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门诊工作计划

时间:2024-03-18 06:57:34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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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门诊工作计划通用

  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计划吧。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口腔门诊工作计划通用,欢迎大家分享。

口腔门诊工作计划通用

口腔门诊工作计划通用1

  20xx年上半年门诊口腔科的护理工作在部、科领导及总护士长的领导下,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都不断提高。门诊口腔护理组本着提高技术操作,提高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不断开拓创新,推行标准年高标准的护理原则,深化专科护理教育,以病人为中心的展开优质护理服务,圆满完成了口腔科门诊的各项护理工作数质量指标。

  一、上半年口腔门诊共接诊、分诊、配合诊治患者69642人次,配合种植手术139例,配合门诊牙周手术120台,正畸支抗49例,植骨4例。科室加大器械消毒供应周转,严格各项感染检测,共消毒各类器械、手术包119726次,提高了无菌物品的使用效率,并进一步规范了无菌用品和各项操作,在护理部和外科临床部的检查中各项指标均达标。

  二、科室在每周一中午开展学术讲座,讲解临床疑难病例和专科知识,要求全科医护人员参加,鼓励护理人员积极参加全科讲课,既提高临床医疗配合水平,又帮助解决了临床常见的疑难杂症,提高了大家的基础理论知识水平。

  三、要求口腔助理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沟通能力,做好各项交流培训,提高配合效率,提高工作质量,加大了护理服务质量培训力度,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了服务礼仪培训、开展了幻灯讲课竞赛,提升了护理配合人员的专科知识和讲课技能,加强医护、护患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强了为病人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预防和处理不良事件的能力,实现了护理服务零投诉、零纠纷。

  四、加强专科理论和操作技术的学习,请专科主任为护士授课,讲解口腔科的专科知识,组织参加新技术新业务的学习,同时加强临床带教工作,定期更新带教培训大纲,讲授新知识新技术的配合工作技巧,提高了工作质量。

  五、加强诊前辅导教育,特别是针对九诊室老年首长和儿童牙科小朋友及家长要求较高等情况,加大了诊前健康教育力度。征求病人的意见并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正补充了诊前辅导教育手册内容,耐心做好讲解,帮助病人就诊前了解整个就医过程和注意事项,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效率,受到病人的好评,同时也提高护理人员自身素质和沟通交流的能力。

  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以标准年高标准为契机,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对各个诊室的物品进行了统一布局,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加强了模型检查登记情况,并集中登记保管,确保安全,美化了诊室环境。

  七、根据口腔科各专科的护理特色,组织有经验的口腔助理人员编写了护理专科专病工作流程,规范了从接诊患者到诊疗结束的全过程,并不断进行修正,使口腔护理更加路径化、规范化。

  八、器械的消毒管理:继续严格按照口腔器械的消毒灭菌要求进行各类器械的消毒灭菌工作,对破旧的器械和器械盘进行了更新,加强了器械消毒效果的检测,确保了医疗安全,杜绝了交叉感染的发生。

  九、护理教学:共带教实习口腔助理25名,护理部实习生1名,针对口腔门诊专业特点,对实习生合理排班轮转,使之尽快全方位掌握各诊室操作技术和专业特点,同时对新近留科的9名口腔助理加大培养力度,实行口腔助理各诊室半年一转科的轮转制度,全面加强了护理人员的.专科知识和护理配合能力。同时对科室人员和实习学员更新了讲课内容,并制作了讲课幻灯,受到实习学员好评。

  十、举办会议:今年1月25日,承办了第一届综合医院口腔科护理学术年会,并邀请北京护理会主任、副主任及北京市的全体口腔护士长参加,并由老年口腔专家做了精彩的讲座,王建荣主任做了精彩的讲话,为全国口腔护理界工作的开展和技术的交流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同时协助科室做好了世界美容大会、全国老年口腔会、修复会和全军口腔会等重大会议的筹办、协调、会务等工作并组织编排了精彩的节目。

  未完成的工作:拟与医学工程中心共同设计制作的消毒保护膜,此项为今年门诊口腔消毒成本节约的一项创新,因为材料质地问题,未能制作出来,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将做进一步研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因为诊室较多,人员分散,跟班了解情况不能完全暴露各诊室存在的问题。在细致和死角方面还存在检查的疏漏等。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专科特点和护士的配备情况,进一步加强专科技能和服务水平,组织大家学习专科理论和四手操作配合技术,为医生提供优质的护理配合,加强科研能力的培养,争取科研论文的发表。加强候诊区域和诊室的管理,为患者和工作人员提供更温馨舒适的就诊和工作环境。

