度和台帐,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政策法规、条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及其防护教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教育;职业病防治和各种生产工伤事故案例教育;化学危险品应用等基础知识教育;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十八条企业安排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由企业负担培训经费,并于培训前对职工培训后回企业服务的最低年限和未达此年限的赔偿责任等问题,与受训职工协商签约。

  第十九条 职工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会有权就职业培训有关问题与企业协商。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条 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职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特殊工种和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二十一条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职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按第二十六条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内容)

  第二十二条 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企业和工会双方于每年初根据本企业上一年经济效益、同行业同类企业平均工资水平、市场劳动力供求状况、居民生活物价指数等因素,召开会议,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量内,协商决定企业年工资水平以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在岗职工工资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岗职工生活费由企业自主确定(一般不低于当地失业金水平)

  第二十四条 本企业工资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由企业和工会双方协商确定。(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

  第二十五条 本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拟定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企业工资调整,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向职工代表大会作调整工资方案说明;

  (二)企业提出调整工资的方案;

  (三)将调整工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调整工资方案经审议通过后,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企业职工工资的支付。

  (一)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

  (二)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

  (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耐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4、婚、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5、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6、病假、事假、旷工的工资支付,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7、医疗期的工资支付: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八条企业依法为全体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其直系供养亲属应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三十条 因工伤残的职工,按照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待遇。

  第七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三十一条 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增强职工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及时提供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十三条企业根据各工种的岗位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行政有权拒绝其上岗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行政有权查处。

  第三十四条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危险品台帐,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的管理,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职工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十五条企业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在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岗位和较大危险工作场所,积极搞好在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的推广应用、培训工作,并列入企业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做到每季对车间、班组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企业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每月发放有毒有害津贴,对特殊岗位提供保健补助食品。

  第三十六条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时,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的同时报告工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有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每季定期检查、监督劳动保护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工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当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采取防护措施,行政方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企业行政方面应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职工在岗位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企业不得因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八章 女职工特殊利益

  第三十八条 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应男女平等。

  第三十九条 对女职工每两年 ( 或每一年 ) 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普查所需经费由行政方出资。

  第四十条 女职工在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下同)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劳动时间。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期应发给其基本工资。

  女职工怀孕流产,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应给予产假。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假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难产女职工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按照有关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

  第四十一条女职工怀孕、分娩时所用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后,婴儿一周岁以前,其所在单位应保证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与女职工协商解决。

  女职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在哺乳期请长假,直至婴儿满一周岁,由单位发给基本生活费。(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二条 按月发放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和女职工卫生用品,经费由行政方解决。

  第四十三条 企业在组织职工外出进修、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出国考察、挂职锻炼时应考虑有一定比例的女职工参加。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四十四条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规定,制定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五条 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遵守劳动纪律、完成任务好的职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具体办法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七条企业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可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依法追究赔偿责任、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定制度》执行。

  第十章 本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30日,企业和工会协商签定新的集体合同。

  第五十条企业和工会双方根据人数对等原则,联合成立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小组。每年6月和12月对本合同的履行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双方签约代表,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进行研究,并就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协商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一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变更本合同的条件、理由和条件。

  (二)双方在7日内组织协商,达成一致后,就变更本合同有关问题形成书面协议。

  (三)将书面协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自审议通过之日起7日内,将协议书面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登记、备案。

  (五)将经审查确认后生效的集体合同,在7日内公布实施。

  第五十二条 下列情况,企业和工会双方应主动协商变更本合同:

  (一)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按本合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办理。下列情形,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撤消的;

  (二)工会被依法解散的;

  (三)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法院判决,本合同必须解除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有关责任。

  (一)企业违反本合同规定,应依法承担经济责任及其他有关责任。

  (二)工会违反本合同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可按工会章程承担责任,应纠正违约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

  (三)对违约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第五十五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二章 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五十六条因本合同的内容、履行情况和不履行后果等问题发生争议,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召开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有关争议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十七条 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范围内,涉及单个职工权益被侵犯的,工会可代表职工个人参加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第五十九条 在解决本合同纠纷之协商、仲裁、诉讼期间,企业和工会双方均不得采取怠工、罢工、停产、闭厂等过激行动。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六十条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也未明文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原则,由企业和工会协商解决。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条件标准有新的规定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协商一方或双方首席代表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由企业和工会负责解释。解释有歧义的,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企业和工会各执一份,审查登记的劳动行政部门存档一份,上级工会备案一份。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自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实用劳动合同2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共_______年。

  第二条乙方享有的工作条件与办公设施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不受侵害、人体健康不受损伤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与设施条件。

  3.甲方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包括参加各种行业研讨和培训会。

  第三条乙方工作岗位、工作报酬和福利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甲方。以上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由甲方员工规章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予以规定。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专业特点、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可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甲方根据合同签署时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位,保证乙方的月均工作报酬不低于________元人民币,并向乙方提供各种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若合同签署后,遇甲方工作需要,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则乙方具体的薪酬待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4.职工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节日、婚嫁等假期,具体标准见《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第四条工作纪律

  1.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与人事调度。

  2.乙方实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时间必须在岗。迟到、早退、病假、事假等不在岗状况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计扣薪酬。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甲方与乙方严格按照本劳动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4.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程序见《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经甲方警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改正或由此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

  (2)营私舞弊,侵占甲方财产或串通第三方,恶意泄露、出卖甲方机密等以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为乙方缴纳各种保险和公积金,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解散、前算或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合同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劳动合同期满______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经济补偿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第六条4款,第六条7款(4)和(5)项解除劳动合同或依据第六条7款(1)项终止劳动合同;

  (2)乙方依据第六条6款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按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执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必须按合同约定标准结算欠发乙方的工作报酬。

