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时间:2021-01-20 18:22:0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个一个人》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

  今天,有幸读到著名散文家周国平的经典散文《只有一个人生》,虽然仅仅读了十几页,但是感悟真切!他的经典散文包括四卷,《只有一个人生》属于生命感悟卷。本文情理并茂、哲理和诗情交融著称,适合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的读者细细品读。

  每个人都只有一个人生!因此,每个人的基调不同,有些人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的有滋有味,非常充实;有些人却在浑浑噩噩混日子,正如“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如何充分地享受人生、创造人生,活得踏实而优雅,活得精彩而有品位,活出真实的自我,活出自己的真性情呢?这就是本文所要揭示的主题。

  一个人在衡量任何事物时,看中的是他们在自己生活中的意义,而不是它们能够给自己带来多少实际利益,这样一种生活态度就是真性情。我们成人的可悲之处,就在于失去了孩子时期曾经拥有的这样的真性情!有真性情的人,与人相处唯求情感的沟通,与物相触独钟情趣的品味。在世人匆忙逐利而又为利所逐的时代,他待人接物有一种闲适之情。

  “不以成败论英雄!”读了文中《成功的真谛》之后,我对成功的概念理解更加透彻。成功不是衡量人生价值的最高标准,比成功更加重要的是,一个人要拥有内在的丰富,有自己的真性情和真兴趣,有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这样,你才会在任何情况下都感到充实和踏实。一个人活在世上,必须有自己爱好的事情,这爱好完全出于他的真性情,而不是为了某种如金钱、名声之类的外在的利益。把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做好,尽量做得完美,让自己满意,这才是成功的真谛。如此感到的喜悦才是不掺杂功利考虑的纯粹的成功之喜悦!我们每个人在小时候,都是有真性情的,希望成年的我们,不要丢掉它,不要丢掉自己真正的爱好!

  《读者》20xx年第18期中,《身边的优雅》一文值得我们仔细品味。文中,作者一天一连见到了三个人:已到暮年的剪纸老人,在江堤上练习水墨字的已患癌症的老耿、以边卖水果为生,边练习写诗的老人。他们都是有着真性情的人,他们的人生是优雅的人生!他们虽然都是极其普通的平凡人,也有着常人的苦恼、窘迫与无奈,但是他们都选择了站在精神的高度上,把世俗的日子过得更加有品位!这种精神的确令人惊叹!

  愿我们追随他们的脚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做真性情的人,过有品位、更加优雅的人生!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2

  寒假在家翻了翻家里的书柜,找到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之前在kindle上看到了许多推荐,我对他的感觉好像就像是我们听说的虔诚的教徒在祷告这样的印象,但当我打开这本书,却不是我认为的那样。

  这本书的作者是蕾秋·乔伊斯(Rachel Joyce),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xx年“布克奖”。

  作为一名作家的处女作,就荣获布克奖,真的是对一名作家最好的鼓励。

  布克奖被认为是当代英语小说界的最高奖项,也是世界文坛上影响最大的文学大奖之一。从1969年开始颁发,每年颁发一次。最初只有英国、爱尔兰,以及英联邦国家的英文原创作家有资格入围参评,20xx年起,全世界所有用英语写作的作家都可以参评布克奖。荣获布克奖几乎已经成为"最好看的英文小说"代名词,是广受世界瞩目和讨论的小说奖。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的六十岁退休老人,名叫哈罗德·弗莱,他这一生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生活平静,与妻子的关系也渐行渐远,日复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别信,来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在哈罗德年轻时,是奎妮帮了他,因此他一直记得这件事,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自己已经60多岁了,但是自己的生活过得是一团乱麻,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他想着,走下去,我总能到达终点,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之歌信念使他坚持了下来,并且在一路上他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超越了自己。在别人不理解的时候,如何坚持自己的意见。

  这本书承认人的脆弱与不堪,但却依然有着感动人心的救赎的力量存在,而不说我们应该怎样克服自己的弱点、逃避自己的局限,不用所谓的“勇敢”、“光明”、“讨人喜欢”的一面来武装自己,压抑下不安来博得他人的认可、关注与崇拜。弱点也可以带来光明,阴影也并没有那么不堪。就像我们这些平凡的人一样,并没有什么非凡的成就,只是如尘埃一样,低落到地里。我们中也许有人为了生活,获得很卑微,很可怜,但是人一生中总要有一个点事可以释放自己的光芒的。也许只是一封信、一个决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坚持,就有了一场救赎和这个感人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是我们感动,有时候会怀疑自己,人的一生应该怎样度过,哪什么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大多数人说的就一定对吗?乌合之众这个词是有一定的来源的。那么对于我们平凡的人来说,追求人生,追求优秀,追寻人生的意义。感受爱与快乐,温暖我们的人生。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3