口腔门诊工作计划通用2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疏堵并举的整治原则,积极推进综合监督执法,使全县非法行医得到有效遏制,医疗市场秩序全面规范。

  二、整治背景

  多年来,县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在县公安、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行医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非法行医的嚣张气焰得到了有效的遏制。虽然经过严厉打击处罚并取缔后,但目前我县的无证非法行医违法现象又有所反弹,特别是无证口腔诊所死灰复燃,隐蔽偷偷开业逃避打击。经摸底调查,目前,全县范围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口腔诊疗活动的口腔诊所约30多家,其中县城10家。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开展口腔诊疗活动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大部分从业者是在20xx年以前经过系统的口腔医学专业中专或大专学习取得毕业证书后但未能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这些从业者绝大部分是本地户口人员,未被合法医疗机构聘用、无正当职业而选择设置口腔诊所擅自执业;另外一部分是60、70年代无学历经过基本口腔医学知识培训上岗的赤脚医生,这部分从业者既不能通过医师资格认定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又无取得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正规医学学历,不具备口腔执业医师资格,但一直从事口腔诊疗工作,属历史遗留问题。二是设置口腔诊所一般只配备一台口腔治疗机和一些常规的药品、器械,以上药械价格不贵,开业成本较低,每次被卫生行政部门清理取缔后又偷偷购买设备开业。三是违法从业者认为一般的口腔诊疗行为风险不大,不致于造成患者的死亡等严重后果,承担刑事责任风险较小。四是现行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对无证行医或非医师行医的行政处罚力度不大,特别是行政罚款额度不高,经济处罚不足以震慑从业者。五是这部分从业人员掌握的技术不多,转行谋业难度较大,大多数靠开展口腔诊疗活动谋生、养活家庭。

  由于无证诊所特别是口腔诊所不纳入卫生部门医疗质量等日常规范管理,其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差、设备简陋、未执行消毒技术规范等,乙肝、艾滋病等传染病经血液途径传播风险高,对公众健康危害较大。非法行医者大部分由于医学技术不高、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医疗质量不保障,医疗安全风险极高,群众意见较大。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公众健康利益,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势在必行。

  三、工作目标

  巩固近几年来全县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加大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医疗市场整治专项行动,促进医疗服务规范开展、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特别是无证口腔诊所、无证医疗美容诊所等;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或个人利用b超等技术开展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取环行为;

  (四)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五)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清理整顿违法的各类医疗广告,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广告行为;

  (六)严厉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重点检查传染病漏报、瞒报等行为;

  (七)查处医疗机构在购买、储存、使用品、终止妊娠药品和环节的违法行为,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行为;

  (八)开展以“诚信医疗,规范服务”为主题的民营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查处民营医疗机构聘请的“假医生、冒牌专家”和乱挂牌子、乱设中心(科室)、超范围开展性病、肝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等违法行为;

  (九)查处药店“坐堂”行医行为;

  (十)查处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超出规定的范围和品种的药品的行为。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阳东县整治医疗市场和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县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梁振积(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组长:张华安(县卫生局局长)、陈修力(县公安局副局长),成员:冯积顺(县卫生局副局长)、梁登亮(县工商局副局长)、邝鼎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冯陈定(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莫杏蕾(县局副局长)。协调小组负责全县整治医疗市场和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全县整治医疗市场和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法监股,冯积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拟订整治行动计划,综合协调各部门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和联合执法行动,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沟通和通报制度,负责行动信息汇总、交流等日常工作。该协调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自专项行动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建立县打击非法行医联合执法组,组长由冯积顺同志兼任,人员分别从县卫生局(10人)、县公安局(2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2人)、县工商局(2人)抽调(由县卫生局另行通知),负责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六、部门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依照职责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查处。对情节严重的非法行医案件,依法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县人口和计生部门、县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没有按照《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对计划生育医疗文书进行规范管理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非法取环行为;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行为。

  (三)县公安机关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及暴力抗法行为;执行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卫监督发〔20xx〕29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同卫生行政部门的衔接配合,互通相关信息,会商打击措施,共同做好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查处工作。