  4.若由于甲方岗位需要,甲方认为有必要对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项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针对此次培训的服务协议,并约定服务期限。若乙方违反约定,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参见《员工学习培训管理办法》。

  5.在乙方履行合同期间,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辞职或擅自离职,乙方不得将从原岗位工作中获得的资料、技术信息或客户名单等商业秘密泄漏于与甲方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或其他有竞争关系的新雇主,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且乙方无权依据第七条1款要求甲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包括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产生的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解释和执行。

  2.甲方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和绩效考核等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全体员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且协商确定。甲方应当将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等决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3.若遇实习或者试用,依据公司具体的实习协议或试用协议而定,若实习或试用者通过,则依据董事长签署的转正决议,签署本劳动合同,劳动期限从实习或试用算起。

  4.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尚未涉及的,双方可以签署补充协议予以调整。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_____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实用劳动合同3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生效日期: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工作内容

  1、工作时间:

  2、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乙方要服从甲方加班加点的安排,在未经过甲方的允许下,不得早退或者提前离开岗位。

  三、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

  1.本协议期间员工享受人身意外保险;离开公司保险自动消除。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场所,劳动工具必须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在公司工作不满15天(在15天中不能旷工)离开公司者将无工资发放。

  4.工作期间由公司提供工作餐。

  5.工资计算方法按用工单位实际核算,具体为:,如乙方严格按用工单位要求加班,并无无故请假和矿工,可保证乙方工资在左右,甲方每月日把上个月的工资,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四、劳动纪律 乙方在协议期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五、协议的变更、解除、续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协议相关内容,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协议。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继续有效。

  2、乙方在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累计三天(含)以上者,甲方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解除本协议。

  3、乙方在工作期间不服从厂房工作制度者,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4、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如乙方违反劳动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出现,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六、附则

  1、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劳动合同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及运城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概况

  1、乙方确认已经了解并愿意遵守甲方的现行的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该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确保如实告知了甲方自身的各种情况,如有欺瞒则甲方可随时解除此合同,且甲方不必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主要负责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产品营销及管理等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要求,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具体要求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3、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_______________工作。

  4、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四、劳动报酬

  1、双方约定乙方月合同工资标准(税前)为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薪酬福利标准、薪资结构及计发办法以甲方文件为准。

  3、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对乙方岗位调整时,乙方工资按新的制度和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五、社会保险

  甲方委托母公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国家和____________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乙方的要求,为乙方缴纳社保。乙方要求以甲方员工名义在___________市参加社保的,属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乙方要求自行解决或放弃社保的,甲方不再承担相关费用,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劳动纪律及考核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订的规定(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甲方的各项制度内容一旦公示后),视作乙方明确该制度内容并承认其生效。

  2、甲方根据销售政策及相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或处置,乙方对甲方的考核或处置决定不认可的,须在知晓该决定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逾期不提出申诉意见者,视同为确认该考核或处置决定。

  七、工作时间及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种工时制。

  A、标准工时制;B、不定时工作制。

  2、乙方参加各种教育培训、工作会议时,应严格遵守考勤要求,如有违规,按照甲方《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奖惩管理制度》、《回司培训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制度执行。

  3、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对乙方的工作班次和休息日进行合理调整和安排。

  4、甲方安排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节假日进行休假。

  八、保密要求

  1、乙方承诺对甲方产品、业务或与业务有关的技术秘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有关客户及合同、销售政策、产品价格等),除非获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给甲方以外或甲方内部无关的'人员,也不得将任何信息用于自营或为第三方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事务。

  2、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甲方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信息有无商业的价值。乙方承诺离职前的15天内,或甲方提出请求时,全部返还给甲方。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劳动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补偿。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并保留向其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经济补偿,其它相关解除合同规定,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如出现下列情形的,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A、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指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指标及工作任务,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B、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个人简历、离职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

  C、乙方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他单位记过、留厂查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D、乙方自到岗之日起____天内,如无特殊原因,未能向甲方提供办理录用手续必需的有效材料(包括离职证明、人事资料表、相关毕业证书复印件等)。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以上重大经济损失或在社会公众中损害公司形象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的。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续签、终止

  1、合同期满前_________天,双方要求续签合同,须书面通知对方(按甲方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如未书面通知,则视为不续签合同,合同到期即终止,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合同要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书面要求后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答复。未按时答复的视作同意。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经过考核确认,乙方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上述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因甲方分立、合资、合并、兼并、转(改)制、跨地区搬迁、经营模式转变、组织结构调整、甲方转产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致使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消失等情形。

  4)乙方有违法或违纪行为,需对乙方进行岗位调整的。

  十一、其他约定

  1、乙方依法享有辞职权,但应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应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离职手续的办理及相关条款以甲方离职管理办法为准。

  2、如乙方和甲方订有培训服务期协议且在服务期内的,且服务期超出本合同终止期限的,则合同终止日期变更至服务期截止日。

  3、乙方若未能在报到时交齐第九条D项所需的材料,致使乙方人事关系不能及时转入甲方指定的保管单位,甲方无法正常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如延误办理录用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逾期产生的档案保管费和社会保险滞纳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按甲方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离职手续办结之前,暂停结算乙方的薪资福利及费用等。乙方须待离职手续办结后申请办理暂停的薪资福利及费用支付。按规定应支付经济补偿的,甲方在乙方办妥离职手续后予以支付。

  5、如因乙方原因不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证明、或使甲方无法将离职证明及时送达乙方等情况,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有关退工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收到本合同后,应至少于______天内当面签署完毕并交还甲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签署,则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以乙方签署完毕并交还甲方为准。

  7、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之前签订的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与本合同及相关附件(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8、甲乙双方认为本合同有无效情形的,以甲方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以甲方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为准,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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