  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城,走在属于他的路上,不急不忙,不慌不乱,经过这村也好,那村也罢,没有目的地,心却总是记挂着那归属的村庄。他说,对于黄沙梁,我或许看不深也看不透彻,我的一生局限了我,久居乡野的孤陋生活又局限了我的一生。又道,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过年时,发现街道能悄悄告诉我日子。晚上六、七点有着平日凌晨也见不到的安静,潮湿的地面没有忙碌的车轮匆匆溅起的水花,昏黄的路灯投下的光少了人影缓缓驻足的遮盖。街边的店铺停下了喧闹的嘴,用整齐划一的面貌面对匆匆经过却不会再停留的一心回家的归人,除下了笑脸逢迎,铁拉门关住了一切喧嚣。街道在轻声说着:嘘,快回家吧。除夕了。随着耳边毕毕剥剥声此起彼伏,脚下鞭炮绚烂后的红色残骸愈来愈多,街道悄声说:年的脚步远了。但我却想念起除夕的宁静,即使有走在路上的人,也是归心似箭,从没有哪个时刻人们身上有如此深刻的家的标记。我想,这家的标记却如此轻而易举的铭刻在刘亮程的小小村庄里每个小小人物身上,冯四韩三,每个名字都有村庄的痕迹,每个故事都带着村庄的纯朴味道。

  他给我呈现了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不敢想的活法。没有阅读完全本,但仅仅是第一部分,所呈现的生活状态都足以让人羡慕。没有纷争,没有漂泊,只有脚下踏踏实实的路,抬头坦坦荡荡的光,固执爱着村庄的他。行走在他的文字中,他如一个导游,向你娓娓道来这村庄的每一点每一滴,他不暇思索就能道出这个村庄的每一样事物背后故事,他用他的一生深入这个村庄,与这个村庄融为一体。或者说,他不只是一个了解这个村庄的人,而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可是后来之人又会记得谁,记得有你来过,这一样事物曾有你的参与才到了如今这模样,就如他说:你们走了。现在没一个人认得你们,他们没动任何干戈便占有了一切。他们是后人,哭喊着送走你们,把所有悲痛送给你们带走。留下财富和欢乐,他们享用。/这已是别人的村庄。

  我开始发现,我阅读所划的字句,都太过总结,读而有味,思而无趣,思考若只是复制他人的思绪,就少了真正的感动,它流动于他文字间的麦香、虫鸣、风呼,流动于他走过的路。我想,读罢他的文章,会想起好好背起行囊,踏上他曾经过的路,可能他的脚步已如他所说:“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但行在路上,走在体悟的道上,呼吸着像他那样自由空气,随手记下此时生活和感受,哪怕不能如他那样从此扎根在这村庄,也能一感自然的幸福。若人生能有此幸,也已无憾。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4

  别再这样,不努力,不挽留,然后催眠自己说一切都是命运。

  在这样一个雨天里,安安静静地看这么一本书,和神灵对话,和自己对吟。

  好像常听电视里提起“行走的力量”,但从未这样做过,甚至这样想一想。直至这样一个阴沉的天,读到了这样一本安静的书——《一个人的朝圣》。关于死亡的仪式,关于对生命敬仰的故事。

  不知故事缘起何时,是一张粉色的信纸,一串慌乱的字母,亦或是生活乏味、夫妻疏离令哈德罗踏上672英里的徒步旅行,穿越87天的时光隧道。如此一段旅程,为了救老友奎妮——一个癌症病友,为了给予她生的勇气,哈德罗坚信自己的步伐可以让奎妮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就是这样一瞬,脑海中的一个念头,却引起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

  走,走,走。这是唯一的语言。一个60岁退休老人在这一个字眼中奋力抓住了一缕阳光,系在腰间。我也尝试着想象,在一条路上走下去,永远不停,忘却疲劳,抹去不愉快,享受一路风光。这些脚步,无关他人,只属于我自己。这将是一段治愈心灵的旅程,一份送给自己的礼物。书本告诉我,走路并不简单。踩着一双帆布鞋旅行,无疑对他的脚是一种折磨。然而哈德罗淡然面对脚上的水泡、脓包,一路想着: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一路走着,似乎也在挽救自己。走啊走,他的精气神变了,变得自信;走啊走,他不再相信注定的命运,坚持着信仰。