  (四)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医疗广告进行监管,对医疗机构无证医疗广告或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进行查处;依照《无照经营取缔管理办法》(国务院令370号)的规定,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无照(证)行医予以取缔。

  (五)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药品批发企业管理,禁止药品批发企业向非法行医者提供药品;对以诊所为幌子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打击;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药店“坐堂行医”行为进行查处。

  (六)县部门要及时协调处理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出现的非法行医者及群众上访事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医疗市场整治顺利进行。

  (七)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政府要把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协调组织辖区内整治医疗市场和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建立健全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积极做好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加强宣传,发动辖区群众广泛参与和主动配合,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切实保护自身的权益,形成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求各社区和“城中村”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房屋出租户的管理,严禁房屋出租户为非法行医者提供经营场所。

  七、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宣传部署、自查阶段(年月—年月)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本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组织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非法行医的社会危害,营造打击非法行医氛围。一是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可通过派发宣传单张或悬挂标语等形式进行,使无证非法行医者知晓法规,自行停止非法行医活动;二是可组织专家在媒体上以访谈形式,讲解在无证诊所及牙科诊所“看病”时,由于无证牙科所技术、消毒不规范容易造成乙肝、艾滋病等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发生,把到无证诊所就医发生的医疗纠纷风险高、医疗安全得不到保障的知识向广大市民大力宣传,讲清楚无证行医的严重社会危害,教育群众生病要到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以免贻误病情。在本阶段,全县各级各类医疗保健、计生服务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教育广大医务工作者树立依法执业观念,查找不按规定执业的行为,提出解决办法。

  (二)清理整治阶段(年月—年月)

  在县整治行动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镇、县直各单位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执法整治行动,坚决依法取缔无证行医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按法定程序予立案查处,该取缔的取缔,该罚款的罚款。县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在本阶段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镇、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年-月)

  清理整治阶段结束后,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对医疗市场整治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按时完成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并于20xx年2月20日前将总结报县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八、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医疗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医疗市场整治和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需要,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各镇和县直相关单位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局出发,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克服畏难、松懈情绪,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切实加强对医疗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稳妥有序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各镇要参照县的做法,制定辖区内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力争通过2年的集中整治,使全县医疗服务秩序特别是口腔医疗服务得到根本好转,创建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

  (二)坚持疏堵并举的原则,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强化卫生监督执法职能,发挥卫生行政部门执法主体作用。

  1、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打击非法行医是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县卫生监督机构要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本次整治工作要坚持疏堵并举的原则,在疏导方面,畅通医疗机构审批渠道,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地方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调整地方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科学、合理规划非营利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布局,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向社会公开,鼓励民办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引导当前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口腔诊疗活动的个人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做到依法行医,减少无证开业行为。在打击堵塞方面,要对不具备资质、条件而且继续开业的非法行医机构必须采取严厉的、强有力的措施,依法予以查封取缔,切实维护好本辖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县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人口和计生等部门的配合,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做好大案要案的联查工作,涉嫌犯罪的要按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坚决惩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在开展非法行医整治工作中,县公安、食品药品监管、人口和计生及工商等部门要全力配合卫生部门工作,并依照各自职责查处属于职能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在县卫生部门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时要积极派出执法人员参与,形成整治合力,确保医疗市场整治取得实效。同时,县部门要主动做好整治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行医人员的上访事件的化解处置工作,会同县卫生、公安等部门共同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取得群众支持和非法行医者的理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建立打击非法行医责任制,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1、落实医疗机构卫生监管责任制。按照“卫生工作全行业属地化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医疗机构监管的条块结合,加强监管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哪一级监管单位出现了问题,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追究哪一级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落实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任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是医疗机构第一责任人,对有的医疗机构出现的顶风而上、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非法行医行为,坚决做到不包庇、不纵容,依法查处,该处罚的处罚,该吊销执业许可证的吊销执业许可证。对在整治医疗市场工作中存在腐败嫌疑的公职人员,要按照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等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培训,提高医疗机构法制意识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个别医疗机构和人员法制意识不强,依法执业观念不强,一些医疗机构负责人和执业医生、护士对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了解较少。因此,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应当通过培训班、专题讲座或宣传等形式加强对医疗机构有关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制意识;同时督促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自身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促进其规范自身执业行为,确保医疗机构做到依法执业,合法经营。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诚信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形成行业自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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