  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一趟。这一趟,照亮了他的胸膛。原本压抑着的记忆翻滚起来,重复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关于模糊的童年,有个酗酒的父亲,有个逃离的.母亲。关于滋生的情感,年轻时的她与妻子莫琳是这般疯狂,却终究落了个渐行渐远。他还有个孩子,自杀了,令他愧疚了大半辈子。好多东西,他活着活着就忘了;好些人,就在他念念不忘中走远了,过日子竟成了一个逐渐遗失的过程。只是在路上,他走着走着又捡了回来…

  谁能像他这般坚定地走着,好像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离开椅子,只是为了永不停歇的脚步。每个人终将成为哈德罗的影子,终有一天,你在时光中老去,而你眼见的已是物是人非。置身某个场景,你陷入回忆,无奈沦为观众,多年前熟悉的谎言、错误在你眼前重演。最终你还是要面对那些发了疯想要逃避的东西。也许等年华老去,你会拼了命地寻找。烟花会谢,笙歌会停,一定会有这么一天……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5

  春天,唱着春天自己的歌。原来,又是一年春天了。又是一个,姹紫嫣红的春天啊。感觉心情平淡了很多,第二学期的色彩很浓烈,晃花了双眼。生活本是不搭调的画卷,淡与浓,清与朦,简单与复杂。从油画到素描,从勾画到上色,从规整到凌乱。这一年,翻天覆地的变化,让画卷颜色陡然加深。

  两年前的今天,我正在积极地备战高考,和大家在一起,背历史,背政治,解数学题,讲英语语法,疯狂考试,偶尔苦中作乐。雨天的时候,整座城市陷入灰色;晴天的时候,又是一片亮蓝。生活就是一种淡淡的青色。

  知道么,我从未猜想到,原来我们可以那么坚强,挥手告别的时候,不流一滴眼泪,都那么笑容灿烂。毕业晚会那天,我们回忆了一起走过的日子,玩得很疯。然后,我们就这样各分东西了。只是,说好的毕业旅行,就那么不了了之了。我们兴奋地想象青藏高原,期待喜马拉雅山的壮观,描绘烟雨朦胧的江南水乡。却恍然发现,许多念头在仍未付诸行动之际,已被东升西落的太阳收藏,成为回忆,仅仅回忆而已……这,便是画卷转为灰色调的转折点。

  最单纯的信念,在这个地方显得那么无力。我第一次知道,我们始终是需要依靠自己的。信念,一次一次破灭,又一次一次重铸,但是被揉成团的纸张永远不可能被抚平。

  寒假,我们散步到了武江桥,在那里,能看到的色彩是无法描述的。是小城市别有风味的繁华与温馨。果然,还是家的颜色,才让我感到舒适。是飘渺的七彩,内心却不会有不安定。

  现在的我,还是重视着和身边每一个人的感情;还是牵绊着过去的美好记忆;还是知道自己的明确目标;还是清楚怎样的胡思乱想需要被抛弃;还是能感受到被温暖的时候;还是知道谁是值得信任的谁是不可以再信任的;还是有着对一些人和事的喜欢……但是,我真的开始改变,但不是完美的蜕变。

  喜欢一个人去书店。《一个人的好天气》,是某天上午啃完的书。很淡的文字,像是宁静的好天气,但是仅属于作者一个人。文中的主人公和老太婆吟子的同住生活,主人公最终懂得,这是仅属于她一个人的好天气。

  是啊,我也是。一个人的好天气,仅属于我内心的小小世界的幸福感和一些仅存的信仰,还有那些,仅属于我的美好记忆。即使生活改变了轨迹,不像某人正在学习各种技术知识,不像某人幸幸福福地和好朋友在别处旅游,不像某人每天睡得日上三竿时间颠倒,不像某人已经落下了包袱,悠闲地搭乘着火车,也不像回忆中的我们,正火热地准备着考试。但是我也有,我一个人的好天气。仅属于自己的,一个人的好心情。不论窗外是阳光明媚,还是暴雨狂作,仍给自己留一份能生成幸福的能力。

  调色盘里的形形色色,挥洒在画卷上,不知会落成如何的色彩。作过一副樱花的油彩,用刷子随意洒下的点,作为樱花的瓣,各种的大小和形状,隐藏着一个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惊喜。

  一个人的春,夏,秋,冬,蜕变,谁也不知道会蜕变成什么样子。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6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处女作,作品讲述了一个名叫哈罗德的故事,主人公曾在养猪场干了40年销售代表,退休后和妻子莫琳住在英国的乡间,他俩隔阂很深。

  一个平凡的早晨,哈罗德收到一封20年未曾谋面的同事奎尼的来信,奎尼曾为他背黑锅而被开除,得知她患了癌症,哈罗德随即写了回信。在一个加油站女孩的启迪下,哈罗德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他要亲自去送这封信。正是凭着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步行到了苏格兰东北的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见到了老友奎尼,也走出了自己人生的雾霾。

  这是一次朝圣般的旅程,哈罗德穿过城市和乡村,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他犹豫过、后悔过、被嘲笑过、也被记者和路人追随过……这一路,哈罗德回想自己惨淡的一生,妻子莫琳、儿子戴维、朋友奎妮以及身边的往事.....在一个人的旅途中,哈罗德有时间慢慢梳理自己、直面人生,他发现了自己情感的伤口,逐步回到清醒的现实。

  “人生,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一路的丈量,是他对信念的坚守,亦是对人生价值的重新思考和定义。旅途中,哈罗德渐渐读懂了人生,学会了接纳自己,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随着作者细腻的描述,我逐渐认识了一个内向、保守和不自信的哈罗德,到最后成为一位坚贞的朝圣者,一个阳光、真实和自信的老人,直到与妻子莫琳敞开心扉、突破情感的藩篱......我仿佛隐约看到了我自己,震撼直抵心灵深处!

  小说的结局是哈罗德没能拯救奎尼的生命,读者一开始也许就会料到,但这段朝圣般的路途,一直牵扯着读者的心,直到小说的结尾哈罗德拯救了他自己。也许,这就是作者的创作目的——她不为结局创作,只为一段救赎的旅程。

  读完小说,我突然自问,自己是不是一个朝圣者?在茫茫人海中,我们都希望得到“加油站女孩”的启迪;在漫漫人生旅途中,我们都希望遇见称心的旅伴给予的鼓励。我发现,这段千山万水的“朝圣”,不只救赎了哈罗德,也救赎了我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余音犹在,接下来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中,要学会爱、学会珍惜、学会感恩、学会包容、学会认识自己和这个万千世界……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7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平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这是我的生活么?每天在物欲横流的都市中心力交瘁的厮杀。无法拥有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记得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大自然是很接近的,一场雨或者一场雪,都能使我感动。记不清上一次在雨中飞奔是什么时候了,似乎很多年以前,上个世纪吧。真的那么久了?我从十七岁开始苍老。现在无论看雨还是看雪都没有最初的心境了。雨雪不会再给我带来任何的感动。我失去了很多,还有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这发现,使我深深的悲哀。

  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安居。

  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能够,我真的愿意每天面对着暮色苍茫的水面。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我也喜欢看,可我写不出如此优美的评论。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8

  知道申赋渔,是孩子的小学校长在他们毕业的时候推荐了申赋渔的《诸神的踪迹》一书。经了解发现申赋渔当过记者,是一名专栏作家,代表作有《不哭》、《逝者如渡渡》《匠人》等,去图书馆发现了这本小书《一个一个人》。

  这本书看起来很旧,看完才知道是专门请人设计的。“你的这些人不都是过去时光里的吗?我们让历史和时间来说话。”这是设计者的初衷。

  书里的一个一个人都是小人物,是作者1979-20xx年间遇到的,当然也是作者的历史。可能因为我和作者同岁的缘故吧,故事里的小人物都似曾相识,读起来感觉也像在回忆自己的过往。

  “偶尔会看到流星,奶奶就会站住脚,念一句阿弥陀佛。她说,又一个人走了。所以我从小就知道,天上的一颗星就是地上一个人。”

  作者刚上小学的时候,应该是七十年代,隔壁大网婶锅盖上的肉丢了,作者因为经常出入大婶家厨房收集火柴盒就被怀疑了。作者的爸爸是典型的农村人,对作者披头就是一巴掌,对大网婶说“不要急,你不要在这里哭,我给你找去,找不到我称肉还你。”幸亏,幸亏最后发现是猫把肉吊到了猪圈里,才算还了作者一个清白。

  1987年,作者高二的时候情窦初开,喜欢女同学舜华。学校组织扫墓活动的路上,舜华放在自行车后架上的衣服丢了,“你掉了。”作者捡了起来。“她接过棉袄的一瞬间,脸色一红。我赶忙跑掉。”这就是那个年代的爱情吧!

  1993年的春运,“当天没买到票,天就黑了。”好不容易经人介绍才通过宾馆买到票,“忽然走过来一个穿制服没有戴帽子的人,让我把票拿出来,说是查票。”他一拿到票,抬脚就跨到了长椅的另一面。“再喊就撕掉,你拿100块钱就还你。”那个年代,一票难求,抢票的事情也不新鲜。那一年春节前,我虽然有票,却因为火车严重超员,根本就不让进站。等从小道钻进去,把裤子也挂烂了,在站台上生生上不了火车。最奇葩的是,一个打工的,把自己行李扔上火车了,自己却上不去,急得直哭。火车开动了,像当年的铁道游击队一样,他拉着门炳,火车慢慢开动了……

  “有人说小狗追自己的尾巴叫有趣,大狗追自己的尾巴叫无聊。理想真就像那个永远逗着你转的尾巴。聪明的狗作罢了,给猫儿抢食,躺在墙角晒太阳,于是成熟了。执拗的狗,总被面前摇晃的影子弄得寝食难安,激动不已,竟然抵抗了衰老。各有各的选择,人生只有一次,因此谁也不知道正确答案究竟是什么。”

  “人生的意义根本不在形而上的精神领域,而在生活中的坚守与坚持。”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9

  在一片碧绿的草原上,牛羊正咀嚼着青草,一条连接着金丝布里奇与贝里克的一条公路像一根白色的线,穿过这匹绿布。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正拄着一根拐棍,行走在这条公路上。他就是哈罗德·弗莱。此刻,他正走着,走着,走向那遥远的地平线……

  虽然这是我前段时间读的——《一个人的朝圣》。尽管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但我却仍记忆犹新。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哈罗德徒步走过627英里去看望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二十年前哈罗德的儿子戴维自杀,哈罗德酗酒后,跑到工厂把老板最喜爱的玻璃玩偶给砸了。在得知情况后,杰妮默默地替哈罗德背黑锅,离开了工厂。在收到来自身患绝症的奎妮的信之后,哈罗德同一个加油站女孩谈论了关于信仰的问题,萌生了徒步走去看奎妮的想法。于是,一个千里跋涉的故事开始了。

  合上书,一个大大的问号爬上我的心头。哈罗德不是想去看奎妮吗?按常理考虑,癌症病人剩下的日子不多了,应该尽早去看望的啊!而哈罗德却花了87天从627英里外徒步走来,最后仅仅只是匆匆见了奎妮一面,奎妮就离世了。这又是为什么呢?

  风,用它轻捷柔软的手指,拨开了书页,一串加油站女孩说的话映入我的眼帘——“我并不是说,要信教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看到这里,我心里那个大大的问号正在舒展,变成一个大大的叹号。是啊,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这就是每个人心中应有的信仰!哈罗德相信,只要自己走,奎妮就会等他,延长她的生命,改变她的命运,使奎妮多活几个星期。

  每一个星期,哈罗德总会打电话给疗养院,只为传达一个信息:请让奎妮等我,哈罗德,我正在走去的路上!而每天,奎妮总是躺在床上,看着南方的天空,心里始终相信:哈罗德一定会过来看我的,我等着他。正是这份信仰的力量,使奎妮坚守着,更好地活着,也让哈罗德坚持着走来,让他俩相见。

  尽管只见了奎妮最后一面,但是他,哈罗德的好好活下去,珍惜与自己的妻子莫琳所剩无几的时光的信仰从此却在他的心底扎根,逐渐成熟,充实了他的生活,挥之不去。这次徒步的朝圣之旅对于哈罗德来说,改变了他与他的妻子的生活,是一次灵魂的洗礼,虽然它是发生在垂暮之年。哈罗德通过这次旅行,更加深刻地意识到,生命是如此的短暂,生命是多么的宝贵,妻子默默地在背后照料他的生活起居,自己应该停下来,好好陪伴她安度晚年。

  如果当初,哈罗德没有走路看奎妮,而是坐车,那么奎妮不会多活几个星期,更不会有我们现在看到的如此缤纷多彩的故事。只是,生活没有如果。但是如果拥有信仰,就可以把一切如果变成现实,不再是人们幻想的东西,正如陈奕迅的那首歌《相信自己无极限》——“我相信我做好自己,我相信我就是奇迹,我相信我心底,会有更大的天地,要相信自己无限极。”就让信仰在我们的心底播种,扎根,成长,最后收获幸福的果实吧!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

  平凡人见证奇迹,英雄缔造奇迹。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

  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终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后,哈罗德都没有真正学会如何面对他人的无助,于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伤,别过脸去逃避现实,也由此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

  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许,你依然要说,《一个人的朝圣》只是虚构的故事,627英里终究不是现实。可是,请记住,“虚构的故事也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1

  刘同又出新书了,《一个人就一个人》。拿到手之后,我迫不及待地翻了几页,依旧像年少时瞬间被里面的文字吸引,此时此刻我才意识到青春还在,只是在不知名的时间里被我悄无声息地藏了起来。

  刘同,一个青年畅销书作家,现任光线影业副总裁。代表作有《谁的青春不迷茫》,《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向着光亮那方》,《我在未来等你》,《别做那只迷途的候鸟》等。

  这些书名是不是很熟悉?这些书可是在我的青春里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记。如今的我已步入婚姻,再看即将40岁的刘同新作,《一个人就一个人》,扔会有热泪盈眶的感觉。总觉得刘同懂我们这代人的所有情绪。

  他说一个人时连哭都不用看人脸色,一个人时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一个人时摔倒了,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这本书中令我最深刻的点是梦想无处安放的日子也要时常拿出来晾晒。刘同刚去北京的时候,住在朋友在昌运宫租的一个两居室里,里面已经住住了4个人,加上刘同是5个,刘同很喜欢这个地址,昌运宫应该代表着运气很好。

  最开始他连自己的卧室都没有,他就打地铺睡了一年,过了一年之后,朋友们纷纷都搬出了这套房子,他才开始独立拥有了一个卧室。生活还是需要有仪式感,即使你是一个人,于是他动手粉了墙,铺了地毯,换了窗帘,去宜家买了很多让自己看起来很幸福的小玩意儿。

  有时候感觉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你的努力也是这么简单,你的努力总会被你的生活一步一步地所展现。

  庆幸,刘同一直在这样做着。其实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是最了解自己。你了解自己的矫揉造作,无病呻吟,不甘于现状,却又被现实教训。读书笔记m人生来来回回留下的最珍贵的一定是你自己。其实回头看看那么长的路,那么久的时间,人来人去只有你在陪自己,那一个人就一个人吧。刘同说能找到同行一段路的伙伴,谢谢自己,真有人能从头到尾一直在你身边,谢谢老天。至于爱情,恋爱是短暂的陪伴,婚姻是长久的同行。

  就如同我们自己的生活,平凡却也伟大。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自己的路要走,走到哪也只有自己说了算。人生这条路上你会有许许多多的过客,有的人愿意为你停住一段时间,有的人匆匆与你擦肩而过,有的人甘愿陪你一辈子。可当我们走到生命尽头之后,生命尽头其实也还是一个人。在面对老公孩子,父母,朋友同事的时候,你是你,却又不是你。

  你似乎在你的生活中总是扮演着各种角色。却唯独缺失了你与自己对话的那个真正的你。这样想想,其实一个人就一个人也真的还好。我们总在别人的人生里穿行,其实别人也在我们的人生里穿行。有人说,刘同的书缺乏营养,经不起推敲,可人生总是需要许多选择的,《一个人就一个人》让我们体验各种的不同故事,给自己的平淡的生活添了点彩,其实已足矣。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2

  一本好书总是让人意犹未尽,久久沉浸在书中的世界中。合上《一个人的朝圣》,一下释然人生的意义,人生就是一次旅程,沿途会看到不同的风景,遇到各式的人,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其实未必尽是如此,“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

  《一个人的朝圣》是20xx年看的第一本书,这是英国BBC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20xx年出版的小说,目前这本小说畅销全球38个国家。这本小说讲述的故事很简单:65岁的酿酒厂退休工人哈罗德。弗莱,一天收到二十多年未见的同事奎妮一封信,信中说她罹患癌症已到晚期不久将告别人世。哈罗德写了回信准备寄出,在寄出的路上,哈罗德心生信念,一定要徒步而行将信当面送给奎妮,这样奎妮就能活下去。于是,哈罗德开始了他87天,从英国最西南一直走到最西北的一个人的朝圣。

  徒步中哈罗德在漫漫旅途中,这个一生以来话语不多生活单调的老人一次次打开记忆之门,一遍遍回到童年,回到与妻子莫琳儿子戴维相处的日子,回到在酿酒厂与奎尼的同事经历。哈罗德在旅途中,每到一处会给莫琳、奎尼以及给他徒步送信提示的加油站女孩分别买上礼品,似乎是作者寓意哈罗德给妻子买上礼品是出自心底的深爱,只是因为平日里木讷不会表述;给奎尼买上礼品是因为在哈罗德心中,能够徒步将信送至,奎尼一定会活着而且很开心很快乐;给加油站女孩买礼品是因为这个女孩给他塑造了徒步将信交给奎尼的信念…

  《一个人的朝圣》结局是哈罗德终于将信送到奎尼面前,然而此时的奎尼已经是弥留之际,已经因为手术不能言语,而肿瘤的挤压已经让其面目全非,并非如自已想象的,她亲手拿到信开心快乐的样子,读到这里不禁让人感到意外感到凄楚,泪水已经不能抑制。不过,在哈罗德87天的徒步独行中,给这位老人足够的时间回忆过去思考人生,也让妻子莫琳在独处中发现了哈罗德的善以及对孩子的爱,使得莫林走出戴维离世的阴影,从而反省自己并接受生活的阳光,用笑容重拾起与哈罗德的爱。

  哈罗德是作者笔下的人物,也是我们身边的人物,甚至也是我们自己。“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其实,一路上见过的陌生人虽然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这就是人生的两难”。

  《一个人的朝圣》给我们的启示,莫过于人生就是忙忙碌碌的旅程,你必须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但往往结局未必就如想象的那么好;人生中只要有信念,心中装着爱,哪怕旅途再劳累,终会发出会心的笑,会彼此寻找到快乐的原点。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3

  战争中,受害最大的永远都是平民。

  索科洛夫,一个普通的劳动者,本该过着一个普通的生活,然后,平淡地老去,可是战争,让他的命运变得多灾坎坷。

  先是17岁那年的十月大革命,再是1922年大饥荒。然后是卫国战争。在一场场战争中,他先后失去了他最亲最爱的人,以及他靠自己的艰辛积累起的财富。

  小说中最打动人的我想应该是索科洛夫在灾难面前坚强不屈的表现和刚毅的性格。在俘虏营里,他夜夜梦见与家人对话,渴望有一天家人团聚,便以此为精神支柱,鼓励自己活下去。然而,命运却和他开了个莫大的玩笑,等他好不容易逃出,却得到了妻子和女儿们早已在两年前被敌军的战火炸死了的消息。和一般人一样,索科洛夫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希望这一切的一切只是一场梦。

  不过,在知道妻子女儿罹难后三个月,索科洛夫收到了前线的一封信,是他的儿子阿拿多里寄给他的,在信中告诉了他自己的情况。因为儿子的成就,索科洛夫的情绪又好转起来,正如他自己所描述的一样,又像太阳从乌云里出来那样喜气洋洋啦。他把自己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唯一的儿子上,甚至在夜里也做着老头儿的梦:战争一结束,给儿子娶个媳妇,自己和他们住在一起,干干木匠活儿,抱抱孙子。这是作一个父亲最普通的,也是在平常生活中最易实现的一个梦想啊。可是战争,让这注定无法实现。

  在战争胜利的那一天,阿拿多里被德国的一个阻击兵打死了,被打死的还有他的梦想。

  我不知道最后索洛科夫是怎样坚持住的。在面对儿子死去的肉体,那个不久前还是个鲜活的生命的最后亲人,他没有哭,他的眼泪已经在心里干枯了。在远离故乡的德国土地上,索洛科夫埋葬了自己最后的欢乐和希望。

  复员后,他没有再回到自己的家乡,没有人能够做到绝对的坚强,那片曾经带给他幸福和欢乐的土地,现在只能带给他无限的的痛。

  这个受伤的灵魂,如果事情没有出现转机的话,我不知他还能否支撑这么久。

  在乌留平斯克,索科洛夫爱上了喝酒的不良嗜好。失妻丧子的痛苦夜夜折磨着这个在战争中过早上了年纪的男人,而他只能靠喝酒来缓解。不过,索科洛夫却因此领养了一个新儿子,一个因为战争,失去父母的流浪孩子,凡尼亚。当凡尼亚听到索科洛夫说他是自己的父亲时,激动得全身哆嗦,紧紧得贴着索洛科夫。索洛科夫也因为这激动得全身打战,两手发抖……那是多么久违的一种感觉,在这尘世上终于有了一个和自己可亲的人,又有了家的感觉。战争,让这两颗孤苦伶仃的心紧紧贴在一起。凡尼亚成了索科洛夫活下去的最后支柱。

  整个小说里,最可怜的还是索洛科夫。凡尼亚毕竟还小,对人世还有许多不知的一面,他受伤的心,我想最后一定能被索科洛夫的爱治好。可是索科洛夫呢?这个在战争中饱受精神和肉体伤害的男人。白天,他可以装得很坚强,然而夜里,他天天梦见死去的亲人,半夜醒来,总是将整个枕头湿透。

  其实索科洛夫只是当时被战争所害的平民中普通的一个。战争总是给人民带来无限的痛苦。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4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令人吃惊的是,这本书并不那么有关宗教。开篇,老夫老妻哈罗德与莫琳的日常生活画卷向我们展开:哈罗德呆滞而刻板地过了一生,几乎是碌碌无为的典范;而莫琳总是忙忙碌碌,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项琐事,似乎不厌其烦,但她的一词一句里又透着无尽对丈夫以及现状的不满。陌生与疏离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伦之乐所在的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哈罗德的旧友奎妮病危,来信告别,在给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罗德决定要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见奎妮。他怀揣着一个近乎可笑的执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见奎妮,她就能活下来。

  老人家就这么出发了,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从迈出第一步开始,就始终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历历在望。“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质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来来往往,只有哈罗德自己的坚持始终如一。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也是独自一人抵达了终点。

  合上书,我心里只有对哈罗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专有名词,神圣也并非宗教的专属定语。人的存在即是伟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焕发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实很简单:坚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够抵达终点”。但要想坚持这个信念,其实并不容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与勇气,足够的耐心与执着,以及直面一切、怀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荆斩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圣这个词,本就带着浓浓的宗教神秘色彩;一个人的朝圣,似乎更显形单影只,像是孤独的信徒带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带着独属于己的执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灯塔走去,不回头、不停留。于是,我带着近乎崇敬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物,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给哈罗德徒步启发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说。

  你会发现,在旅途过程中,你总会忘记哈罗德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和过去几十载的自己相比,他充满了朝气与自信,在辽阔无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趟”。这不仅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随着故事逐渐展开,我们知道哈罗德并不是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儿子戴维、给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当然,也是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兰的同时,他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到达最终目的地时,也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那儿,有他最美好的初恋回忆,有着蓬勃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有着对生活最原始的热爱之情——而现在,他也将如此继续自己的生活。

  尽管困难,但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罗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诚地朝圣,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进,与前进。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5

  一路读下来,觉得整个故事干净、明朗,又充满着淡淡的清冷和小小的寂寞。

  想要一个人生活的知寿独自一人来到了东京,搬到了舅姥姥吟子的家里暂时住下。知寿是寂寞空虚的,二十岁的年纪,还没有什么生活的目标,这个时候难免会迷茫。值得庆幸的是,知寿就是在这样一个混沌的时期和经历过不幸认为年轻的时候要多遭受一些苦难少享受一些欢乐,这样年老后能够少遭受苦难多享受到欢乐的一个可爱的心态年轻的小老太太——吟子生活在一起。

  吟子是个可爱的小老太太,我这么认为,虽然年老,却不服老,整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还偷偷用知寿的化妆水,虽然知寿说“那是年轻人用的,对老奶奶没有什么效果。”而知寿对吟子的故意嘲讽以及不失时机的打击,应该说是出于嫉妒心理。

  知寿的生活单调乏味,白天就在车站旁边的亭子里卖东西,晚上去酒吧卖酒,生活圈子小,接触的人也少,生活没有目标,因为也就显得没有什么意义,甚至觉得想要去死。而吟子,每天不是看着电视织围巾,陪着猫玩,就是和别人一起出去吃吃饭,跳跳舞,生活得丰富多彩。吟子,早已经适应了一个人的好天气和好生活。虽然有点嫉妒吟子,但是后来知寿是羡慕吟子的吧,所以才会说:“我以后也能像她那样吗?到了七十岁还爱打扮,住在属于自己的小房子里,情人节去买巧克力。我能过上这样的生活吗?”

  知寿其实是希望有人可以一起生活的,想要和别人保持某种联系,但是总是做不到,“我好像做不到将其他人和自己紧紧地连结在一起。我也想尝试一个人生活。我希望能有一回,不是别人离开我,而是我离开别人。”知寿是很害怕失去的,越是害怕,就越会失去。她喜欢收集各种各样的东西,其实是对与人交往、保持联系的一种渴望,她的内心渴望与别人产生联系,希望能得到别人的关爱,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处理和别人的关系。阿丝对她的关心只会让她觉得不安,觉得阿丝和藤田之间有某种关系。

  知寿和吟子站在门口向芳介挥手告别的时候,两个人都觉得有股暖流从脚底升腾起来,说明两个人虽然都喜欢也都适应了一个人的生活,但是内心还是希望有个温暖的家的,有个人可以相伴的。人是需要温暖的动物,需要别人的关怀。但是正如吟子说的“趁着年轻,要离开家自己过。要在年轻的时候吃些苦头啊。”

  一个人的时候要学会享受一个人的好天气,不刻意去强求,一切顺其自然,享受一个人的美好,等到哪一天遇到一个能够相伴一生的人了,就过两个人的幸福生活。如吟子那样,充分享受生活,做个可爱的小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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